3/17/2011

關於汪平雲

汪平雲,不知道為什麼,就突然想起了這個名字。我第一次看到他名字的時候,是在《月旦法學雜誌》上看到〈照妖鏡與魔戒傳奇—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的深入解讀〉這篇文章,當時對他的印象只有「律師」;第二次看到他名字,是他身亡的新聞報導。

從相關報導中才知道,他是個很傑出的人。

我對他的了解,都是從網路、書籍。 如同維基上的描述,他行事低調,所以在網路上搜尋,能找到的資訊也不多。所以想要了解他,只能從幾篇悼念他的文章去拼湊。維基上有汪律師的年表,從這份年表可以看到,在短短的40年歲月中,他作了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為何要打開網誌寫這篇。或許是他鼓舞了我什麼吧!又或許,我只是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曾經有這麼一個人。

所以我把幾份資料的連結放在這:
1.維基的介紹
2.汪平雲的年表
3.陳師孟的悼文
4.凌台大的悼文
5.林佳龍的悼文
6.黃國昌的悼文
7.書籍
7.1〈國民黨黨產、黨國體制與轉型正義──「有轉型而無正義」的台灣民主化〉,收錄於《轉型,要不要正義?-新興民主國家與台灣的經驗對話》
7.2〈公民投票與台灣新憲法——理論與實踐的省思〉,收錄於《民主到底:公投民主在台灣》
8.【追念汪平雲】部落格






3/13/2011

令人擔心的台灣法學界問題:出版業造成的瞎忙

台灣的法學界有很多的問題。這篇想要講的是「瞎忙」的問題。我想,所謂「瞎忙」的意義應該再清楚不過了。重點是,法學界都在瞎忙些什麼?又是為了什麼在瞎忙呢?

我們不妨先從去年年初的一個現象開始說起吧。這現象是這樣的:期刊文章量暴增。然而,這代表我們台灣的法學界「人才濟濟」、「產能強大」嗎?我完全不這麼認為。

再不厭其煩地描繪一個輪廓。大家都知道,法學界最重要的兩個出版社,一個是元照出版社,一個是新學林出版社。一直以來,台灣的法學期刊,除了各校法律系所發行的「學報」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這兩家出版社所出版的「大月旦」﹝月旦法學雜誌﹞、「小月旦」﹝月旦法學教室﹞以及「本土」﹝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現已改名為台灣法學雜誌﹞(註1:台灣法學雜誌社去年已與新學林分家)。這些雜誌為了考量「讀者需求」,都祭出了「具有考象」的文章,以爭取銷售量。所以呢,大月旦有所謂「判解評析」的單元,小月旦每期則是有若干篇篇幅兩頁的「教室文」﹝我自己取的﹞。2010年年初則是又出現了雙月刊《月旦裁判時報》。為了迎戰「大小月旦」,本土則先是在幾年前從月刊轉型成雙週刊,每期也都有判決的挑選與評論。無獨有偶地,在2010年的年初,台灣法學雜誌社則是又推出了一個法學講座的「復刻版」。此外,如果我們再窮盡列舉的話,還有《法學新論》、《月旦財經法雜誌》、《月旦民商法雜誌》,偶而都可能出現「具有考象」的文章。最荒謬的是,在2010年的年底,元照出版社還又推出了《月旦釋讀文摘》,「精心挑選」必讀的文章。
 
我的重點當然不是反對《法學講座》復刊。這本刊物以前對我的學習也很有幫助。我要說的是,法學界的問題。如果我們從「考生」的角度來看,這無疑是「出版商搶錢」,更讓每個考生增加了閱讀數量上的負擔。不過,本篇文章是想從這些現象去看待「法學界」所存在的問題。問題就在於:當學校把教授當工廠,就已經讓學術品質降低了﹝抗議聲浪請參考「反對獨尊SSCI」連署的網頁﹞;而現在又多了出版社大量「下訂單」,這樣的狀態真的頗令人擔憂與好奇:這會讓法學界更向上提升?還是會更向下沉淪?

我想答案很明顯,這當然是向下沉淪。這可以從一個現象觀察。去翻閱同一個學者在同一時期發表在不同期刊的文章,你會發現,大量的文字還有篇幅重複出現在兩本以上期刊。這並非「老師偷懶」或「說來說去只會這個」。這毋寧是疲態的顯現。
 

考試掛帥使得出版社的內容更趨向考試導向,滿足消費者、閱讀者。當然,這些文章仍然是學術文章──但是「前瞻性」、「議題性」、「影響性」等等都降低了,將議題脈絡化﹝制度背後、制度落實狀況﹞的目標更是奢談。

此外,對於出版社而言,基於「考象」、「銷售量」的考量,邀稿的對象,也一定是鎖定「會參與命題」、「會參與閱卷」的學者身上,這樣一來,會在上述重要期刊刊登文章的,往往也都是那幾個熟面孔﹝然後久了就會出現疲態、跳針,寫來寫去都一樣﹞。而那些想要「維持霸權」的「大老級」學者呢,則是妥善運用這「園地」,讓眾考生繼續讀進他的學說。﹝※所以在雜誌出刊前,時常臨時「擠進」這些大老的文章,這往往是"上面"的指示;而編輯為了版面考量,就只好砍掉一些「被認為不重要」的文章,讓他們排到下一期﹞

所以,學報等等,稿源更加減少。多半是拼昇等的助理教授以及副教授才會寫──這還是「有點數的」、「有TSSCI的」。那些「無點數」「沒什麼點數」的學報,就剩下專任教授,還有博士生、甫歸國學人或外國法學院博士生來支撐。

在國外,一個學者能夠在多個研討會發表同個領域、同個主題(甚至是同一篇!)的文章,藉由其他學者的提問、琢磨成論述完整的學術文章。然而,這樣的目標在台灣也是奢求。能夠像黃昭元老師的平等權系列論文以及李建良老師的責任繼受系列論文,具有這樣學術水準的論文,少之又少。但其實有能力作到如此的學者很多,但卻都被各種計畫、行政事務以及邀稿等壓得喘不過氣。

其實,台灣的法律學社群,能夠作的事情還有很多很多。各種公共議題的法制面向或是法制化,都需要法律學者的參與。然而,這一切其實都需要深思遠慮,並非單一學者在短時間內就能憑一己之研究而提出看法。但是,當學校、出版社把學者當作「工廠」而予取予求時,也壓縮、排擠了學者們參與各種「學會」﹝台灣法學會、行政法學會﹞的時間與空間。


連「壓縮」、「排擠」都講出口了,我是不是扯遠了?我絕對沒有扯遠,而是擔心「這樣下去怎麼辦?」對於每個以後想當學者的人來說,這就是未來的工作環境;就算不是待在學術界,身在實務界的人看到學界如此也會想吐血。得不到學界提供養分的實務界,就像沒有教練的運動員。


這是一個龐大的惡性循環。如同台灣的各種問題一樣,你想得愈深,就會愈覺得「整個壞去」,只剩下「砍掉重練」的方法。

雖然早已過了18歲、20歲很遠很久了,有時候我常常很想喊出「你們大人到底在搞什麼?」這句話。但是喊出了又能如何呢?還是乖乖地作好自己的事情吧(?)。

-----進入尾聲前的分隔線---------


看我罵了這麼多,是不是會有人覺得:「哇,你好會講喔拍拍手,那你說要怎麼辦?」我很老實跟抱持這樣想法的人說:「不知道」。我在這必須再不厭其煩地說,台灣真的是一個很奇怪的地方,「總要你提出解決方法」,非常講究「實用」。我只能說,這是速食文化。

﹝※速食文化也不斷出現在台灣的各種法學研究成果中:對於某一個實務上的問題,德國法制或學說認為blahblah,美國法制或學說認為blahblah,本文以為blahblah,所以應該blahblah。這真的就能解決問題嗎? ﹞

我之所以不知道怎麼辦,實在是因為這問題實在太龐大。實際上我覺得根本不可能會改善,有任何人相信大老闆還有學界大老等人會一起坐下來吃飯然後共同討論台灣法學界的未來嗎?更甚者,你覺得他們還會得到共識,一起振興法學界嗎?

不可能。我在這很坦然地揭示這樣的觀點:並不是所有事情都會變得更好。" Everythings will gonna be allright " 只不過是一個信仰罷了。

好,說點建議也無妨。我認為,出版社應對於雜誌內容與方向有所改進。減少重複、提升議題性、開創性,領導議題(這點台灣法學雜誌其實愈來愈好)。個人覺得像是月旦法學雜誌以前有訪談就很不錯。很虛的建議吧?我也這樣覺得。

其實,如何改變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每一個人,每一個身屬法律社群的成員都應該要對於這些議題有起碼的意識。改變,是需要很多人才能動起來的。


大家不妨想想,法學界的動能有多大?其實很大。但是這麼強大的一個社群,卻將心思關切在評論判決、搬一些講到爛掉的學理來套用、演練給學生還有讀者看,是不是有些浪費時間?很多制度背後的脈絡、實施後的成效檢討、實務者的經驗談,都還等著探索與耕耘。

甚至也應該集體給政府意見,而不是只有各自將政府委託的計畫交出而已。應該將這些力量也展現在期刊上。這邊就是出版社應該下工夫的,領導議題,而不是只想著要如何賺錢,然後不斷出版新類型的期刊─砍這麼多樹幹嘛?對此,希望出版社能夠去問問,國外的法學期刊是怎麼作的。
 

以上其實就只是有感而發。很多看到的、所陳述的,可能都有很多錯誤的觀察以及純屬個人好惡的抒發。總而言之,拋磚引玉。
 

學術自由與院系意志:寫給下一個挑動權力敏感神經的研究生

一開頭就必須指明,寫這篇文章的心情是很複雜的。首先,是憤怒,這是成份佔最多的。其次則是難過,以及有些許的恐懼。是什麼樣的內容會讓我有這樣的心情呢?我們就直接先切入主題,然後再開始分析吧!是政大法律,包含政大法律系,以及政大法學院,無視研究生學術自由。

研究生有學術自由

來,就先從講講人話開始吧,照道理來說,學生是學校的主角,這樣說應該沒有錯吧?沒有學生,學校的意義何在呢?是吧?這樣說並沒有錯吧?很好,那麼我們再想想看其他的層次。法律,沒錯,就來講法律吧,更何況這個地方:政‧大‧法‧律,既然是個叫做法律系、法學院,培養所謂法律人才的單位,那麼我們講講法律是OK的吧?

憲法,憲法第 11條就說,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我想任何一個修過憲法的人都知道這條文,也都能夠精確地指明,這一個條文正是所謂「學術自由」所依存的位置。當然,它或許需要經過一些論證,但這是另一個問題了,這邊就不浪費唇舌。

那麼我們再進一步講講,學術自由這件事情。研究生,一個碩士班的研究生,有沒有享有學術自由?我們會說,有,為什麼,因為研究生進行的研究也是學術研究,自然是被包攬在學術自由這一個基本權的「保護領域」。

但是!!!政大法律實際上卻是無視於此。


研究生生活的各種不合理要求

首先,研究生的研究室是在一個吵雜的環境,與各種社團比鄰而居,例如研究生必須在閱讀或寫作時,忍受國劇的演唱。這問題存在已久,考量篇幅本文暫且不處理。

再來,研究生被法律系辦公室﹝簡稱系辦﹞強迫,必須在碩士班一年級上學級結束前找到論文的指導教授。另外,在碩士班生活上,各種問題層出不窮:研究生時常被強迫參加系上所舉辦的研討會、研究生跨校修課會遭到阻擾。本文要討論的主要是這些問題。

 在「政大法律」,研究生必須在碩一上結束前找到自己的指導教授,否則會受到系辦長期的「追殺」。 此外,各個學科中心時常舉辦研討會或演講等各種活動,學生時常被動員前往「充場面」,而「政大法律」的研究生自然也無法脫免收到動員令。在白紙黑字上的規定上,研究生每學期必須參加各種活動至少三次,而且還不包含自己所屬學科中心所舉辦的活動。後來還為了防止「簽名就繞跑」的現象,又衍生了「繳交心得」的要求。

說白話點,這些要求的特徵在於「把研究生當白痴」。指導教授的找尋,關乎研究生自身學術自由的開展,至為重大,豈能兒戲?半年不到的研究生生活,怎麼可能足以掌握各個領域的面貌,遑論確立未來研究重心、以及指導教授人選?而各種口頭或已法制化的動員令的強制,更是令人感到愚蠢至極。愚蠢之餘令人感到可悲的是,這樣的「特別權力關係」卻是政大法律的一個常態。

接著,必須要再詳細談談的是跨校修課這件事。國立政治大學,是有「校際選課辦法」的。這所代表的意義再明顯不過:學生有跨校修課的權利、學生可以在網路上download到相關表格、學生把表格填寫完畢後要送至相關系所、系所主管擁有同意權。

但是實際上研究生在申請跨校修課時,會碰一鼻子灰。「長官」出現了,「長官」會提出各種質疑:「我們怎麼知道你們跑到什麼地方修了什麼課?!」、「政大所有老師的課你都修過了嗎?!」、「政大是最好的!!」。

而我去年在跑申請的過程中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最後我被系辦告知了一項要求:「必須有指導教授的簽名同意,並且認為跨校修課與論文具有嚴密關聯」。我在被告知的同時故意反問系秘「那麼我的指導教授要簽在哪裡?」 系秘回答「ㄜ....我看看喔,好像沒有地方可以簽」沒錯,表格上根本沒有這一欄!系上規定也並沒有這一項要件。極其明顯,這樣來自於長官的口頭要求,毋寧是「增加"表格"所無之限制」。除了違反「法律保留」也違反了「不當連結禁止」。

後來我的申請還是過了。感謝我的指導教授,也感謝系辦秘書的幫忙。然而,一件事情並不是落幕了就「都算了」。未來一定還會有類似的案件發生,或許事件內容不一,但「挑動權力敏感神經」的特徵只要不會變,就一定又會遭逢阻擾。那表格我留存了copy,每次看到都備感愚蠢:指導教授的簽名落在表格外處,活脫像是買了隻新筆的人,隨手找了一張作廢的公文試試筆所留下的。

政大法律是個「人治」的地方

我們再清楚不過,所謂系所主管擁有同意權的意義,並不是系所主管負有同意義務,而是「同意與否」的權限。然而,如同許多法律問題的事實,問題往往並不是在於權利義務各自的內涵,而是在於各自的行使。而政大法律系,正是一個在權限行使上、制度運作上,總是違反常理、違反法律原理原則的地方。為什麼呢?不必賣關子,問題正是在於這是一個「人治」的地方。

韋伯說過─對,韋伯,馬克思韋伯﹝Max Weber﹞,我們借助他的觀點。他曾經超級中肯地提出三種支配的類型:卡理思瑪型的支配﹝又稱魅力型支配﹞、傳統型的支配,以及法理型的支配。政大法律就像是傳統型的支配。雖然,他是由一個或若干個(註1)「特別的人」所領導,從這一點來看像是卡理思瑪型;然而其實這些人並不具有非凡的品質、也不具有獨特的魅力,所以其實並非一位卡里斯瑪。

傳統型支配的特徵在於,眾人服從於「一直存在著的」權威,支配者是憑藉著身分而享有個人權威的主人;被支配者的服從也並非基於明文規定,而是服從於某個具有特殊身分地位的個人。這種類型兼具遵奉傳統與個人專斷,支配者在實際運用權力時,所考量的是被統治者習慣上的服從程度。政大法律不正像極了!?眾人﹝眾研究生﹞服從於「院辦」、「系辦」的權威,秘書與助教就像是「神諭」的傳達者,總發布著令人摸不清頭緒的「誡律」。

 當然,在「人治」而言,除了「傳統型支配」之外,我們還可以套用另一個「模型」來看看政大法律:「官僚」模型。整個政大,就像是一個龐大的公家機關,每一位處理日常事務的人員都跟社會上刻板印象的「公務員」一樣:官僚、頤指氣使、一次只講一個事情、本位主義等等等。「政大法律」既然身處國立政治大學,自然在體制運作上承襲著同樣的風貌(註2)。

所以諸如「這樣我們不好作事」等「行政作業上考量」往往凌駕一切。你相信嗎?據說「政大法律」還曾打算把一些行政事務改交由各個學科中心﹝例如民法中心、財法中心﹞處理,理由是減少系辦的負擔。要知道,學科中心的成員都是學生,是來讀書求學位,不是來上班的──然而,在「行政官僚思維」底下,卻是忘記了這個ABC。

此外,「官僚心態」的特徵還有一個:「不喜歡例外」。官僚偏好安逸,最好每天都一樣,不要給我出什麼亂子,所以一旦有了例外,「大家好好的,你幹嘛呢?」這句話便會脫出口。上述的「跨校修課」就是例外的最佳例子。其他的「例外」還有「休學」:由於國家考試的緣故,許多研究生往往無法在三、四年內順利畢業,所以「休學」的申請也常使得權力的敏感神經被挑動:因為主管的同意權又要啟動、每個學生的個案總是那麼複雜。


給每一位研究生
  
我想說的是,「質疑」是一種研究生不可或缺的要素。一個不懂得「質疑」的研究生,是不會成為一個好的學術工作者。而所謂「質疑」,不只是思想上的活動,更必須落實在實踐行為之上。配合「院系意志」的「乖學生」,是「馴服於」無理要求的「順民」,這樣的「人才」成長後,要嘛是個創意低落、思想自由度低落的「學者」;要嘛就是一個繼續「複製」無理體制的專斷者。

如同前述,未來一定還會有類似的案件發生,或許事件內容不一,但「挑動權力敏感神經」的特徵只要不會變,就一定又會遭逢阻擾。所以我在這必須鼓勵每一位「卻步」的研究生:爭取你該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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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之所以有「若干個」特別的人,是因為「政大法律」派生單位極多:法學院有1個院長與2個副院長、法律系有系主任、在職專班有執行長、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有所長。這讓人想起一個機構:有1個主席與6個副主席的中國國民黨。

註2:社會上常有人至今仍是面露「不意外」之色而如此說道:政大是黨校。但是,我們能夠這樣說明一切發生在國立政治大學的鳥事嗎?「黨」的力量真的還存在於學校嗎?政大不是有很多「綠色」的老師嗎?不還曾出了個綠的校長嗎?    如果從「政黨對於政大的影響力」來說,我並不認為國民黨對政大會有直接的影響力。然而,我相信那種發展於「黨校」時期的「制度」以及「制度 精神」是繼續在現代的政大留存的。換句話說,國民黨走了,但制度、文化留下來了,並沒有跟著走,就像是日本人離開了台灣,卻仍留下了許多制度遺緒一樣。

3/12/2011

那天棉花糖的演唱會


那天去聽棉花糖的演唱會,現場放了很多段的影片。演唱的曲目分成了若干個主題,有「起點」、「離群」。而在「起點」階段,播放了「一起作過最瘋狂的事」為內容的街頭訪問。隨機訪問夫妻檔或情侶檔「一起作過最瘋狂的事情是什麼?」。

而這其中讓我印象最深的,是小球的遺言影片。

播放的過程全場的反應很有趣:有時會笑、有時是一陣靜默。結束後小球也是沉默了一陣子才講話,問大家「會覺得很黑暗嗎?」然後自己接著講說其實也很陽光啊。

她說那是他最想死的時候自拍的﹝後來青峰來送生日蛋糕時還問到底是不是真的,說在台下有點擔心﹞,接著小球說,把每一天都當成最後一天,就會很把握云云。

而本篇的重點,不是在那說天啊好有道理喔我也要去死(就像《告白》的美呆還在手上刺青那樣)那麼花痴的話。而是想說,難怪我會喜歡她們的歌。這大概是從第一次聽到時,就隱隱約約莫名的會從歌聲中感受到一股感覺,不知道怎說,大概就是生命的厚度吧,覺得她們也是重生過的這樣。

所以說大概是那刻起我恍然大悟為何自己會被這團體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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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是在那事後諸葛。因為「善言堂」之所以稱作善言堂,正是取乎「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這句話。

[轉載][影片]棉花糖 環島旅人計畫 第一站 台北西門河岸留言

這篇文是把Youtube上的影片作一個簡單的整哩,感謝那位上傳影片到Youtube的網友,也當然感謝棉花糖讓現場的大夥能拍攝。

PART.1
[起點]
-第一首:瘋狂世界
-第二首:Shall we hope
-第三首:馬戲團公約
-第四首:夜晚還年輕 (by 1976)
-第五首:貳拾貳

PART.2
-超好笑的影片(一起作過最瘋狂的事情)
-第六首:陪你到世界的終結
-第七首:夜盲症 (by 蔡健雅)

PART.3
-第八首:女孩
-第九首:怎麼說呢
-第十首:世界 (by 陳奕迅)

PART.4
[離群]
-第十一首:小宇宙(蘇打綠)
-第十二首:武裝(五月天)+狂人日記(陳奕迅)
-第十三首:有禮的謊
-第十四首:我(張國榮)

PART.5
-第十五首:近未來 (by 蘇打綠)
-第十六首:時空膠囊

PART.6
-第十七首:活著多好 (by 陳奕迅)

PART.7
-安可曲之一:遍地開花

PART.8
-青峰來幫小球慶生

PART.9
-安可曲之二:2375
-聖哲破例唱歌
-結果小球還是破功的哭了!

3/11/2011

善言堂的意義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就喜歡上替書房「命名」這件事情。或許初衷真的就只是「附庸風雅」一番。而對於寫blog這件事的重視也就因此讓我陸陸續續地把網站取了名字。最早是叫作「問窮齋」,這是承續著「恆立志齋」而來的。而現在這個新的網站則是被我稱作「善言堂」。

恆立志齋
 「恆立志齋」還不是網站,而只是我的書房。它的由來是因為「君子立恆志,小人恆立志」這句話出現在大學時程明修老師的課堂;印象中老師當時那番話的大意是說,立恆志很難做到,能夠恆立志就很不容易了。 這句話很打中我的心,一來我時常覺得那些關於「君子/小人」的區分與要求過於嚴苛,二來也從不覺得我是個君子。更重要的是我從小就是個常常在換志願的人。

我記得我小時候曾經想當個考古學家,理由說穿了就是因為小時候喜歡恐龍還有古文明,所以這幼稚的志願其實很快就消失了﹝高中時參加學校的讀書會讀了風雪定陵這本書之後,更加確立放棄這志向的念頭是對的,因為實在太艱苦了‧‧‧﹞。高中時立志立最大的是要考歷史系,應屆參加聯考差輔大歷史0.0X,所以就去讀聽起來也不錯的哲學系,想說可以轉系到樓下的歷史系。然而卻愛上了戲劇而整個大一有超過一半都在戲劇社鬼混﹝現在想想其實我在輔大的那一年還從不曾去歷史系的課堂旁聽過....﹞。後來又發生了一些事情、想了很多問題,所以不斷改變志向,於是乾脆跑去重考最後讀了法律系,但是讀法律系的過程還曾經想要考轉學考去讀社會學。而最後一直待在法律系的原因還是因為覺得研究所可以考基礎法學組。但是最後最後還是選了公法組。

問窮齋
問窮齋的源頭則是來自於一句話「君子問志不問窮」。有天我想到這句話的時刻,覺得這句話實在太嘴砲了,吃飽肚子最重要啊!而且儒家那群人不也曾說「富之教之」而認為要先有物質生活而受才提升精神生活?而且那陣子也發生了一些事情,讓我覺得$$$$最重要。

所以才有了問窮齋。

﹝有趣的是,我谷歌之後才發現,似乎根本沒有所謂「問志不問窮」這句話。那麼我腦中到底從何而來這句話,我也不知道‧‧‧﹞

善言堂
那麼善言齋的由來呢?又是哪句話嗎?或許了解我的朋友能夠猜到,或是較有聯想力的朋友也可以。不過也別過度聯想,以為我是去信了佛家之言,認為要「廣結善緣」之類的,那不會是我。

「善言齋」三字是由兩個想法結合起來的:一個是「把每一天當作最後一天」;另一個則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它的形成背景,其實是在很低潮很低潮的時候。那時還蠻想死的,但又還不甘願,覺得應該留下些什麼。所以那時心想:「起碼要把對世界的看法留下來吧!」於是便有了「新建一個網站」的念頭。

然而這念頭遇到了不少瓶頸。瓶頸之一是「太龐大」:我想說的話還有很多很多,實在講不完﹝真的是很多話...﹞;此外,最大的瓶頸就正在於「太膚淺」:無論是客觀的資料、或是主觀的分析皆然。或許也要感謝冥冥中有了這樣的體悟,才會決定「好死不如賴活著」

我也曾想過:"人永遠不可能窮盡地了解這世界,也就不可能窮盡地陳述這世界、解釋這世界、評判這世界。但這並不代表必須永遠選擇沉默。" 在這樣的想法之下,雖然有很多想法「既龐大又膚淺」,但我還是想讓他們一一呈現在文字中。

所以我把每一天都當作最後一天過活,珍惜每一個想法萌生的時刻,把握每一個說話的機會:說歡喜的事、說憤怒的事、說悲傷的事、說快樂的事。

所以有了「善言堂」。

這年頭很多人說話不負責任的,我不會!金田一總拿爺爺的生命做賭注,我則以自己的生命做賭注,相信自己的意見、貫徹自己的意見﹝林煒廷:用生命寫文!﹞。伏爾泰說,「我不同意你所說的,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我說,「我不同意你所作的,而且我誓死貫徹我說話的權利」

善言堂也並不是一言堂,所以我也希望能夠獲得來自任何地方任何人的意見。

3/08/2011

被病魔三連霸兩次的日子

周日晚上開始發燒咳嗽全身痠痛,於是開啟了支氣管炎的日子。周一還有周二兩天不斷發燒,燒到38.5度。退了又燒,退了又燒,兩天總共六次。被病魔三連霸兩次的感覺實在很不爽。其實我應該沒力氣打網誌才對,但因為剛吃了退燒藥整個人腦筋獲得暫時的清醒,所以就上一下網。

本文的重點其實是想罵一罵很不負責任的大醫院的醫生。周一那天先去附近的診所看病,診所的醫生建議我去作H1N1的篩檢,於是我媽就帶我去了附近的大醫院。掛號後等好久......但這沒辦法,大醫院都是這樣。我頭快漲死了但還是只能靠眼前的沈文程釣魚紀錄解悶。

--以下是就診的對話。 ---

母:我們去診所看病了, 診所醫生建議我們來作篩檢
醫生:現在流感比較不嚴重了
母:但是還是很多人得ㄟ
醫生對對對...所以疫苗還是要打(os:.....)
母:電視不是說那疫苗沒用?
醫生:那都是意識形態啦...Blahblah (os
看來是挺羊署長的)
醫生
你要知道, 這疫苗只要打下去就一定會死一些人 (os原來這說法真的很普遍)
醫生
檢測要自費喔~阿~~其實我覺得也不用檢測啦~是說你想要檢測的話我們還是會幫你檢測(os這麼尊重病患自主那妳專業在哪裡......)

(作完檢測後)
醫生:檢驗結果是陰性!
母:所以回去只要吃診所開的藥就可以了?
醫生:也不是耶, 這個檢測的準確率只有60%左右,而且要發病的第一天或第二天測最準、而且測一次還不見得會測到,很多要測個兩三次才會測到。

要不是快病死了我真的很想罵人....
我媽也很猛,把這些話拿去問診所的那位老醫生
老醫生淡淡的回說無法度咱這個社會現在就是這樣誰都不想負責任。
唉。 

要來繼續休息了,我還不想就這樣往生,我還想活到狂牛症病發然後領國賠。

3/03/2011

最近也太忙

最近好像真的事情有點多。這網站都建好了結果都沒時間好好寫!其實也不用太多嚴格要求....,不過只是網誌罷了,應該是要一股作氣寫一寫才是。愈積愈多反而就不會寫了。難怪古人說今日事今日畢!


結果這篇還是什麼都沒寫。



3/02/2011

[轉載] 革命可以被網路「推」動嗎?/張鐵志

張鐵志的臉書上轉來的。 他現在是《新新聞周刊》的副總編輯,同時也身兼作家、搖滾評論人多種身分,最近在台北藝術大學開設「搖滾與社會」通識課程。他有本書《反叛的凝視》我還蠻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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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西亞與埃及的革命是一場「推特革命」或者「臉書革命」嗎?

這幾年來,從摩洛多夫、伊朗到這場茉莉花革命,都不斷有人這樣稱呼。

去年一月,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演講強調美國將會積極推動網路自由,因為網路自由是基本人權。

去 年十月, 知名作家葛拉威爾(Malcom Gladwell)在紐約客雜誌(New Yorker)寫了一篇「Small Change」(小改變),質疑推特等社交媒體 (social media)可以「推」動政治革命或社會運動,引起一場大論戰 。正當這場辯論不斷延燒 中,今年初突然爆發了從突尼西亞到埃及的茉莉花革命。現實正檢驗這些理論的對話。

肯定者如今年一月紐約大學學者Clay Shirky在「外交政策」季刊的封 面文章「社交媒體的政治力量」。他的主要觀點是一方面社交媒體可以促進哈伯馬斯所談的公共領域(如同此前的印刷媒 體),因而有利於民主化;另方面社交媒體在人們的抗議行動中扮演關鍵協調角色,尤其是形成一種「共享意識」,讓參與者可以了解彼此的想法與處境,因而形成 行動的可能。

否定者則主要有兩種立場:無效論和有害論。無效論代表如葛拉威爾認為所謂「推特革命」、「臉書革命」乃是言過其實,誇大了這些社交媒體的作用。他說,人們對社交媒體的狂熱崇拜讓人們忘記了什麼是真正的行動主義,如五、六零年代的黑人民權運動。

他 強調高風險的行動主義是一種「強聯繫」現象,但社交媒體的平台卻是圍繞著「弱聯繫」建立的。「在創新擴散、跨學科合作、匹配買賣雙方、和處理與約會相關的 瑣事上,社交媒體都能完成得相當漂亮。但是,弱聯繫卻極少能形成導向高風險的行動主義。」臉書上的運動之所以能成功,是因為激勵他們去做一些還不足以做出 真實犧牲的事。此外,傳統行動主義依賴層級化的組織,而社交媒體無法提供這種層級性的協調,所以很難在社會運動或革命中扮演關鍵角色。

今 年一月又出版一本新書 「網路幻影:網路自由的黑暗面」(The Net Delusion: The Dark Side of Internet Freedom」), 反對那種相信網路必然是民主的、是有利於被壓迫者對抗專制者科技烏托邦主義。 作者 Evgeny Morozov認為,網路可能更有利於統治者,讓政府可以利用網 路監控、傳播、逮捕人民。因此,網路不但不有利於民主革命,更可能會阻止革命出現。

然 而,這個辯論中的許多爭議其實是稻草人。例如反對者質疑革命不能被「推」出來,但Shirky強調肯定者從未說推特可以引起人們的憤怒或點燃革命。也有人 質疑,革命並不是在「線上」發生的,而是在「線下」的實體世界;但是這個線上/線下的區分也太粗糙,因為也從沒人說只在線上就可以推動革命。關鍵問題是, 社交媒體在社會運動或是威權體制下的反抗運動的貢獻與限制為何?

葛拉威爾廣為討論的文章其論證有很大問題。一方面,正如 Shirky所強調:「社交網絡確實不會讓不願獻身的團體採取政治行動,但是卻能讓有信念的團體採取新的策略。」再者,在許多威權國家,網民的政治行動是 要付出被關閉或被逮捕的政治代價,而不是葛拉威爾所說的「低風險」。當葛拉威爾二月又在部落格上發文說:「在臉書被發明前,人們就起身抗議並且搞垮政府。 他們在網路出現前,就這麼做了」,他也忽視這個事實並不能否定在這個網路時代,社交媒體可能扮演的作用。

至於 Morozov所說「網路自由的黑暗面」當然沒有錯,但我們不能否認網路也的確對行動者有益,例如「圍觀改變中國」是去年中國最重要的現象(我將撰寫專 文)。在埃及的例子中,人權工作者、律師、部落客多年來早已透過網路傳播資訊、集體討論、策劃集會等等。網路自由的光明面與黑暗面的巨大博弈,誰能獲得最 終勝利還在未定之天。

無論如何,稱呼這些革命是一場「推特」或「臉書」革命只是媒體吸眼球的誇大標題,因為不論是不滿的起源,或者動員的過程,都比這個現象更複雜。但不可否認的是,在我們這個時代任何政治和社會運動,推特、臉書的社交媒體都將是「推」波助瀾的重要工具。

(2011.3.2中國時報專欄)


ps.我列出一些參考文章。Gladwell和Shirky的文章很容易找,不列了。

Did Facebook bring down Mubarak?
http://edition.cnn.com/2011/OPINION/02/11/sifry.egypt.technology/index.html?hpt=C2

Delusions Aside, the Net's Potential Is Real

http://www.theatlantic.com/technology/archive/2011/01/delusions-aside-the-nets-potential-is-real/69370/

Did Twitter Make Them Do It?
http://www.slate.com/id/2283615/pagenum/all/#p2

Was What Happened in Tunisia a Twitter Revolution?
http://gigaom.com/2011/01/14/was-what-happened-in-tunisia-a-twitter-revolution/#comment-575765

Picking a fight with Clay Shirky
http://neteffect.foreignpolicy.com/posts/2011/01/15/picking_a_fight_with_clay_shirky

2/28/2011

開在台灣的中國茉莉花:失衡的言論秩序

不知道要怎麼決定這個標題,但為了著眼2月26日的這起事件是肇因於台灣的大學生聲援中國的茉莉花革命,所以就姑且稱之〈開在台灣的中國茉莉花〉吧。

簡單的說,這起事件是:台灣有20名左右的大學生向訪台的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表達「中國民主化」的要求, 卻遭到40餘名宣稱是便衣警察的「不明人士」阻擾,雙方因而在台北的東區展開追逐戰。在這起事件之後,有數名學生受傷。(相關資料附於文後)

而值得令人思考的是,這個為了聲援對岸民主化的行動,卻引發了台灣的民主問題,讓我們不禁懷疑民主的花朵「是否還在這個地方綻放?」──這個被普遍認定是「已民主化」「民主化中」的「民主國家」( well , 地區、政治實體...anyway )。是什麼樣的民主問題呢?這不就只是一場單純的衝突嗎?跟民主有什麼關係?

最近網路上好像很流行一個詞:「民主的細節」。或許我們可以這樣去理解它:民主的落實民主的具體化,關乎於此的「制度」,就是所謂的「細節」。那麼或許就更能凸顯問題所在。

或是我們再不厭其煩地多給他囉嗦兩句:「什麼是民主?」這問題的看法很多,但我們不妨嘗試用簡單的幾個ABC把串起來:每一個「個人」都是自由的個體→所以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所以每一個人都不該被其他人統治。

所以每個人不可以對任何一個人私自行使任何型式的實力(武力、強制力),只有國家才可以在正當程序下行使。換句話說,只有國家可以作一切關於統治的行為,因為國家是得到被統治者(也就是人民)的同意。

OK,回到226事件。在這事件中,這群不明人士,卻自稱為便衣警察。他們真的是便衣警察嗎?他們不願意提出識別證件,真正的警察會這樣嗎?網路上不乏有人提出看法:有人認為他們是黑幫人士(如果是這樣的話這根本就是組織犯罪!)、有人認為他們其實是中國派來的私人保鑣.....各種說法都有。

然而無論如何,這起事件都的的確確地「確認」台灣的民主現況是極度脆弱:言論自由實際上無法真正行使、帶有政治爭議的人物可以獲得40餘名人力的奧援,而得以豁免於反對方的抗議。

當然,這也或多或少告訴我們,陳雲林未必是安全的。因為在一個四周高度戒備的環境下,當時的「秩序」竟然容許40餘人去對付另一群人。如果這樣的「狀況」是被當時的警察權、當時的秩序所允許的,那麼是否下一次陳雲林再來的時候,這群大學生也可以找來80人、160人、320人或更多人來對付這群不明人士呢?

失衡的言論秩序,來自於傾斜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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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0226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我們的第一場街頭巷戰/陳為廷
本文轉自PTT2 8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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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ianoplayer 看板 #1DQSqkdz ]


【0226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我們的第一場街頭巷戰】

.陳為廷寫於 2011年2月27日 3:11.

今天從君悅飯店到松仁路105號的私人招待所,抗戰了六個小時。約二十個夥伴一起對著陳雲林抗議、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雖然人不多,但我想這對參與其中的夥伴來說都會是難忘的晚上。我們在港仔充滿衝勁的帶領下,一個個變成「衝組」。我們一個個被攔下、壓倒在地,然後再分散、零星突破警察的防線,遊走穿梭在東區的繁華巷弄、百貨公司間,來到飯店周邊;觀察便衣的動態與分布、用手機聯繫最新資訊,然後再秘密集結、商討對策、再一起直衝,然後再被迎面而來的粗壯便衣推倒在地,直衝著我們說:「再鬧,就全部抓起來!」。

我們當中所有人都才大二、大一。這是我們人生中的第一場巷戰。

警察將東海人間工作坊的港生扭在地上推打的時候。我和樊俊朗及幾個港生被擋在對街、無法過去。遠遠地我只能看到郭冠均的最後一條線好像斷了,一直對著警察吼;張詠瑛打過來哭著說:「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子啊?為什麼我們不可以過馬路?」他們原本打算在對街集結,然後衝到對街去堵住車道。

「為什麼對面的人就可以走過來、而我們卻要被推擠,不准過馬路呢?」他們care的其實只是這樣一個問題。他們不解的是,到底為什麼過個馬路就是「鬧」?警察又憑什麼法把我們「全部抓起來」呢?

樊俊朗與警察到他們那邊去,情勢緩和下來後。張詠瑛問我說,「學長,到底集會遊行法規定幾個人算遊行阿?三十個嗎?」。

「不是阿,三個!」所以他們還真的可以把我們全部抓起來。

「所以是這個法律本身就有問題!」她義憤填膺地說。

對啊。雖然我們都早已知道。但還是唯有在一次次與國家機器正面肉搏的過程中,才能讓日漸麻木的我們反覆、重新認知。這是一件錯的事情。

但那時我們只能坐下來。面對前頭四、五十名便衣警察,將我們的視線擋住。終於,道路被淨空、陳雲林的車輛開出。我們站起來大喊:「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釋放維權人士!」、「陳雲林,滾回中國去!」。但黑頭車只在對街迅速、無聲駛過。車內的人只隱約回頭看了我們一眼,遊覽車上的人則對我們比Ya。賓客很快就散盡了,警察也搭著警備車離去。留下疲憊的我們。和衝突中,被拉扯撕破的口號標語。

我是在最後,才知道那座只掛著「松仁路105號」巨大門牌,而沒有任何名稱的華麗建築物,叫做「私人招待所」。這個巨大建築物是一個私人公寓,專門接待政商名流。

警察散盡後我想,「幹,既然來了就至少去跟那個松仁路105號的門牌合張照吧!」所以我們終於過了馬路,來到招待所前方廣場。卻被兩個專著高級西裝的負責人攔住。他們以一種優雅、而帶點鄙夷的微笑語氣說:「不好意思,這裡是私人的用地。你們不能過來。但可以站在廣場外緣那條線的人行道後面!」

我們最後只能停在廣場與人行道相隔的「那條線」上。那是「權力之線」、「階級之線」。我們只能茫茫望著我們抗爭整晚的對街。困惑這樣短的一個距離,為何花了整整六小時,還走不過來。

這是我們人生中的第一場街頭巷戰。這場革命還長。

許許多多陣地還等著我們去找尋、戰爭才正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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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 警察國家 /郭冠均

本文作者郭冠均,台大社會系學生,2/26晚間於信義威秀前,參與了一場訴求中國政治民主、釋放異議人士的活動,但在其中,卻和疑似警察的公務人員產生了拉扯,於是他將自己的經歷以及發現的疑點加以整理,行文於此,期待能夠獲得響應與共鳴。

  聯絡方式:臉書搜尋「郭冠均」或是寄信至lavylavysana@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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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此分享一件光怪陸離的事件,也許對有些人來說,這件事可能向夢一般,在生活中是無法想像的。此事,就橫向而言,大概要算是大陸現況與台灣生活的錯置吧? 而論縱向,讓我不免想起電影「悲情城市」裡那種恐慌及不安全感,連掌控我們的政府都失效了,那國家又有何用?


  對於紀錄此事,也許在材料呈現方面會有看似過於激情的描述或者解讀,或者是當下能讓人詬病的部份諸多,但姑且讓我以自己的方式來呈現,當然,即使所有參與者的描述總加起來也不等於事實,而我希望以一種記憶的試圖貼近實況的描述,將此事呈現給大家。

2/26號下午,在中壢家中接到陳為廷的電話,得知現在藉由在陳雲林來台期間,呼籲大陸民主化以及聲援茉莉花革命的同學一行人,被驅離於陳雲林用餐的會館之外一條街,並在現場靜坐,希望我發一條FB上的訊息,請有相關關注的同學到場聲援。而稍後,我發完訊息,深感現場情況之危急,於是火速趕往靜坐現場,此時現場的同學發送出呼籲簡訊,內容包含此行動的訴求、現場狀況以及希望大眾前來關注.



2/26晚上約8:00,我到靜坐現場時,是抗議同學分別坐在寫著「聲援中國茉莉」、「啟動政治改革」等等訴由布條之後,並且現場有許多"貌似"警察的穿著便服的人士在場,並且當中也有人持攝影機蒐證。而感覺靜坐的同學中,以陳為廷及樊俊郎被認為是事主,因而當下的狀況無法脫身,也無法進一步的採取行動。於是我們計畫先各自分散,於五分鐘後集合在會館正門口抗議。

  但一行人依序解散後,陳為廷等人遭數名「便衣人」跟隨,而我則繞路至會館後面的公園,遇見其他同學,查看一下情況後,得知樊俊郎在現場遭到疑似警察的「便衣人」恐嚇,內容大致是此人表明他是行動的總指揮,欲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的名義起訴阿郎,因此陳為廷等人便被迫趕回原本的現場。


而我得知此消息後,便順著會館的周圍走回現場,此時現場的「便衣人」數量增多,並且有一名前述的所謂總指揮在此。到我來之前,狀況是這樣的:阿郎希望看此總指揮的警員證件以及知道他的名字、警察編號,但此人表明不願告知,並且現場在做溝通時,因為阿郎等人使用廣東話,還被在場的其他「便衣人」警示希望使用國語,因其認為阿郎等人可能在私下罵他們,甚至當中有人嘲諷的表示自己也懂這些「阿陸仔」的話,沒在怕的。而之後一群人便在原來的現場僵持,並且阿郎等人進行喊出前文提出的呼籲中國政府的訴求,而此時的「便衣人」宣稱他們已違反道路管制條例,要求阿郎等人收起原本擺在地上的抗議布條,以並且以此為原因,欲其退後至稍後方的花圃,但現場事實是,十來名「便衣人」佔據人行道,包圍以及蒐證。


就在,僵持當中,我繞到會館四周走動一番,發現會館二樓有數十名人在集合,疑似作一些行前說明等(純為筆者猜測),但稍後,我回到位於原先現場的對街口,發現金昱(政大香港僑生)等一群學生遭「便衣人」群驅離到此,而且「便衣人」群圍繞在通往對向的會館的斑馬線之前,且欲聚欲多,之後甚至以會阻擋通路口的原因,警示我們退至後方,但實際情況是,便衣人是抗議學生人數的兩倍。


稍後我們見機,跟隨著旁街的樊俊郎一行人高喊呼籲訴求,便衣人又以佔據通道的理由欲要我們退後,但此時有同學喊出我們是在等紅燈,為什麼要被驅趕?之後我詢問其他同學是否真的無法到對街去? 同學說對,現在一定沒辦法過去,於是我試探性的繞到旁邊往對街方向過去,馬上被「便衣人」拉回,甚至被喝斥「不要鬧了」,見此情形,當場一群同學憤怒於「便衣人群」干擾人身自由,便開始吶喊「警察不讓人走人行道」等口號表示抗議(會判斷此等人為警察,是因為便衣外套內部露出警用制服,但此人從頭到尾並無表明自己身份,更別說告知警員編號或者出示證件)。


此時,我聽見旁邊一位「便衣人」用對講機呼叫請「女警」過來,因前述有人喊出我們是在等紅綠燈,因此之後我們欲嘗試下一次綠燈時通過,此時我繞到旁邊欲通過,被兩名便衣人拉扯回來,而一名香港同學支身向前闖,疑似被便衣人推擠而跌倒(當我回頭時他已經被圍在地上),之後一群便衣人向那名同學圍過去,疑似在拉扯(原先我以為此同學是跌倒,便衣人欲拉其起來,但我看雙方在此拉扯沒有要回來的情形),此時有一名魁武的「便衣人」(由於此人我印象深刻,故簡稱F),向我們這個方向衝過來,並高聲警示「全部帶到後面去」之類的話語,然後一群人連拉帶推的被逼迫回人行道上,而此時我也看到便衣人F推了香港同學一把,然後F高喊「把他(香港同學)帶回去」之類的話,同學聽到此言,一群人蜂擁圍上,包圍住此位香港同學,其中有同學吶喊說「要把他帶回去就把我們都帶回去」,而便衣人也回覆說再不走把全部人帶回去。


此時雙方的互動情勢極度激烈,F先生一直高喊說要把此位同學帶回去,我記得我好像有喊說「用什麼理由? 給我ㄧ個理由!」之類的話語,事實上根本也沒有理由可以把此位同學帶回,在此時樊俊郎從對街跑過來,見此狀,呼籲各位同學不要激動,然後拉著我們一群人就地坐下來,變成一群便衣人(此時大約有二三十人),包圍著我們,四周蒐證攝影機以及蒐證相機不斷在拍攝,而對此我個人猜測,陳雲林可能也在這事件發生的前後離開會館,我們一群人靜坐一陣子之後,便衣人似乎不再以要帶人走為恐嚇,並且F也不見了,而我們見狀況稍微緩和,便繼續喊起了訴求口號,直到便衣人似乎被通知結束後,一群便衣人全數往會館散去,之後搭著「警備車」而離去....留下飽受驚嚇,錯愕,以及備感荒唐的一群人......

在此事件中,我首先要提出的幾點質疑是,此些人究竟是誰?除了在原場地所說的總指揮可能有出示證件或者暗示其為警察之外,後面衝突的場面根本沒有人出來表示其為警察或者告知任何相關事宜,但欲「闖過綠燈」一事發生後,我們被圍在便衣人之中,卻一直聽到有便衣人詢問,剛剛是否有蒐證?


  想請問,此處的蒐證效力為何?在沒有告知為警務人員的前提之下,公然阻擋人民的去路,甚至以拉扯等手段阻止我們,試問這是否構成對於人身自由的妨礙?不管此人是否為警務人員,此行為都以不該,並且,即使這些是警務人員,又是以何種正當性理由能夠阻止我們當街喊口號或者前往會館?


  在當下我並沒有得到任何答案,而其中,他們又以「違反集會遊行法」來恐嚇我們,平心而言,我們是沒有申請集會遊行法,但在當下我回應便衣人說「那你們舉牌啊!」此時他卻不再說話,想問為何呢?如果以一個警察的身分,要驅散人群,最好的方式不就是以此法令來舉牌麼? 對於此,我自己的答案是「他們根本不想讓人家知道他們是警察」(這純屬我自己對於現場狀況的判斷),何以得知?

首先,他們沒有著制服,已經少了根本的正當性以及執法基礎,再者,他們也不願主動出示或者透露警員編號,卻一直以口頭上宣稱自己為警察來警告我們,或者說一些「警察會幫你的」之類的話,但是根本上並沒有提出明確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身分。試問一個人民的褓母,如果真的是在保護人民的前提之下,為何不敢暢言自己執法的正當性?或者取得人民的信任呢?卻一直以「為什麼我要讓妳知道我的名子? 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子,很公平」等話語來搪塞,這也導致我推論,他們根本不希望自己被知道是警察,至少是不希望自己被「抗議者以外的路人」認出自己是警察。


原因為何?我自己大膽的猜測是,如果你動用了近五六十名警力,在一名大陸官員的私人行程中,做維安以及阻擋異議人士的工作,會被如何想像? 在此當然我不是否認掉外國人士來台的安全重要性,只是對於人民的意見表達為何會如此敏感?而且必要採取這種「迴避正當性」的必定另人詬病的方法來阻擋這些異議人士呢? 這不禁讓我想起前次陳雲林來台,在網路上看到的那些被不當臨檢的影片,沒想到能親眼見到這種情景......


僅以此文,悼念我們想像中的人權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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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投書:「226學生自救小組」新聞稿 2/28/2011(本文將刊載於台大意識報紙本第40期,敬請期待)
二月二十六日晚間,一群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的大學生,前往台北市信義區希望向中國代表陳雲林傳達中國民主化、政治開放等訴求。約20名台大、清大、政大、 東海等校的大學生,晚間九點左右遭到約40名疑似便衣警察的不明人士圍堵阻擋,發生激烈口語及肢體衝突,造成一名學生頭部及手部挫傷。這群不明人士若是警 察,顯然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未穿著制服、未出示相關證件、又未遵照《集會遊行法》舉牌三次就包圍在場學生,並且出言恐嚇「通通抓起來」。無論是不是 警察,為何政府縱容暴力發生在人潮眾多的台北東區?

整個過程由大學生手持的相機以影片方式記錄下來,已公開在網路上。連結如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vr0k0qWdo

此事件中,在松壽路松仁路路口現場的學生質疑:這些自稱警察卻未著制服的人究竟是誰?事發從頭至尾,他們堅拒出示警察證件及表明警察編號,衣著上也無任何 得以辨識的標誌,卻在過程中不斷對在場學生做出踰越警察職權的行為。若他們真為警察,為何不光明正大地表明自己身份?便衣人士的違法行為,除了以人牆圍堵 學生妨害自由、不斷跟蹤落單學生使其心生畏懼,甚至在學生欲經斑馬線步行至對街時,遭此群便衣人士暴力攻擊、言語恐嚇。最令人髮指的是自稱警察的便衣人士 強拖、拉扯欲過馬路的學生,其中一名學生被強壓倒地受傷;同時不斷恐嚇學生,「我要把你們全部抓起來」、「你們不要玩的太過份」,威脅「你們已經被我們蒐 證」,甚至要求學生「出示證件」;又表示「你們已經違反集會遊行法」,卻在學生反問何以不依照集遊法規定舉牌時含糊帶過,不做正面回應;同一時間,斑馬線 行人來來往往,很明顯地現場並非管制區,何以單單這一群學生不能過馬路?

由於便衣人士始終不證明自己的警察身分,在場學生表示無法理解此群人士於法理上有何正當性進行前述種種行為;縱使真的是警察,也不應該對人民有如此違反法 律程序、侵犯人權的行為:不當圍堵、盤查、言語恐嚇及暴力相對,甚至妨害學生單純過馬路的自由,並欲以集遊法處置時也未依正當程序處理,執法在行政程序上 早已嚴重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嚴重逾越警察職權!

本小組在此聲明當日晚間該群學生並無任何違法意圖與事實,卻遭自稱警察的不明人士如此對待,對於自詡民主自由開放的台灣來說實屬一重大治安、司法事件,同 時希望相關當局能盡速展開專案調查,查明、公佈真相並要求相關失職人士道歉、接受懲處以還給在場學生及社會大眾一個公道。

新聞聯絡人:陳同學 0911065526 action0226@gmail.com

[轉錄] 寫給未來的二二八/蔡英文

蔡英文這段寫的好:「民進黨該檢討的是,為什麼我們會輸給一個曾經拿著槍口對準人民的政黨?有可能是國民黨改變了,但更有可能的是,我們 有些地方沒有做好。我們必須反省當擁有權力時,是否也曾濫用權力?面對新時代的所有正義課題,我們的處理符合社會期待嗎?」


寫給未來的二二八/蔡英文


今天是二月二十八日,1947年的今天,台灣這塊美麗的土地經歷了前所未有的苦難。統治者毫無節制的國家暴力任意肆虐弱勢的人民,就像是我們這一陣子透過網路與電視新聞,所看到的非洲或中東的情況一樣。

對所有政治人物來說,包括我在內,這是深自警惕的一天。當國家機器握有太大、太久的權力時,當政治人物思考的重點不再是人民的權利,而是千方百計維持政權時,往往悲劇就會發生。

我不是歷史學家,我是一個政治工作者。作為一個政治工作者的首要任務是凝聚人民的共識,而不是分割社會。所以,民進黨不會壟斷二二八的詮釋權,也不會消費這個令人心痛的悲劇。
我的想法很單純,沒有民進黨的二二八,也不應該有國民黨的二二八。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二二八,那是整個台灣的二二八。它的歷史真相不應該隨著政黨輪替而輪替。

必須記取歷史教訓

執政者不應該利用執政上的便利,而對人 民過去的苦難做出有利於己的解釋。取得政權之前低聲下氣向家屬與民眾致歉,取得政權之後卻說當年的統治者是「恢復秩序」與「寬大處理」。這些自我矛盾的作 法,不只對不起受難者在天之靈,也會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同時更會激化社會的對立與不信任。

也許有人會問,就算當時蔣介石與國民黨政府有錯,那都 是過去的事了,為什麼還要斤斤計較?我記得德國哲學家黑格爾曾經說過一句很有名但是大家卻常常遺忘的話:「歷史給我們唯一的教訓,就是我們從不吸取歷史的 教訓。」我們都必須記取歷史教訓,以免有朝一日擁有權力時重蹈覆轍。

濫用權力人民絕望

記取教訓必須從反省自己開始。國民黨在 台灣民主化之後,能夠再度成為執政黨,民進黨該檢討的是,為什麼我們會輸給一個曾經拿著槍口對準人民的政黨?有可能是國民黨改變了,但更有可能的是,我們 有些地方沒有做好。我們必須反省當擁有權力時,是否也曾濫用權力?面對新時代的所有正義課題,我們的處理符合社會期待嗎?

二二八的真相只有一個,那就是國家權力的腐爛與濫用,造成人民普遍的不滿與絕望。把二二八說成是一場沒有加害者的悲劇就是在粉飾歷史,台灣社會將永無止境地在這個議題上輪迴。這是我對國民黨政權由衷的建議。

而對民進黨來說,我期許,我們不只在二二八事件上才守護正義。我們每天都要做好,要幫助所有被不公平對待的人民,他們的苦難需要一個更好的政黨來幫他們化解。民進黨就是這個政黨,我們責無旁貸,必須正視自己的歷史任務。

作者為民進黨主席

2/17/2011

搬新家:正式啟用後的第一篇文章

無名小站實在太爛太爛了!

──這是開頭一定要先罵一下抱怨一下下的,它真的爛到我根本沒心情使用它。不過無名畢竟是我接觸部落格的一個開頭,就此而言,還是得感激一下下。更何況當年每次發現新功能的時候,心中都充滿著興奮與喜悅。

而從打算搬家、尋找新家,一直到終於找到新家、決定搬家、動手搬家、設計新家,大概歷經了兩三個月。這過程中也嚐試了若干個部落格,但要嘛不是不好用,要嘛就是太難了我不會用。而早在09年初,我就曾經開設了這裡,但從來沒有認真研究過它的操作。 某日發現,這裡的操作難易度以及鋪排設計上的自由度,都是我所中意的。於是就有了現在的面貌。

一開始我還曾打算「立刻使用」─也就是直接開始PO文。但後來還是猶豫了。因為我是個很念舊的人,總是不太能夠捨得一些舊的東西。於是乎搬家的過程中,仍是從無名小站搬了不少的舊文章過來。挑選過來的文章,之所以成為我所捨不得的,是因為我還蠻喜歡這些文章的。

也剛好利用這次,把自己以前寫過的文章都看過了一遍﹝大概看了75%﹞吧。看著自己寫過的東西,這種感覺真的很特別:有時會感到驚訝,驚訝自己竟然曾經有過某個想法,或是驚訝自己原來早在當時就已經有某個想法;有時會感到難過,覺得某些事情很可惜;有時也會感到懷念。有時更會發現自己有很多說過要作的事,後來卻都不了了之。

當然,佔最多的肯定是(北京腔 )感到自己很幼稚了。我想這種感覺,是很普遍地存在於,每一個正在檢視自己過去的人。

還有還有,搬了那些文章過來,一方面也是為了充版面。新家都布置好了,但卻覺得好冷清。 更在這一定要提到的是,搬那些文章過來,一方面也是為了測試這裡的各種功能有多強。

前陣子讀了一本群學出版社(這是一個很棒的出版社,專門出版關於哲學社會學還有政治學的書籍)所出版的書,叫作《部落客宣言》。從這本書看到了很多部落客的現象還有部落客的故事。 這本書在我的心中引發了很多的迴響,例如當我整理無名的舊文章時,就會不自覺地分析、歸類該篇文章是屬於什麼樣的部落客現象。( 雖然提到了這本書,但我無意在此提出什麼宣言...)。

回到關於搬新家的這個話題。必須在此交代的是,哪些文章是舊的?而哪些文章又是新的?當然,這個分水嶺的確立是很簡單的:只需要一個時間點就可以。是2011年的2月中。

至於為何要強調新舊文章的區別呢?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提醒自己要有所改變,要更言之有物、要更堅持言論自由、要寫得更認真、要更不幼稚、或是要更幼稚(因為幼稚未必不好)。

而之所以會有搬新家、從新認真寫部落格,當然是因為在我的心中,有很多打算要寫的主題,大約有以下幾個:

一、觀看電影的心得:
這是我最愛寫的,當然會繼續胡扯。

二、研究心得的分享:
當然,我只是個小咖,不是什麼大師。但我覺得其實有很多個人的心得,是可以分享的。畢竟人類文明之所以能夠不斷進步,經驗的傳承與分享扮演著重要的意義。而我記得在日本漫畫家楳圖一雄的漫畫《漂流教室》中,就有一種怪物,從出生起,就繼承了上一代的所有經驗。我想楳圖先生之所以想出這樣的一種怪物,就是因為認知到人類這方面的缺乏,才會以這樣的方式,提醒這世界:要是我們不將經驗傳承、分享,也許有一天我們會死光光。

研究其實真的沒有什麼絕對的步驟、絕對的內容,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只要肯研究,什麼都可以研究。因為我是個喜歡東看西看、東摸西摸、懶惰、無耐性、愛鬼混的人。而我也希望能夠鼓勵那些像我一樣的人,能夠勇於面對自己的性格。也打算把一些像是找資料、作助理的心得,分享出來。所以說,其實也可以稱這主題叫做「雜學的心得」、「讀研究所的心得」、「作助理的心得」。

三、對於民主政治的看法:
這也肯定是未來寫作的重點。我對自己的要求是,要更言之有物。網路民主到底成不成的了氣候,還是個未知數。但無論如何,網路作為個人媒體,最重要的自然是更能貫徹每個個人的言論自由;除此之外,政治對於每個個人而言,其實是道德實踐的場域。所以說,或許有人會覺得:寫寫部落格也不過僅僅是紙上談兵;但我還是相信,「說話」本身還是有其力量。退萬步言,只要社會上還有人能夠大鳴大放,就至少證明這社會還是有救。

四、對於言論自由本身:
這主題可能有點難懂。我們可以換成一個提問:「言論真的自由了嗎?」──雖然,我們的憲法第11條有揭示言論自由,但在實際上、現實上,我的、我們的、每個人的言論真的自由了嗎?還是有人因為言論而出了麻煩。這只是法律與現實之間的落差而已嗎?

五、關於網路民主這東西:
我也想嘗試說明、提醒一個方面的事情,就是「接受網路言論的人」應該要有如何的相應行為。我個人初步的認為,這至為重要的關係到網路民主是否能夠成功。所以我希望能夠多作一些觀察、多作一些建議。(天啊~~我愈來愈覺得這好難喔)

六、其他:
就寫寫日記。想寫啥就寫啥。

通常寫這種第一篇文,都會有滿腔熱血、千頭萬緒,想交代的事情像是永遠交代不完般。所以在此還是想強調一下,促使我更有搬新家念頭的,是因為參加了中研院法律所的薪傳營。理由在此不多述,可以參見〈中研院法律所薪傳營第一天之OO圈好小〉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