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2009

我支持郭冠英(二)

我還想再談談我為何支持郭冠英。除了在個人情感上很欣賞他的言論之外,在法律層次上也覺得他應該要繼續提起救濟。此外,在政治上,我也覺得很多被悶著不談的省籍問題,也該攤開來講了。

一、我欣賞郭冠英

我真的愈來愈愛郭冠英這個人了,甚至有跟他斬雞頭燒黃紙結拜的念頭──雖然我跟他的政治立場南轅北轍,但他的每句話沒有一句不讓我讚賞的。

除了「新聞局是什麼東西?」以及「它是什麼樣的機關,我還要去了解一下」這幾句充滿不屑風格的話之外,對於「請問你會申訴嗎?你能接受嗎?(指兩大過免職)」還有「請問你為什麼會找同事背書?」他的回答──「這不是廢話嗎?」
「我不找老同事背書難道找你背書嗎?」──都讓我覺得實在太帥了!電視前的我都笑噴了!拍案叫好阿我!太有爆點了他這個人。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講話很冷。不過未必所有認識我的人都知道,還有嗆。因為最近這些日子比較謙抑了一點。郭冠英的嗆卻是不斷讓我想起那個「時常嗆人的我」,他真的是一再地點燃我心中的火阿~那些腦殘記者真的是有欠嗆~

電視畫面上很清楚阿,郭冠英座車與記者「採訪車」擦撞後,那些記者向他討公道的樣子──無論是態度、語氣、內容──沒有不像是挑釁的。

電視把郭冠英塑造成「大魔頭」,說他「不可一世」「神秘的微笑」「跋扈」「不屑」「五車護體」....還不是為了搏收視率?說真的,在這種「根本來討戰」的媒體「簇擁」之下,脾氣再好的人都會擺張臭臉給他們看吧。

所以郭冠英勇於嗆記者、勇於表達自己立場,實在是條漢子,有帶種到。

二、郭冠英的言論乃言論自由

一定很多人覺得我莫名其妙,怎麼我會一直不斷稱讚這個「全民公敵」?也會認為,這種充滿族群意識、省籍情結的「仇恨性言論」──「根本不應該存在於台灣才是吧?」;也許也會有人進一步認為,「阿~也許某某某是站在反對禁止仇恨性言論那一邊的!」

我必須說,對於應該不應該禁止仇恨性言論,我並沒有堅強的正或反立場。作為雙魚座,我這人看待事物很少有底線的。我的底線就算有,通常也是能夠相對化的原則──不過我也承認,這樣地看來「彈性」「開放」的我,其實反而難以捉摸。

如果真的要談禁止仇恨性言論,我也很好奇,是否郭冠英說的這些話已經該當於仇恨性言論了?我並沒有看到誰誰誰「被傷害了」,反而看到那些「氣到跳腳」的是「愛台」的民進黨人,以及「怕被說不愛台」所以也拼命罵的國民黨人。

換句話說,即使我們肯認仇恨性言論的禁止措施,這一個事件,也根本仍在「言論市場」可容忍的範圍中。怎麼說呢?

因為那些反對郭冠英的人,是有能力去對抗他的。機場不就有個人跑去他面前說「我是台巴子」「我是台巴子」?郭冠英也回說「尊重你的言論自由」。

換句話說,言論市場並沒有「失控」或「失靈」。

三、關於挑動省籍情結的言論

而且我個人一直認為,就算要禁止仇恨性言論,要維持「族群平等」,也不需要去禁止關於省籍情結的仇恨性言論。要禁止也是該去禁止對於外籍配偶(新娘)、外 籍勞工、新台灣之子的歧視性言論,因為對於他們才會造成心理上的傷害,而且他們也的確在事實上未必有能力以言論反擊歧視者。

外配、外勞、新台灣之子才是可能會被仇恨性言論傷害的弱者。外省人、本省人,並不會因為郭冠英式或反郭冠英的言論而受到傷害。

而且,關於本省與外省的族群問題,以歷史經驗來看,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們應該是有能力去面對的,根本沒有必要躲躲藏藏。那是過去威權體制下的禁忌,不是現在的禁忌。

進一步來說,面對中國在世界上的地位愈形重要,台灣──或中華民國──究竟要如何與中國來往,也是必須要面對的問題。也許兩岸之間可以「擱置爭議」以求穩 健的兩岸經貿互動;但是應該不需要連我們內部都要擱置爭議了吧?我很難想像與理解,不談論族群問題的台灣,要怎麼去跟中國談判。

所以我們可以回過頭看看本文前面談到的現象──只有民進黨人與國民黨人──罵的最凶狠。為什麼會這樣?我個人的解讀是,民進黨是為了突顯統獨;而國民黨則 是恐懼統獨被突顯。甚至,省籍意識一旦再被激起,馬英九這麼多年努力經營的新台灣人形象,就會被動搖。所以他對於郭冠英事件的態度才會這麼謹慎。

四、救濟途徑

郭冠英的救濟途徑,就沒什麼好再說的了。上一篇已經提過了,我覺得這樣就把他免職實在超級沒道理。

3/17/2009

我支持郭冠英(一)

郭冠英的事件愈來愈紅了。沒啥時間長期持續關注這起事件,但大略知道事情的輪廓。而且也不少人向我問起對於這事件的看法。如果要用一句話表達,我會說「我挺他!」。

首先必須點出我對於這件事的幾個關鍵性的認知:

一、郭冠英就是范蘭欽
這是必須強調的,因為到目前為止,似乎仍不能百分之一百確定「郭冠英=范蘭欽」,所以我才會在這點提出一些些前提,免得到時來個「找錯人」,還真的蠻有碰個一鼻子灰的感覺。不過話說回來,主流輿論的討論也都是建立在兩者是同一人之上了啦。

二、郭冠英並無以公務員身分表達系爭言論
如果我沒看漏的話,郭冠英並沒有在公開場合,也並沒有以公務員的身分表達仇台言論。他是以范蘭欽的筆名發表這些言論。

接著就要討論的是,「公務員是否可以主張言論自由?」的問題。首先,在基本權利方面,一般來說,德國法學的觀點會說,基本權是針對國家的,從而國家不得主 張基本權,而作為國家代表的公務員,自不得主張基本權;而美國法學的觀點則會說,憲法是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而不是保障國家的言論自由,所以公務員也不可 以主張言論自由。簡單講,通說認為,公務員是沒有言論自由的。

而在國家組織學方面,主流的見解也會基於「國家忠誠」或是「行政中立」的立場,要求公務員必須謹言慎行。

再用很通俗很鄉民的說法,「這是納稅人的錢」──我有時又把它稱作「全民買單理論」,我們很常看到,幾乎什麼政府的什麼事件,記者們都一定會找到一個路人在訪問中談到這樣的看法。

但是,公務員「也是人民」。個人覺得,這樣的看法,是突破「公務員沒有言論自由」很有力的論點。至少某程度而言,它弱化、相對化了主流的看法。所以「私底 下」至少是被肯認有言論自由的,更白話的說,只要卸下公務員的身分,回到人民的身分,就當然享有言論自由──「阿就都下班了咩」。

不過這邊就跑出一個小爭點。「上班中上網發表言論呢?」我初步的看法是,如果仍然是以筆名發表仇台言論,那麼也是OK的。不過我這個看法是有點「遷就現 實」啦,照理論講的話,上班中上網發表那些言論,可以算是怠忽職守的,但如果這樣嚴格執法的話,那我看那些公務員沒人敢「看報紙」「打瞌睡」「下午茶」了 吧!

呼,愈寫愈喇賽了。總而言之,縱使郭冠英的言論再怎麼偏激,我還是覺得OK。當然一定有人會緊抓著「但事情就是他幹的」「怎麼可以讓這種人當公務員」。

就「但事情就是他幹的」這點,我只能說,會知道「是他!」也是網友「查IP」「對網誌」等等方法查出來的,由此可見郭冠英也是不想以公務員身分主張仇台言論。雖然他把「范蘭欽」的文章轉貼到自己「本人」的部落格,但我也認為這樣的行為並沒有逾越前述的界限。

目前說是要以公務員考績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的三、五、七款對他開刀。但這些條款過於抽象,就算真的用下去,郭冠英去打行政救濟,贏的機率也很高。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五、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七、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我覺得三、五這兩款,極度抽象到不行,用這條懲處他,爭議性過大。例如說,公務員的行為是否與「政府信譽」、「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的傷害之間,是否必須 有「因果關係」?若需要,那麼如前所述,郭冠英是以筆名去發表言論,是否也落在這份因果關係之中而需要負責?至於第七款就免了吧,挑撥離間?是挑撥誰跟 誰?公務員之間?男人與女人?外省人與本省人?比較符合體系的解釋,應該是挑撥公務員之間吧?如果是,那麼郭冠英也不會該當第七條。

至於「怎麼可以讓這種人當公務員」,扣除法律上不應該懲處他這點,的確在政治上是可以詬病這個人「很極端」,但也只能「罵罵他」「嚇唬他」而已。總歸一句,他還是受公務員保障制度保護,你不能懲處他;他品格低劣,你打他罵他自己也是要吃官司。

[日記]3/16,翁老師讓我笑到全身發抖

在體系要求上這篇的內容應該要放在「翁老師說故事」中才對,但一來符合嚴格要求的話不知要等多久,二來覺得頗有獨立(以充版面)的必要。

不過,其實內容很短。

是這樣的,今天翁老師的主題是我「點播」的「大法官作成解釋的相關內部程序如何進行」,講著講的,話匣子打開,於是談到了261。

釋字261是關於萬年國代的,總之就是大法官要國代改選。我們也可以想見,那些老國代們肯定氣到跳腳。

但好笑的是翁老師接著所說的。

那些老國代覺得「大法官違憲」,於是就告到了監察院那去,說要彈劾大法官。翁老師講到這時,我已經笑出來了,覺得有夠荒謬,監察院彈劾大法官耶,真的是有KUSO到。

翁老師接著說,「監察院還真的受理了,然後開始調閱文件...」──我整個笑到全身發抖,因為翁老師談到這的口氣真的是很複雜!包含了無奈、趣味..等等

「不過這些也都是過去的事了,我也不想多講」翁老師後來就打住了,不過光這些就真的超級好笑了XD

真的是愈來愈愛上翁老師的課了!

3/16/2009

[日記]3/16,寶藏

晚餐後在公法中心泡了很久。一開始是為了教許幹還有莅薰如何操作Vision2020的網頁,後來宣老師也來了中心,聊了某些軼事,我就開始在書櫃中翻書進行印證。

要找一本關於大學自治的書,但卻在學術自由那排書中找不到。於是就到處翻,一邊翻就一邊發現有很多本書放的位子很不對,然後就開始整理了起來。

後來還翻出了92年度的大法官研討會論文集,沒想到中心也有這本。後來進入中心的軍志學長看到時也稍微驚訝了一下,說他之前想找但沒找到。

中心的書很多,櫃子有很多格是擺了兩排的書,所以必須把外面一排的書移開才看得到裡面那排。而最高的那排,就算身高一七多的人也很難看到裡面那排,何況是我這矮子。

所以我得找東西墊高高!中心什麼沒有,書最多,所以我就拿了幾本厚的要命的實務彙編來墊XD 因為人有兩隻腳,阿我又是矮子,所以找了六本書,三個一疊三個一疊。我是愛書的人啊!所以我有脫鞋子,把傷害降到最低....。軍志學長看到時還驚呼了一 下,說不能站在櫃子前方的軌道上,因為很容易踩壞。再這順便提醒公法組的大家不要也像我一樣踩到。

在這次的搜索行動中尋獲了《正義與慈悲》一書,於是便推薦給了莅薰,她似乎還蠻喜歡的,希望她真的會看....。這本書之前已經出現在我網誌很多次了XD~我把連結放在下面,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體會一下該書對我而言的重要性!

2/4,戰前的隨筆與雜感─「考前不緊張」初論
推薦一本老書,正義與慈悲。

後來又想起了憲政時代早期有很多翻譯的文章,於是就用許幹的筆電到月旦搜尋有哪些,然後再到中心的藏書處去翻,雖然翻著翻著偶而也會發現一些些狗屁文章,但好文還是有的啦!

喔,對了,我還翻到了《張君勱先生百齡冥誕紀念文集》,出版者帥氣阿!是「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央總部」耶!不是「中國國民黨」唷!雖然其中感覺也有一些文人或高官相互吹捧的文章,但我想其實也是會有很多有趣的小故事能知道。畢竟張君勱先生本身也是超級值得被追思的!

公法中心的書要借出,必須要在一本小簿子上填寫借閱紀錄。我把大法官研討會論文集還有張君勱先生的紀念文集借回家,有點小惡搞的在作者欄填「一堆人咩」,現在想想還是頗白痴。

所以今天收穫不少。但更重要的是把這些發現輸入腦中,否則也只是「知道有那本書」而已,淪為掉書袋的嘴砲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