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說,這起事件是:台灣有20名左右的大學生向訪台的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表達「中國民主化」的要求, 卻遭到40餘名宣稱是便衣警察的「不明人士」阻擾,雙方因而在台北的東區展開追逐戰。在這起事件之後,有數名學生受傷。(相關資料附於文後)
而值得令人思考的是,這個為了聲援對岸民主化的行動,卻引發了台灣的民主問題,讓我們不禁懷疑民主的花朵「是否還在這個地方綻放?」──這個被普遍認定是「已民主化」或「民主化中」的「民主國家」( well , 地區、政治實體...anyway )。是什麼樣的民主問題呢?這不就只是一場單純的衝突嗎?跟民主有什麼關係?
最近網路上好像很流行一個詞:「民主的細節」。或許我們可以這樣去理解它:民主的落實、民主的具體化,關乎於此的「制度」,就是所謂的「細節」。那麼或許就更能凸顯問題所在。
或是我們再不厭其煩地多給他囉嗦兩句:「什麼是民主?」這問題的看法很多,但我們不妨嘗試用簡單的幾個ABC把他串起來:每一個「個人」都是自由的個體→所以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所以每一個人都不該被其他人統治。
所以每個人不可以對任何一個人私自行使任何型式的實力(武力、強制力),只有國家才可以在正當程序下行使。換句話說,只有國家可以作一切關於統治的行為,因為國家是得到被統治者(也就是人民)的同意。
OK,回到226事件。在這事件中,這群不明人士,卻自稱為便衣警察。他們真的是便衣警察嗎?他們不願意提出識別證件,真正的警察會這樣嗎?網路上不乏有人提出看法:有人認為他們是黑幫人士(如果是這樣的話這根本就是組織犯罪!)、有人認為他們其實是中國派來的私人保鑣.....各種說法都有。
然而無論如何,這起事件都的的確確地「確認」台灣的民主現況是極度脆弱:言論自由實際上無法真正行使、帶有政治爭議的人物可以獲得40餘名人力的奧援,而得以豁免於反對方的抗議。
當然,這也或多或少告訴我們,陳雲林未必是安全的。因為在一個四周高度戒備的環境下,當時的「秩序」竟然容許40餘人去對付另一群人。如果這樣的「狀況」是被當時的警察權、當時的秩序所允許的,那麼是否下一次陳雲林再來的時候,這群大學生也可以找來80人、160人、320人或更多人來對付這群不明人士呢?
失衡的言論秩序,來自於傾斜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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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0226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我們的第一場街頭巷戰/陳為廷
本文轉自PTT2 8A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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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ianoplayer 看板 #1DQSqkdz ]
【0226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我們的第一場街頭巷戰】
.陳為廷寫於 2011年2月27日 3:11.
今天從君悅飯店到松仁路105號的私人招待所,抗戰了六個小時。約二十個夥伴一起對著陳雲林抗議、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雖然人不多,但我想這對參與其中的夥伴來說都會是難忘的晚上。我們在港仔充滿衝勁的帶領下,一個個變成「衝組」。我們一個個被攔下、壓倒在地,然後再分散、零星突破警察的防線,遊走穿梭在東區的繁華巷弄、百貨公司間,來到飯店周邊;觀察便衣的動態與分布、用手機聯繫最新資訊,然後再秘密集結、商討對策、再一起直衝,然後再被迎面而來的粗壯便衣推倒在地,直衝著我們說:「再鬧,就全部抓起來!」。
我們當中所有人都才大二、大一。這是我們人生中的第一場巷戰。
警察將東海人間工作坊的港生扭在地上推打的時候。我和樊俊朗及幾個港生被擋在對街、無法過去。遠遠地我只能看到郭冠均的最後一條線好像斷了,一直對著警察吼;張詠瑛打過來哭著說:「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子啊?為什麼我們不可以過馬路?」他們原本打算在對街集結,然後衝到對街去堵住車道。
「為什麼對面的人就可以走過來、而我們卻要被推擠,不准過馬路呢?」他們care的其實只是這樣一個問題。他們不解的是,到底為什麼過個馬路就是「鬧」?警察又憑什麼法把我們「全部抓起來」呢?
樊俊朗與警察到他們那邊去,情勢緩和下來後。張詠瑛問我說,「學長,到底集會遊行法規定幾個人算遊行阿?三十個嗎?」。
「不是阿,三個!」所以他們還真的可以把我們全部抓起來。
「所以是這個法律本身就有問題!」她義憤填膺地說。
對啊。雖然我們都早已知道。但還是唯有在一次次與國家機器正面肉搏的過程中,才能讓日漸麻木的我們反覆、重新認知。這是一件錯的事情。
但那時我們只能坐下來。面對前頭四、五十名便衣警察,將我們的視線擋住。終於,道路被淨空、陳雲林的車輛開出。我們站起來大喊:「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釋放維權人士!」、「陳雲林,滾回中國去!」。但黑頭車只在對街迅速、無聲駛過。車內的人只隱約回頭看了我們一眼,遊覽車上的人則對我們比Ya。賓客很快就散盡了,警察也搭著警備車離去。留下疲憊的我們。和衝突中,被拉扯撕破的口號標語。
我是在最後,才知道那座只掛著「松仁路105號」巨大門牌,而沒有任何名稱的華麗建築物,叫做「私人招待所」。這個巨大建築物是一個私人公寓,專門接待政商名流。
警察散盡後我想,「幹,既然來了就至少去跟那個松仁路105號的門牌合張照吧!」所以我們終於過了馬路,來到招待所前方廣場。卻被兩個專著高級西裝的負責人攔住。他們以一種優雅、而帶點鄙夷的微笑語氣說:「不好意思,這裡是私人的用地。你們不能過來。但可以站在廣場外緣那條線的人行道後面!」
我們最後只能停在廣場與人行道相隔的「那條線」上。那是「權力之線」、「階級之線」。我們只能茫茫望著我們抗爭整晚的對街。困惑這樣短的一個距離,為何花了整整六小時,還走不過來。
這是我們人生中的第一場街頭巷戰。這場革命還長。
許許多多陣地還等著我們去找尋、戰爭才正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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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 警察國家 /郭冠均
本文作者郭冠均,台大社會系學生,2/26晚間於信義威秀前,參與了一場訴求中國政治民主、釋放異議人士的活動,但在其中,卻和疑似警察的公務人員產生了拉扯,於是他將自己的經歷以及發現的疑點加以整理,行文於此,期待能夠獲得響應與共鳴。聯絡方式:臉書搜尋「郭冠均」或是寄信至lavylavysana@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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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此分享一件光怪陸離的事件,也許對有些人來說,這件事可能向夢一般,在生活中是無法想像的。此事,就橫向而言,大概要算是大陸現況與台灣生活的錯置吧? 而論縱向,讓我不免想起電影「悲情城市」裡那種恐慌及不安全感,連掌控我們的政府都失效了,那國家又有何用?
對於紀錄此事,也許在材料呈現方面會有看似過於激情的描述或者解讀,或者是當下能讓人詬病的部份諸多,但姑且讓我以自己的方式來呈現,當然,即使所有參與者的描述總加起來也不等於事實,而我希望以一種記憶的試圖貼近實況的描述,將此事呈現給大家。
2/26號下午,在中壢家中接到陳為廷的電話,得知現在藉由在陳雲林來台期間,呼籲大陸民主化以及聲援茉莉花革命的同學一行人,被驅離於陳雲林用餐的會館之外一條街,並在現場靜坐,希望我發一條FB上的訊息,請有相關關注的同學到場聲援。而稍後,我發完訊息,深感現場情況之危急,於是火速趕往靜坐現場,此時現場的同學發送出呼籲簡訊,內容包含此行動的訴求、現場狀況以及希望大眾前來關注.
2/26晚上約8:00,我到靜坐現場時,是抗議同學分別坐在寫著「聲援中國茉莉」、「啟動政治改革」等等訴由布條之後,並且現場有許多"貌似"警察的穿著便服的人士在場,並且當中也有人持攝影機蒐證。而感覺靜坐的同學中,以陳為廷及樊俊郎被認為是事主,因而當下的狀況無法脫身,也無法進一步的採取行動。於是我們計畫先各自分散,於五分鐘後集合在會館正門口抗議。
但一行人依序解散後,陳為廷等人遭數名「便衣人」跟隨,而我則繞路至會館後面的公園,遇見其他同學,查看一下情況後,得知樊俊郎在現場遭到疑似警察的「便衣人」恐嚇,內容大致是此人表明他是行動的總指揮,欲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的名義起訴阿郎,因此陳為廷等人便被迫趕回原本的現場。
而我得知此消息後,便順著會館的周圍走回現場,此時現場的「便衣人」數量增多,並且有一名前述的所謂總指揮在此。到我來之前,狀況是這樣的:阿郎希望看此總指揮的警員證件以及知道他的名字、警察編號,但此人表明不願告知,並且現場在做溝通時,因為阿郎等人使用廣東話,還被在場的其他「便衣人」警示希望使用國語,因其認為阿郎等人可能在私下罵他們,甚至當中有人嘲諷的表示自己也懂這些「阿陸仔」的話,沒在怕的。而之後一群人便在原來的現場僵持,並且阿郎等人進行喊出前文提出的呼籲中國政府的訴求,而此時的「便衣人」宣稱他們已違反道路管制條例,要求阿郎等人收起原本擺在地上的抗議布條,以並且以此為原因,欲其退後至稍後方的花圃,但現場事實是,十來名「便衣人」佔據人行道,包圍以及蒐證。
就在,僵持當中,我繞到會館四周走動一番,發現會館二樓有數十名人在集合,疑似作一些行前說明等(純為筆者猜測),但稍後,我回到位於原先現場的對街口,發現金昱(政大香港僑生)等一群學生遭「便衣人」群驅離到此,而且「便衣人」群圍繞在通往對向的會館的斑馬線之前,且欲聚欲多,之後甚至以會阻擋通路口的原因,警示我們退至後方,但實際情況是,便衣人是抗議學生人數的兩倍。
稍後我們見機,跟隨著旁街的樊俊郎一行人高喊呼籲訴求,便衣人又以佔據通道的理由欲要我們退後,但此時有同學喊出我們是在等紅燈,為什麼要被驅趕?之後我詢問其他同學是否真的無法到對街去? 同學說對,現在一定沒辦法過去,於是我試探性的繞到旁邊往對街方向過去,馬上被「便衣人」拉回,甚至被喝斥「不要鬧了」,見此情形,當場一群同學憤怒於「便衣人群」干擾人身自由,便開始吶喊「警察不讓人走人行道」等口號表示抗議(會判斷此等人為警察,是因為便衣外套內部露出警用制服,但此人從頭到尾並無表明自己身份,更別說告知警員編號或者出示證件)。
此時,我聽見旁邊一位「便衣人」用對講機呼叫請「女警」過來,因前述有人喊出我們是在等紅綠燈,因此之後我們欲嘗試下一次綠燈時通過,此時我繞到旁邊欲通過,被兩名便衣人拉扯回來,而一名香港同學支身向前闖,疑似被便衣人推擠而跌倒(當我回頭時他已經被圍在地上),之後一群便衣人向那名同學圍過去,疑似在拉扯(原先我以為此同學是跌倒,便衣人欲拉其起來,但我看雙方在此拉扯沒有要回來的情形),此時有一名魁武的「便衣人」(由於此人我印象深刻,故簡稱F),向我們這個方向衝過來,並高聲警示「全部帶到後面去」之類的話語,然後一群人連拉帶推的被逼迫回人行道上,而此時我也看到便衣人F推了香港同學一把,然後F高喊「把他(香港同學)帶回去」之類的話,同學聽到此言,一群人蜂擁圍上,包圍住此位香港同學,其中有同學吶喊說「要把他帶回去就把我們都帶回去」,而便衣人也回覆說再不走把全部人帶回去。
此時雙方的互動情勢極度激烈,F先生一直高喊說要把此位同學帶回去,我記得我好像有喊說「用什麼理由? 給我ㄧ個理由!」之類的話語,事實上根本也沒有理由可以把此位同學帶回,在此時樊俊郎從對街跑過來,見此狀,呼籲各位同學不要激動,然後拉著我們一群人就地坐下來,變成一群便衣人(此時大約有二三十人),包圍著我們,四周蒐證攝影機以及蒐證相機不斷在拍攝,而對此我個人猜測,陳雲林可能也在這事件發生的前後離開會館,我們一群人靜坐一陣子之後,便衣人似乎不再以要帶人走為恐嚇,並且F也不見了,而我們見狀況稍微緩和,便繼續喊起了訴求口號,直到便衣人似乎被通知結束後,一群便衣人全數往會館散去,之後搭著「警備車」而離去....留下飽受驚嚇,錯愕,以及備感荒唐的一群人......
在此事件中,我首先要提出的幾點質疑是,此些人究竟是誰?除了在原場地所說的總指揮可能有出示證件或者暗示其為警察之外,後面衝突的場面根本沒有人出來表示其為警察或者告知任何相關事宜,但欲「闖過綠燈」一事發生後,我們被圍在便衣人之中,卻一直聽到有便衣人詢問,剛剛是否有蒐證?
想請問,此處的蒐證效力為何?在沒有告知為警務人員的前提之下,公然阻擋人民的去路,甚至以拉扯等手段阻止我們,試問這是否構成對於人身自由的妨礙?不管此人是否為警務人員,此行為都以不該,並且,即使這些是警務人員,又是以何種正當性理由能夠阻止我們當街喊口號或者前往會館?
在當下我並沒有得到任何答案,而其中,他們又以「違反集會遊行法」來恐嚇我們,平心而言,我們是沒有申請集會遊行法,但在當下我回應便衣人說「那你們舉牌啊!」此時他卻不再說話,想問為何呢?如果以一個警察的身分,要驅散人群,最好的方式不就是以此法令來舉牌麼? 對於此,我自己的答案是「他們根本不想讓人家知道他們是警察」(這純屬我自己對於現場狀況的判斷),何以得知?
首先,他們沒有著制服,已經少了根本的正當性以及執法基礎,再者,他們也不願主動出示或者透露警員編號,卻一直以口頭上宣稱自己為警察來警告我們,或者說一些「警察會幫你的」之類的話,但是根本上並沒有提出明確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身分。試問一個人民的褓母,如果真的是在保護人民的前提之下,為何不敢暢言自己執法的正當性?或者取得人民的信任呢?卻一直以「為什麼我要讓妳知道我的名子? 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子,很公平」等話語來搪塞,這也導致我推論,他們根本不希望自己被知道是警察,至少是不希望自己被「抗議者以外的路人」認出自己是警察。
原因為何?我自己大膽的猜測是,如果你動用了近五六十名警力,在一名大陸官員的私人行程中,做維安以及阻擋異議人士的工作,會被如何想像? 在此當然我不是否認掉外國人士來台的安全重要性,只是對於人民的意見表達為何會如此敏感?而且必要採取這種「迴避正當性」的必定另人詬病的方法來阻擋這些異議人士呢? 這不禁讓我想起前次陳雲林來台,在網路上看到的那些被不當臨檢的影片,沒想到能親眼見到這種情景......
僅以此文,悼念我們想像中的人權之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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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投書:「226學生自救小組」新聞稿 2/28/2011(本文將刊載於台大意識報紙本第40期,敬請期待)
整個過程由大學生手持的相機以影片方式記錄下來,已公開在網路上。連結如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vr0k0qWdo
此事件中,在松壽路松仁路路口現場的學生質疑:這些自稱警察卻未著制服的人究竟是誰?事發從頭至尾,他們堅拒出示警察證件及表明警察編號,衣著上也無任何 得以辨識的標誌,卻在過程中不斷對在場學生做出踰越警察職權的行為。若他們真為警察,為何不光明正大地表明自己身份?便衣人士的違法行為,除了以人牆圍堵 學生妨害自由、不斷跟蹤落單學生使其心生畏懼,甚至在學生欲經斑馬線步行至對街時,遭此群便衣人士暴力攻擊、言語恐嚇。最令人髮指的是自稱警察的便衣人士 強拖、拉扯欲過馬路的學生,其中一名學生被強壓倒地受傷;同時不斷恐嚇學生,「我要把你們全部抓起來」、「你們不要玩的太過份」,威脅「你們已經被我們蒐 證」,甚至要求學生「出示證件」;又表示「你們已經違反集會遊行法」,卻在學生反問何以不依照集遊法規定舉牌時含糊帶過,不做正面回應;同一時間,斑馬線 行人來來往往,很明顯地現場並非管制區,何以單單這一群學生不能過馬路?
由於便衣人士始終不證明自己的警察身分,在場學生表示無法理解此群人士於法理上有何正當性進行前述種種行為;縱使真的是警察,也不應該對人民有如此違反法 律程序、侵犯人權的行為:不當圍堵、盤查、言語恐嚇及暴力相對,甚至妨害學生單純過馬路的自由,並欲以集遊法處置時也未依正當程序處理,執法在行政程序上 早已嚴重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嚴重逾越警察職權!
本小組在此聲明當日晚間該群學生並無任何違法意圖與事實,卻遭自稱警察的不明人士如此對待,對於自詡民主自由開放的台灣來說實屬一重大治安、司法事件,同 時希望相關當局能盡速展開專案調查,查明、公佈真相並要求相關失職人士道歉、接受懲處以還給在場學生及社會大眾一個公道。
新聞聯絡人:陳同學 0911065526 action0226@gmail.com
明明就是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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