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戰爭製造公司》。
滿足期待不消說,更重要的無非是,
約翰庫薩克在劇中所表現出的人格特質。
我眼中所重視的並非他人所在乎的,
他人所重視的並非我所在乎的。
所以我可以輕易地達到他人所要求的,
他人卻驚訝我所視之如敝屣的。
我領略到了更多關於「睥睨」的形式與實質,
卻是悲傷大於喜悅。
也許這就是黑色喜劇的魅力。
6/14/2009
6/06/2009
資料、資訊、八卦(三):鑽研法學不可不知道的資料庫
很久以前就寫過(一)跟(二), 這次的(三)3月份就打算寫了...一直拖。常常被問怎麼找資料,而之前寫的又太雜了,所以認為有必要在這邊再做個非常簡單的介紹,有的以前就提過了。不 過必須強調,以下所介紹的資料庫,對於需要蒐集商法、財經法等領域的朋友,可能幫助比較少,因為我只知道我常用的這些。
一、基本
(一)月旦法學知識庫
(二)新學林
放上它其實也只是為了本文完整性。實際上該網站的幫助不大,追蹤出版訊息的意義大於資料檢索。不過學林似乎慢慢地也想把它作成資料庫,所以還是值得偶爾逛逛啦,也許哪天變超強的嚇死元照XD
(三)各大學法律系所網站
自己找,我懶得一個一個連結了,沒意義。嚴格來講,這些並不算是資料庫,各大學法律系所網站的主要幫助是可以看到每個學者的著作一覽表。但每個法律系或甚 至每個教授的個人網頁,列出著作狀況未必時常更新。總而言之,這裡可以找到各該學者寫過什麼研討會論文、研究計畫。另外,各大法律系網頁的功能還有「研討 會訊息」。
二、進階
一、基本
(一)月旦法學知識庫
不 用說,這是基本上大家都會去的。不過必須多費唇舌的是,很多人抱怨這知識庫不好用,其實是因為不會擅用「進階查詢」功能。在此不多介紹如何使用,而且其實 經過我醬一提醒,再踹一踹就會上手了,所以詳細介紹反而是一堆廢話。另外,月旦法學知識庫找不到「研討會論文」,所以這方面的蒐集必須仰賴其他資料庫。
(二)新學林
放上它其實也只是為了本文完整性。實際上該網站的幫助不大,追蹤出版訊息的意義大於資料檢索。不過學林似乎慢慢地也想把它作成資料庫,所以還是值得偶爾逛逛啦,也許哪天變超強的嚇死元照XD
(三)各大學法律系所網站
自己找,我懶得一個一個連結了,沒意義。嚴格來講,這些並不算是資料庫,各大學法律系所網站的主要幫助是可以看到每個學者的著作一覽表。但每個法律系或甚 至每個教授的個人網頁,列出著作狀況未必時常更新。總而言之,這裡可以找到各該學者寫過什麼研討會論文、研究計畫。另外,各大法律系網頁的功能還有「研討 會訊息」。
二、進階
(一)歐美研究
就是可以下載《歐美研究》這份期刊上的論文。
(二)全國博碩士論文
加入會員可下載部分有授權的碩博士論文全文電子檔;加入會員的方法就是填一填資料然後申請,很簡單。
加入會員可下載部分有授權的碩博士論文全文電子檔;加入會員的方法就是填一填資料然後申請,很簡單。
(三)CETD (中文電子學位論文服務)
可以下載到近期的碩博士論文,在「全國博碩士論文」找不到的,可以來這找。來這網站的通常是要搜尋台大學生的論文;通常各大學圖書館的資料庫都有提供「校外連線」,東吳&政大都有。
可以下載到近期的碩博士論文,在「全國博碩士論文」找不到的,可以來這找。來這網站的通常是要搜尋台大學生的論文;通常各大學圖書館的資料庫都有提供「校外連線」,東吳&政大都有。
(四)CEPS (中文電子期刊服務,又稱思博網)
這資料庫法律學的期刊不多,搜尋到也只有簡介,並無授權全文下載。但是法律學以外的資料很豐富,我都在這找「鄰近於」法律學的論文,例如:《政治與社會哲 學評論》、《臺灣民主季刊》、《思與言》、《台灣社會研究》等等期刊;通常各大學圖書館的資料庫都有提供「校外連線」,東吳&政大都有。
這資料庫法律學的期刊不多,搜尋到也只有簡介,並無授權全文下載。但是法律學以外的資料很豐富,我都在這找「鄰近於」法律學的論文,例如:《政治與社會哲 學評論》、《臺灣民主季刊》、《思與言》、《台灣社會研究》等等期刊;通常各大學圖書館的資料庫都有提供「校外連線」,東吳&政大都有。
(五)中研院法律所全所性學術研討會
近年來的研討會論文都能在此下載電子檔,若已收錄於專書,則就只會有專書版本的電子檔而不再提供研討會版本。
近年來的研討會論文都能在此下載電子檔,若已收錄於專書,則就只會有專書版本的電子檔而不再提供研討會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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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魚吃不如教你釣魚,
資料庫
6/03/2009
[日記]6/3,馬英九總統的六四感言
看到標題要說我政治魔人也沒差,總之就是不爽。我並沒有要反串,話說我大二大三時還曾經覺得馬英九在報紙上發表的六四感言寫得很不錯,覺得他人雖然比較保守,還是有民主跟人權關懷,是國民黨中的清流。現在想想已經搞不清楚是我年少無知還是誤解了馬英九。
「馬總統人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我這樣跟自己說。
聽說馬英九總統今年不參加六四的紀念活動了。他說,二十年變化很大,不要再用六四看待中國了。也有報導用比較中性的用語,說馬英九今年的感言是屬於「軟調」。光是看到這些報導就可以想見,鄉民們一定會酸他「軟掉了」甚至會說,「對呀,二十年變化很大,就像馬英九兩年就變化很大了」
維基百科中是這樣描述馬英九與六四的:
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後,馬英九每年6月4日都會參加相關的紀念追悼會。他堅持:「六四不翻案,統一不能談」。 2007年,他以前國民黨主席的身份發表《自由民主 兩岸對話基礎》的文章。開頭為:「今天(6月4日)是六四事件18周年,中共政權以武力血腥鎮壓了學生的民主運動,讓它多年來試圖建立的改革開放形像毀於一旦。」同時批評中國大陸政府打壓台灣的國際空間,讓代表台灣民意的機構處處受挫,是中國政權反民主本質的鮮明表現。
看到我如此憤慨,也許會有兩種說法來安慰或平撫我的情緒,第一種是「政治人物都一樣啦,跟他們認真你就輸了」第二種 則是「他有執政的包袱在呀,要考量的事情很多」對於這些,我一來討厭把問題一般化進而合理化,彷彿我少見多怪似的;二來賭爛所謂苦衷說,好像只有當了總統 才有資格評論似的。
還有一種說法更好玩,「又還沒統一」等到統一就來不及啦!
(唉,結果寫到後來還是很意識型態的感覺....)
對啦我就是討厭中共啦,
還有馬英九不說一聲六四要平反&中共好壞,我就不爽、覺得你很沒guts啦!
所以在最後附上六四的一段影片(有點跳痛.....)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CaFyJUa0uo
「馬總統人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我這樣跟自己說。
聽說馬英九總統今年不參加六四的紀念活動了。他說,二十年變化很大,不要再用六四看待中國了。也有報導用比較中性的用語,說馬英九今年的感言是屬於「軟調」。光是看到這些報導就可以想見,鄉民們一定會酸他「軟掉了」甚至會說,「對呀,二十年變化很大,就像馬英九兩年就變化很大了」
維基百科中是這樣描述馬英九與六四的:
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後,馬英九每年6月4日都會參加相關的紀念追悼會。他堅持:「六四不翻案,統一不能談」。 2007年,他以前國民黨主席的身份發表《自由民主 兩岸對話基礎》的文章。開頭為:「今天(6月4日)是六四事件18周年,中共政權以武力血腥鎮壓了學生的民主運動,讓它多年來試圖建立的改革開放形像毀於一旦。」同時批評中國大陸政府打壓台灣的國際空間,讓代表台灣民意的機構處處受挫,是中國政權反民主本質的鮮明表現。
看到我如此憤慨,也許會有兩種說法來安慰或平撫我的情緒,第一種是「政治人物都一樣啦,跟他們認真你就輸了」第二種 則是「他有執政的包袱在呀,要考量的事情很多」對於這些,我一來討厭把問題一般化進而合理化,彷彿我少見多怪似的;二來賭爛所謂苦衷說,好像只有當了總統 才有資格評論似的。
還有一種說法更好玩,「又還沒統一」等到統一就來不及啦!
(唉,結果寫到後來還是很意識型態的感覺....)
對啦我就是討厭中共啦,
還有馬英九不說一聲六四要平反&中共好壞,我就不爽、覺得你很沒guts啦!
所以在最後附上六四的一段影片(有點跳痛.....)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CaFyJUa0uo
4/16/2009
2100中的李濤與名嘴們有多麼腦殘?
昨天晚上帶著劇烈且惱人的頭痛回到家。本來想趕快洗個澡睡覺休息的,卻在學弟敬人的MSN暱稱上看到「林鈺雄許宗力被2100罵」的消息。一問才知道,2100昨天的主題是關於阿扁最近聲請釋憲的動作。
簡單的講,如果阿扁釋憲成功了,那整個案子就要重來,阿扁就可以放出來啦,這是藍軍所不樂見的。(我把2100扣上藍軍的帽子應該沒什麼偏頗吧?)
當時2100已經播完了,但光用聽的就能讓人氣炸,加上持續一整天的頭痛,真的有瀕臨中風的感覺。
後來看重播,幾個名嘴在那聲討大法官,還把阿扁任命的十名大法官的大頭照放上去。並質疑為何每次跟阿扁有關的釋憲案結果都有利於阿扁。說的好像大法官跟阿扁之間的親密關係如膠似漆似的。
最經典的堪屬,名嘴們拿出當年尼克森在水門案爆發後的「星期六大屠殺」(Saturday night massacre)經驗,呼籲大法官們效法美國法律人的高風亮節。看到這我已經沒力氣罵了,兩件事根本不能比。
當年是怎樣呢?當年,尼克森不爽那個一直要調查他的檢察官,所以要求司法部長撤換檢察官。司法部長不從,被尼克森換掉,由原本的司法部次長接任。但這司法 部長二號也因為拒絕撤換而被換掉。一直到了「三號」才聽尼克森的話撤換了檢察官,但隨即辭職抗議。這故事因為「殺很大」所以被稱作「星期六大屠殺」。美國 輿論稱讚那些檢察官們是美國的良心。
而昨晚的2100就拿著這故事要台灣的大法官學習。最好笑的是李濤還振振有詞的認為「這不是專業的問題,是良知的問題」整個在那慷慨激昂。真不知道當時有多少觀眾傻傻地跟著慷慨激昂甚至淚流滿面。
但最重要的是,這兩個故事根本不能比啊!
首先,阿扁就被關在看守所裡了,怎麼「像尼克森干涉司法部長」般地干涉大法官?其次,尼克森之所以能干涉司法部長,也是因為司法部長是歸屬於行政權──大法官是總統能管的嗎?
還有,這十名大法官,的確是阿扁任命的,但哪個不是有經過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如果因為阿扁任命,所以說阿扁「有恩於」大法官,那麼如此多席次的立院諸公 不就「恩重如山」?所以接下來是否要「吾道一以貫之」地聲討立法委員沒有好好地監督行政權、行使同意權,導致「陳水扁黨羽」成為大法官?
最後,如果按照「陳水扁任命」當作檢驗標準的話,那麼陳水扁本人可否以「馬英九任命」當作理由而要求其他五個大法官也迴避?所以我說2100這些人腦殘就 腦殘在這地方,搞到最後違憲審查制度都被癱瘓掉。誰來作「憲法的守護者」?學習威瑪憲法讓馬英九總統擔任嗎?還是讓立法院擔任,就跟中共給人民大會違憲審 查一樣?
漫天喊價胡言亂語而不考量後果,最噁爛的是還裝作一副義薄雲天的樣子,你關二哥上身嗎?一群腦殘。
還質疑為何每次釋憲結果都有利於阿扁勒,呸~因為國民匪黨什麼不會,最會的就是儘幹些違法違憲的事阿!
------------
下午在宣葛格的個版看到了轉錄:「壹週刊驚爆!大法官擬釋憲押扁違法 扁5月出獄」很聳動的標題吧?
陳水扁涉及貪污洗錢弊案,遭羈押已逾3個多月,最近有被釋放契機。陳水扁認為台北地方法院更換法官、檢方抗告權及重罪羈押制度,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 釋;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大法官在4月底作出解釋前,曾邀集專家學者討論,結果與會人士幾乎一面倒砲轟,指台北地院更換承審法官違憲。內部消息指出, 親綠大法官已有準備朝違憲方向解釋,如此一來,陳水扁很有可能被釋放,而再次掀起政壇風暴。
大法官解釋,將在四月底左右出爐,《壹週刊》報導,十五名大法官大部分由陳水扁擔任總統時任命,多數傾向認定:「更 換法官審理陳水扁的內規程序違法違憲」。如果大法官作出這樣的解釋,當初台北地方法院從周占春審判長換成蔡守訓審理,並裁定羈押陳水扁的程序將沒有法律依 據,一切無效,必須回歸最原始由周占春審理的狀態,也就是說此舉動將成為陳水扁重獲自由的救命仙丹。
現大法官 多扁任命就釋憲程序而論,現任十五位大法官中,有十位是由陳水扁所任命的,馬英九上任後任命的只有五位,而依據大法官採取合議制,要作成「違憲解釋」的門檻是「現 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如果是命令牴觸憲法或法律,則是「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也就是違憲宣告十名 出席,七名大法官同意就可以宣告違憲,雖然看似門檻很高,但以陳水扁任命了十位大法官來看,外界可能會有很多疑慮。
資料來源: 壹週刊 http://0rz.tw/n1x5C
簡單的講,如果阿扁釋憲成功了,那整個案子就要重來,阿扁就可以放出來啦,這是藍軍所不樂見的。(我把2100扣上藍軍的帽子應該沒什麼偏頗吧?)
當時2100已經播完了,但光用聽的就能讓人氣炸,加上持續一整天的頭痛,真的有瀕臨中風的感覺。
後來看重播,幾個名嘴在那聲討大法官,還把阿扁任命的十名大法官的大頭照放上去。並質疑為何每次跟阿扁有關的釋憲案結果都有利於阿扁。說的好像大法官跟阿扁之間的親密關係如膠似漆似的。
最經典的堪屬,名嘴們拿出當年尼克森在水門案爆發後的「星期六大屠殺」(Saturday night massacre)經驗,呼籲大法官們效法美國法律人的高風亮節。看到這我已經沒力氣罵了,兩件事根本不能比。
當年是怎樣呢?當年,尼克森不爽那個一直要調查他的檢察官,所以要求司法部長撤換檢察官。司法部長不從,被尼克森換掉,由原本的司法部次長接任。但這司法 部長二號也因為拒絕撤換而被換掉。一直到了「三號」才聽尼克森的話撤換了檢察官,但隨即辭職抗議。這故事因為「殺很大」所以被稱作「星期六大屠殺」。美國 輿論稱讚那些檢察官們是美國的良心。
而昨晚的2100就拿著這故事要台灣的大法官學習。最好笑的是李濤還振振有詞的認為「這不是專業的問題,是良知的問題」整個在那慷慨激昂。真不知道當時有多少觀眾傻傻地跟著慷慨激昂甚至淚流滿面。
但最重要的是,這兩個故事根本不能比啊!
首先,阿扁就被關在看守所裡了,怎麼「像尼克森干涉司法部長」般地干涉大法官?其次,尼克森之所以能干涉司法部長,也是因為司法部長是歸屬於行政權──大法官是總統能管的嗎?
還有,這十名大法官,的確是阿扁任命的,但哪個不是有經過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的?如果因為阿扁任命,所以說阿扁「有恩於」大法官,那麼如此多席次的立院諸公 不就「恩重如山」?所以接下來是否要「吾道一以貫之」地聲討立法委員沒有好好地監督行政權、行使同意權,導致「陳水扁黨羽」成為大法官?
最後,如果按照「陳水扁任命」當作檢驗標準的話,那麼陳水扁本人可否以「馬英九任命」當作理由而要求其他五個大法官也迴避?所以我說2100這些人腦殘就 腦殘在這地方,搞到最後違憲審查制度都被癱瘓掉。誰來作「憲法的守護者」?學習威瑪憲法讓馬英九總統擔任嗎?還是讓立法院擔任,就跟中共給人民大會違憲審 查一樣?
漫天喊價胡言亂語而不考量後果,最噁爛的是還裝作一副義薄雲天的樣子,你關二哥上身嗎?一群腦殘。
還質疑為何每次釋憲結果都有利於阿扁勒,呸~因為國民匪黨什麼不會,最會的就是儘幹些違法違憲的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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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在宣葛格的個版看到了轉錄:「壹週刊驚爆!大法官擬釋憲押扁違法 扁5月出獄」很聳動的標題吧?
陳水扁涉及貪污洗錢弊案,遭羈押已逾3個多月,最近有被釋放契機。陳水扁認為台北地方法院更換法官、檢方抗告權及重罪羈押制度,有違憲之虞,聲請大法官解 釋;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大法官在4月底作出解釋前,曾邀集專家學者討論,結果與會人士幾乎一面倒砲轟,指台北地院更換承審法官違憲。內部消息指出, 親綠大法官已有準備朝違憲方向解釋,如此一來,陳水扁很有可能被釋放,而再次掀起政壇風暴。
大法官解釋,將在四月底左右出爐,《壹週刊》報導,十五名大法官大部分由陳水扁擔任總統時任命,多數傾向認定:「更 換法官審理陳水扁的內規程序違法違憲」。如果大法官作出這樣的解釋,當初台北地方法院從周占春審判長換成蔡守訓審理,並裁定羈押陳水扁的程序將沒有法律依 據,一切無效,必須回歸最原始由周占春審理的狀態,也就是說此舉動將成為陳水扁重獲自由的救命仙丹。
現大法官 多扁任命就釋憲程序而論,現任十五位大法官中,有十位是由陳水扁所任命的,馬英九上任後任命的只有五位,而依據大法官採取合議制,要作成「違憲解釋」的門檻是「現 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二同意」,如果是命令牴觸憲法或法律,則是「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也就是違憲宣告十名 出席,七名大法官同意就可以宣告違憲,雖然看似門檻很高,但以陳水扁任命了十位大法官來看,外界可能會有很多疑慮。
資料來源: 壹週刊 http://0rz.tw/n1x5C
3/31/2009
我支持郭冠英(二)
我還想再談談我為何支持郭冠英。除了在個人情感上很欣賞他的言論之外,在法律層次上也覺得他應該要繼續提起救濟。此外,在政治上,我也覺得很多被悶著不談的省籍問題,也該攤開來講了。
一、我欣賞郭冠英
我真的愈來愈愛郭冠英這個人了,甚至有跟他斬雞頭燒黃紙結拜的念頭──雖然我跟他的政治立場南轅北轍,但他的每句話沒有一句不讓我讚賞的。
除了「新聞局是什麼東西?」以及「它是什麼樣的機關,我還要去了解一下」這幾句充滿不屑風格的話之外,對於「請問你會申訴嗎?你能接受嗎?(指兩大過免職)」還有「請問你為什麼會找同事背書?」他的回答──「這不是廢話嗎?」
「我不找老同事背書難道找你背書嗎?」──都讓我覺得實在太帥了!電視前的我都笑噴了!拍案叫好阿我!太有爆點了他這個人。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講話很冷。不過未必所有認識我的人都知道,還有嗆。因為最近這些日子比較謙抑了一點。郭冠英的嗆卻是不斷讓我想起那個「時常嗆人的我」,他真的是一再地點燃我心中的火阿~那些腦殘記者真的是有欠嗆~
電視畫面上很清楚阿,郭冠英座車與記者「採訪車」擦撞後,那些記者向他討公道的樣子──無論是態度、語氣、內容──沒有不像是挑釁的。
電視把郭冠英塑造成「大魔頭」,說他「不可一世」「神秘的微笑」「跋扈」「不屑」「五車護體」....還不是為了搏收視率?說真的,在這種「根本來討戰」的媒體「簇擁」之下,脾氣再好的人都會擺張臭臉給他們看吧。
所以郭冠英勇於嗆記者、勇於表達自己立場,實在是條漢子,有帶種到。
二、郭冠英的言論乃言論自由
一定很多人覺得我莫名其妙,怎麼我會一直不斷稱讚這個「全民公敵」?也會認為,這種充滿族群意識、省籍情結的「仇恨性言論」──「根本不應該存在於台灣才是吧?」;也許也會有人進一步認為,「阿~也許某某某是站在反對禁止仇恨性言論那一邊的!」
我必須說,對於應該不應該禁止仇恨性言論,我並沒有堅強的正或反立場。作為雙魚座,我這人看待事物很少有底線的。我的底線就算有,通常也是能夠相對化的原則──不過我也承認,這樣地看來「彈性」「開放」的我,其實反而難以捉摸。
如果真的要談禁止仇恨性言論,我也很好奇,是否郭冠英說的這些話已經該當於仇恨性言論了?我並沒有看到誰誰誰「被傷害了」,反而看到那些「氣到跳腳」的是「愛台」的民進黨人,以及「怕被說不愛台」所以也拼命罵的國民黨人。
換句話說,即使我們肯認仇恨性言論的禁止措施,這一個事件,也根本仍在「言論市場」可容忍的範圍中。怎麼說呢?
因為那些反對郭冠英的人,是有能力去對抗他的。機場不就有個人跑去他面前說「我是台巴子」「我是台巴子」?郭冠英也回說「尊重你的言論自由」。
換句話說,言論市場並沒有「失控」或「失靈」。
三、關於挑動省籍情結的言論
而且我個人一直認為,就算要禁止仇恨性言論,要維持「族群平等」,也不需要去禁止關於省籍情結的仇恨性言論。要禁止也是該去禁止對於外籍配偶(新娘)、外 籍勞工、新台灣之子的歧視性言論,因為對於他們才會造成心理上的傷害,而且他們也的確在事實上未必有能力以言論反擊歧視者。
外配、外勞、新台灣之子才是可能會被仇恨性言論傷害的弱者。外省人、本省人,並不會因為郭冠英式或反郭冠英的言論而受到傷害。
而且,關於本省與外省的族群問題,以歷史經驗來看,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們應該是有能力去面對的,根本沒有必要躲躲藏藏。那是過去威權體制下的禁忌,不是現在的禁忌。
進一步來說,面對中國在世界上的地位愈形重要,台灣──或中華民國──究竟要如何與中國來往,也是必須要面對的問題。也許兩岸之間可以「擱置爭議」以求穩 健的兩岸經貿互動;但是應該不需要連我們內部都要擱置爭議了吧?我很難想像與理解,不談論族群問題的台灣,要怎麼去跟中國談判。
所以我們可以回過頭看看本文前面談到的現象──只有民進黨人與國民黨人──罵的最凶狠。為什麼會這樣?我個人的解讀是,民進黨是為了突顯統獨;而國民黨則 是恐懼統獨被突顯。甚至,省籍意識一旦再被激起,馬英九這麼多年努力經營的新台灣人形象,就會被動搖。所以他對於郭冠英事件的態度才會這麼謹慎。
四、救濟途徑
郭冠英的救濟途徑,就沒什麼好再說的了。上一篇已經提過了,我覺得這樣就把他免職實在超級沒道理。
一、我欣賞郭冠英
我真的愈來愈愛郭冠英這個人了,甚至有跟他斬雞頭燒黃紙結拜的念頭──雖然我跟他的政治立場南轅北轍,但他的每句話沒有一句不讓我讚賞的。
除了「新聞局是什麼東西?」以及「它是什麼樣的機關,我還要去了解一下」這幾句充滿不屑風格的話之外,對於「請問你會申訴嗎?你能接受嗎?(指兩大過免職)」還有「請問你為什麼會找同事背書?」他的回答──「這不是廢話嗎?」
「我不找老同事背書難道找你背書嗎?」──都讓我覺得實在太帥了!電視前的我都笑噴了!拍案叫好阿我!太有爆點了他這個人。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講話很冷。不過未必所有認識我的人都知道,還有嗆。因為最近這些日子比較謙抑了一點。郭冠英的嗆卻是不斷讓我想起那個「時常嗆人的我」,他真的是一再地點燃我心中的火阿~那些腦殘記者真的是有欠嗆~
電視畫面上很清楚阿,郭冠英座車與記者「採訪車」擦撞後,那些記者向他討公道的樣子──無論是態度、語氣、內容──沒有不像是挑釁的。
電視把郭冠英塑造成「大魔頭」,說他「不可一世」「神秘的微笑」「跋扈」「不屑」「五車護體」....還不是為了搏收視率?說真的,在這種「根本來討戰」的媒體「簇擁」之下,脾氣再好的人都會擺張臭臉給他們看吧。
所以郭冠英勇於嗆記者、勇於表達自己立場,實在是條漢子,有帶種到。
二、郭冠英的言論乃言論自由
一定很多人覺得我莫名其妙,怎麼我會一直不斷稱讚這個「全民公敵」?也會認為,這種充滿族群意識、省籍情結的「仇恨性言論」──「根本不應該存在於台灣才是吧?」;也許也會有人進一步認為,「阿~也許某某某是站在反對禁止仇恨性言論那一邊的!」
我必須說,對於應該不應該禁止仇恨性言論,我並沒有堅強的正或反立場。作為雙魚座,我這人看待事物很少有底線的。我的底線就算有,通常也是能夠相對化的原則──不過我也承認,這樣地看來「彈性」「開放」的我,其實反而難以捉摸。
如果真的要談禁止仇恨性言論,我也很好奇,是否郭冠英說的這些話已經該當於仇恨性言論了?我並沒有看到誰誰誰「被傷害了」,反而看到那些「氣到跳腳」的是「愛台」的民進黨人,以及「怕被說不愛台」所以也拼命罵的國民黨人。
換句話說,即使我們肯認仇恨性言論的禁止措施,這一個事件,也根本仍在「言論市場」可容忍的範圍中。怎麼說呢?
因為那些反對郭冠英的人,是有能力去對抗他的。機場不就有個人跑去他面前說「我是台巴子」「我是台巴子」?郭冠英也回說「尊重你的言論自由」。
換句話說,言論市場並沒有「失控」或「失靈」。
三、關於挑動省籍情結的言論
而且我個人一直認為,就算要禁止仇恨性言論,要維持「族群平等」,也不需要去禁止關於省籍情結的仇恨性言論。要禁止也是該去禁止對於外籍配偶(新娘)、外 籍勞工、新台灣之子的歧視性言論,因為對於他們才會造成心理上的傷害,而且他們也的確在事實上未必有能力以言論反擊歧視者。
外配、外勞、新台灣之子才是可能會被仇恨性言論傷害的弱者。外省人、本省人,並不會因為郭冠英式或反郭冠英的言論而受到傷害。
而且,關於本省與外省的族群問題,以歷史經驗來看,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們應該是有能力去面對的,根本沒有必要躲躲藏藏。那是過去威權體制下的禁忌,不是現在的禁忌。
進一步來說,面對中國在世界上的地位愈形重要,台灣──或中華民國──究竟要如何與中國來往,也是必須要面對的問題。也許兩岸之間可以「擱置爭議」以求穩 健的兩岸經貿互動;但是應該不需要連我們內部都要擱置爭議了吧?我很難想像與理解,不談論族群問題的台灣,要怎麼去跟中國談判。
所以我們可以回過頭看看本文前面談到的現象──只有民進黨人與國民黨人──罵的最凶狠。為什麼會這樣?我個人的解讀是,民進黨是為了突顯統獨;而國民黨則 是恐懼統獨被突顯。甚至,省籍意識一旦再被激起,馬英九這麼多年努力經營的新台灣人形象,就會被動搖。所以他對於郭冠英事件的態度才會這麼謹慎。
四、救濟途徑
郭冠英的救濟途徑,就沒什麼好再說的了。上一篇已經提過了,我覺得這樣就把他免職實在超級沒道理。
3/17/2009
我支持郭冠英(一)
郭冠英的事件愈來愈紅了。沒啥時間長期持續關注這起事件,但大略知道事情的輪廓。而且也不少人向我問起對於這事件的看法。如果要用一句話表達,我會說「我挺他!」。
首先必須點出我對於這件事的幾個關鍵性的認知:
一、郭冠英就是范蘭欽
這是必須強調的,因為到目前為止,似乎仍不能百分之一百確定「郭冠英=范蘭欽」,所以我才會在這點提出一些些前提,免得到時來個「找錯人」,還真的蠻有碰個一鼻子灰的感覺。不過話說回來,主流輿論的討論也都是建立在兩者是同一人之上了啦。
二、郭冠英並無以公務員身分表達系爭言論
如果我沒看漏的話,郭冠英並沒有在公開場合,也並沒有以公務員的身分表達仇台言論。他是以范蘭欽的筆名發表這些言論。
接著就要討論的是,「公務員是否可以主張言論自由?」的問題。首先,在基本權利方面,一般來說,德國法學的觀點會說,基本權是針對國家的,從而國家不得主 張基本權,而作為國家代表的公務員,自不得主張基本權;而美國法學的觀點則會說,憲法是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而不是保障國家的言論自由,所以公務員也不可 以主張言論自由。簡單講,通說認為,公務員是沒有言論自由的。
而在國家組織學方面,主流的見解也會基於「國家忠誠」或是「行政中立」的立場,要求公務員必須謹言慎行。
再用很通俗很鄉民的說法,「這是納稅人的錢」──我有時又把它稱作「全民買單理論」,我們很常看到,幾乎什麼政府的什麼事件,記者們都一定會找到一個路人在訪問中談到這樣的看法。
但是,公務員「也是人民」。個人覺得,這樣的看法,是突破「公務員沒有言論自由」很有力的論點。至少某程度而言,它弱化、相對化了主流的看法。所以「私底 下」至少是被肯認有言論自由的,更白話的說,只要卸下公務員的身分,回到人民的身分,就當然享有言論自由──「阿就都下班了咩」。
不過這邊就跑出一個小爭點。「上班中上網發表言論呢?」我初步的看法是,如果仍然是以筆名發表仇台言論,那麼也是OK的。不過我這個看法是有點「遷就現 實」啦,照理論講的話,上班中上網發表那些言論,可以算是怠忽職守的,但如果這樣嚴格執法的話,那我看那些公務員沒人敢「看報紙」「打瞌睡」「下午茶」了 吧!
呼,愈寫愈喇賽了。總而言之,縱使郭冠英的言論再怎麼偏激,我還是覺得OK。當然一定有人會緊抓著「但事情就是他幹的」「怎麼可以讓這種人當公務員」。
就「但事情就是他幹的」這點,我只能說,會知道「是他!」也是網友「查IP」「對網誌」等等方法查出來的,由此可見郭冠英也是不想以公務員身分主張仇台言論。雖然他把「范蘭欽」的文章轉貼到自己「本人」的部落格,但我也認為這樣的行為並沒有逾越前述的界限。
目前說是要以公務員考績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的三、五、七款對他開刀。但這些條款過於抽象,就算真的用下去,郭冠英去打行政救濟,贏的機率也很高。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五、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七、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我覺得三、五這兩款,極度抽象到不行,用這條懲處他,爭議性過大。例如說,公務員的行為是否與「政府信譽」、「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的傷害之間,是否必須 有「因果關係」?若需要,那麼如前所述,郭冠英是以筆名去發表言論,是否也落在這份因果關係之中而需要負責?至於第七款就免了吧,挑撥離間?是挑撥誰跟 誰?公務員之間?男人與女人?外省人與本省人?比較符合體系的解釋,應該是挑撥公務員之間吧?如果是,那麼郭冠英也不會該當第七條。
至於「怎麼可以讓這種人當公務員」,扣除法律上不應該懲處他這點,的確在政治上是可以詬病這個人「很極端」,但也只能「罵罵他」「嚇唬他」而已。總歸一句,他還是受公務員保障制度保護,你不能懲處他;他品格低劣,你打他罵他自己也是要吃官司。
首先必須點出我對於這件事的幾個關鍵性的認知:
一、郭冠英就是范蘭欽
這是必須強調的,因為到目前為止,似乎仍不能百分之一百確定「郭冠英=范蘭欽」,所以我才會在這點提出一些些前提,免得到時來個「找錯人」,還真的蠻有碰個一鼻子灰的感覺。不過話說回來,主流輿論的討論也都是建立在兩者是同一人之上了啦。
二、郭冠英並無以公務員身分表達系爭言論
如果我沒看漏的話,郭冠英並沒有在公開場合,也並沒有以公務員的身分表達仇台言論。他是以范蘭欽的筆名發表這些言論。
接著就要討論的是,「公務員是否可以主張言論自由?」的問題。首先,在基本權利方面,一般來說,德國法學的觀點會說,基本權是針對國家的,從而國家不得主 張基本權,而作為國家代表的公務員,自不得主張基本權;而美國法學的觀點則會說,憲法是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而不是保障國家的言論自由,所以公務員也不可 以主張言論自由。簡單講,通說認為,公務員是沒有言論自由的。
而在國家組織學方面,主流的見解也會基於「國家忠誠」或是「行政中立」的立場,要求公務員必須謹言慎行。
再用很通俗很鄉民的說法,「這是納稅人的錢」──我有時又把它稱作「全民買單理論」,我們很常看到,幾乎什麼政府的什麼事件,記者們都一定會找到一個路人在訪問中談到這樣的看法。
但是,公務員「也是人民」。個人覺得,這樣的看法,是突破「公務員沒有言論自由」很有力的論點。至少某程度而言,它弱化、相對化了主流的看法。所以「私底 下」至少是被肯認有言論自由的,更白話的說,只要卸下公務員的身分,回到人民的身分,就當然享有言論自由──「阿就都下班了咩」。
不過這邊就跑出一個小爭點。「上班中上網發表言論呢?」我初步的看法是,如果仍然是以筆名發表仇台言論,那麼也是OK的。不過我這個看法是有點「遷就現 實」啦,照理論講的話,上班中上網發表那些言論,可以算是怠忽職守的,但如果這樣嚴格執法的話,那我看那些公務員沒人敢「看報紙」「打瞌睡」「下午茶」了 吧!
呼,愈寫愈喇賽了。總而言之,縱使郭冠英的言論再怎麼偏激,我還是覺得OK。當然一定有人會緊抓著「但事情就是他幹的」「怎麼可以讓這種人當公務員」。
就「但事情就是他幹的」這點,我只能說,會知道「是他!」也是網友「查IP」「對網誌」等等方法查出來的,由此可見郭冠英也是不想以公務員身分主張仇台言論。雖然他把「范蘭欽」的文章轉貼到自己「本人」的部落格,但我也認為這樣的行為並沒有逾越前述的界限。
目前說是要以公務員考績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的三、五、七款對他開刀。但這些條款過於抽象,就算真的用下去,郭冠英去打行政救濟,贏的機率也很高。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五、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七、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我覺得三、五這兩款,極度抽象到不行,用這條懲處他,爭議性過大。例如說,公務員的行為是否與「政府信譽」、「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的傷害之間,是否必須 有「因果關係」?若需要,那麼如前所述,郭冠英是以筆名去發表言論,是否也落在這份因果關係之中而需要負責?至於第七款就免了吧,挑撥離間?是挑撥誰跟 誰?公務員之間?男人與女人?外省人與本省人?比較符合體系的解釋,應該是挑撥公務員之間吧?如果是,那麼郭冠英也不會該當第七條。
至於「怎麼可以讓這種人當公務員」,扣除法律上不應該懲處他這點,的確在政治上是可以詬病這個人「很極端」,但也只能「罵罵他」「嚇唬他」而已。總歸一句,他還是受公務員保障制度保護,你不能懲處他;他品格低劣,你打他罵他自己也是要吃官司。
[日記]3/16,翁老師讓我笑到全身發抖
在體系要求上這篇的內容應該要放在「翁老師說故事」中才對,但一來符合嚴格要求的話不知要等多久,二來覺得頗有獨立(以充版面)的必要。
不過,其實內容很短。
是這樣的,今天翁老師的主題是我「點播」的「大法官作成解釋的相關內部程序如何進行」,講著講的,話匣子打開,於是談到了261。
釋字261是關於萬年國代的,總之就是大法官要國代改選。我們也可以想見,那些老國代們肯定氣到跳腳。
但好笑的是翁老師接著所說的。
那些老國代覺得「大法官違憲」,於是就告到了監察院那去,說要彈劾大法官。翁老師講到這時,我已經笑出來了,覺得有夠荒謬,監察院彈劾大法官耶,真的是有KUSO到。
翁老師接著說,「監察院還真的受理了,然後開始調閱文件...」──我整個笑到全身發抖,因為翁老師談到這的口氣真的是很複雜!包含了無奈、趣味..等等
「不過這些也都是過去的事了,我也不想多講」翁老師後來就打住了,不過光這些就真的超級好笑了XD
真的是愈來愈愛上翁老師的課了!
不過,其實內容很短。
是這樣的,今天翁老師的主題是我「點播」的「大法官作成解釋的相關內部程序如何進行」,講著講的,話匣子打開,於是談到了261。
釋字261是關於萬年國代的,總之就是大法官要國代改選。我們也可以想見,那些老國代們肯定氣到跳腳。
但好笑的是翁老師接著所說的。
那些老國代覺得「大法官違憲」,於是就告到了監察院那去,說要彈劾大法官。翁老師講到這時,我已經笑出來了,覺得有夠荒謬,監察院彈劾大法官耶,真的是有KUSO到。
翁老師接著說,「監察院還真的受理了,然後開始調閱文件...」──我整個笑到全身發抖,因為翁老師談到這的口氣真的是很複雜!包含了無奈、趣味..等等
「不過這些也都是過去的事了,我也不想多講」翁老師後來就打住了,不過光這些就真的超級好笑了XD
真的是愈來愈愛上翁老師的課了!
3/16/2009
[日記]3/16,寶藏
晚餐後在公法中心泡了很久。一開始是為了教許幹還有莅薰如何操作Vision2020的網頁,後來宣老師也來了中心,聊了某些軼事,我就開始在書櫃中翻書進行印證。
要找一本關於大學自治的書,但卻在學術自由那排書中找不到。於是就到處翻,一邊翻就一邊發現有很多本書放的位子很不對,然後就開始整理了起來。
後來還翻出了92年度的大法官研討會論文集,沒想到中心也有這本。後來進入中心的軍志學長看到時也稍微驚訝了一下,說他之前想找但沒找到。
中心的書很多,櫃子有很多格是擺了兩排的書,所以必須把外面一排的書移開才看得到裡面那排。而最高的那排,就算身高一七多的人也很難看到裡面那排,何況是我這矮子。
所以我得找東西墊高高!中心什麼沒有,書最多,所以我就拿了幾本厚的要命的實務彙編來墊XD 因為人有兩隻腳,阿我又是矮子,所以找了六本書,三個一疊三個一疊。我是愛書的人啊!所以我有脫鞋子,把傷害降到最低....。軍志學長看到時還驚呼了一 下,說不能站在櫃子前方的軌道上,因為很容易踩壞。再這順便提醒公法組的大家不要也像我一樣踩到。
在這次的搜索行動中尋獲了《正義與慈悲》一書,於是便推薦給了莅薰,她似乎還蠻喜歡的,希望她真的會看....。這本書之前已經出現在我網誌很多次了XD~我把連結放在下面,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體會一下該書對我而言的重要性!
2/4,戰前的隨筆與雜感─「考前不緊張」初論
推薦一本老書,正義與慈悲。
後來又想起了憲政時代早期有很多翻譯的文章,於是就用許幹的筆電到月旦搜尋有哪些,然後再到中心的藏書處去翻,雖然翻著翻著偶而也會發現一些些狗屁文章,但好文還是有的啦!
喔,對了,我還翻到了《張君勱先生百齡冥誕紀念文集》,出版者帥氣阿!是「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央總部」耶!不是「中國國民黨」唷!雖然其中感覺也有一些文人或高官相互吹捧的文章,但我想其實也是會有很多有趣的小故事能知道。畢竟張君勱先生本身也是超級值得被追思的!
公法中心的書要借出,必須要在一本小簿子上填寫借閱紀錄。我把大法官研討會論文集還有張君勱先生的紀念文集借回家,有點小惡搞的在作者欄填「一堆人咩」,現在想想還是頗白痴。
所以今天收穫不少。但更重要的是把這些發現輸入腦中,否則也只是「知道有那本書」而已,淪為掉書袋的嘴砲王!
要找一本關於大學自治的書,但卻在學術自由那排書中找不到。於是就到處翻,一邊翻就一邊發現有很多本書放的位子很不對,然後就開始整理了起來。
後來還翻出了92年度的大法官研討會論文集,沒想到中心也有這本。後來進入中心的軍志學長看到時也稍微驚訝了一下,說他之前想找但沒找到。
中心的書很多,櫃子有很多格是擺了兩排的書,所以必須把外面一排的書移開才看得到裡面那排。而最高的那排,就算身高一七多的人也很難看到裡面那排,何況是我這矮子。
所以我得找東西墊高高!中心什麼沒有,書最多,所以我就拿了幾本厚的要命的實務彙編來墊XD 因為人有兩隻腳,阿我又是矮子,所以找了六本書,三個一疊三個一疊。我是愛書的人啊!所以我有脫鞋子,把傷害降到最低....。軍志學長看到時還驚呼了一 下,說不能站在櫃子前方的軌道上,因為很容易踩壞。再這順便提醒公法組的大家不要也像我一樣踩到。
在這次的搜索行動中尋獲了《正義與慈悲》一書,於是便推薦給了莅薰,她似乎還蠻喜歡的,希望她真的會看....。這本書之前已經出現在我網誌很多次了XD~我把連結放在下面,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體會一下該書對我而言的重要性!
2/4,戰前的隨筆與雜感─「考前不緊張」初論
推薦一本老書,正義與慈悲。
後來又想起了憲政時代早期有很多翻譯的文章,於是就用許幹的筆電到月旦搜尋有哪些,然後再到中心的藏書處去翻,雖然翻著翻著偶而也會發現一些些狗屁文章,但好文還是有的啦!
喔,對了,我還翻到了《張君勱先生百齡冥誕紀念文集》,出版者帥氣阿!是「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央總部」耶!不是「中國國民黨」唷!雖然其中感覺也有一些文人或高官相互吹捧的文章,但我想其實也是會有很多有趣的小故事能知道。畢竟張君勱先生本身也是超級值得被追思的!
公法中心的書要借出,必須要在一本小簿子上填寫借閱紀錄。我把大法官研討會論文集還有張君勱先生的紀念文集借回家,有點小惡搞的在作者欄填「一堆人咩」,現在想想還是頗白痴。
所以今天收穫不少。但更重要的是把這些發現輸入腦中,否則也只是「知道有那本書」而已,淪為掉書袋的嘴砲王!
2/28/2009
補選不完的立委?

在今天的蘋果看到這個圖表,實在太棒了!
國民黨立院席次81席(印象是,因為我算不下去XD)
就有七個有問題(對啦一個無罪了)
合起來算一算超過8%耶~會不會有點多~~
當台灣人很愛投票嗎?
有事沒事就補選一下
有事沒事就補選一下
有事沒事就補選一下
有事沒事就補選一下
以後台灣可能會有這樣的現象:
A:ㄟㄟㄟ~這次立委你要選誰?
B:不是去年年底才選的嗎?
A:去吼法院判說當選無效啦~
B:洗喔~~那這次洗瞎郎參加補選?
A:就上上次被判當選無效的那個啦!
好啦
不罵民進黨人家會被說不公正
所以我還是不罵
今天228耶
是仇恨國民黨的日子XD
---------------------------------
講點專業的好了。
有種說法認為,改成單一選區後,可以打擊台灣賄選的歪風。某程度上來說我也同意,因為一個選區只選出一席→所以比較不容易當選→所以買票當選也變得比較不容易了。
但是,真的這制度改善了選舉的歪風了嗎?
我們仔細想想。以前的選制,還有「吊火車尾」的機會,現在都沒啦,所以會出來「喇」的人變少了,因為不容易「矇」到。
我有點懶得再鋪陳其中的論述了。總之我認為,與其說,單一選區改善了賄選歪風,倒不如說,是減少了參選意願,所以買票的人變少了。
花哈哈,這樣才能得出我的另一個看法當結論。也就是,再怎麼改,這些人就還是會買票啦!
不過,既然買票的「主體」變少了,警察杯杯們就比較有辦案的人力了(理論上)!所以買票就更容易被查到啦。不過降講好像會繞回去,結論又變成肯認單一選區改善了選舉歪風....。
懶得再談下去了。
---------------------------------------------

【許淑惠╱台中報導】國民黨立委江連福去年參選立委,為綁樁、固票,打算交付五萬元給台中縣太平市民代表陳連吉,被指涉嫌賄選,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江以賄選方式當選,昨判江當選無效。
「一定會再上訴」
因全案仍可上訴,目前尚未影響江連福立委資格,江昨說:「一定會再上訴,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表示意見。」當時和江競選的民進黨候選人簡肇棟,昨則誇讚:「民事庭法官真的有肩膀,勇於恢復事實真相,對於端正選風幫助很大。」
去年立委選舉,台中縣第三選區,江連福與簡肇棟各代表藍綠捉對廝殺,簡陣營公布錄影畫面,指江連福於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在陳連吉家中,以「這是給你到摳人(台語,幫忙找人)」為由,給陳五萬元遭拒,只好把現金放入自己的口袋。
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江連福涉嫌賄選,將他起訴,檢方和簡肇棟也分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江連福當選無效。刑事一、二審時,法官採信江連福證詞,認定這是為了舉辦座談會開銷與賄選無關,判處江賄選無罪,全案仍在上訴中。
但民事案件的審判長許秀芬、承審法官林宗成認為,陳連吉並非江的支持者,江給五萬元就是賄選行為,如認同江連福所辯是請求代辦座談會,無異大開賄選之門,將嚴重敗壞選舉風氣,因此判決江當選無效。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IssueID=20090228&art_id=3142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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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發展
2/17/2009
[推薦]官曉薇老師的教學網站
很久沒逛東吳提供給各個教師的教學網頁了。最近去逛了才發現多了很多不錯的網頁。尤其是剛回國不久的官曉薇老師的網頁,資料的內容相當豐富且實用。
這是官老師的網頁。
我沒上過官老師的課,也沒見過她,但可以從這網頁的不少資料看出她是個很有教學熱誠的老師!其實,甫歸國的學者大多都有極強大的教學熱誠,所以我從大學起就很喜歡去修年輕老師的課,而並非以「名聲」「會出國考」等需要歲月累積才會有的條件為首選。
回到官老師的網頁,其中最令我感動的是「申論題寫作與論文寫作」還有「憲法學習方法」。真希望大一的學弟妹能夠好好利用這些教材以及好好的吸收老師所給的東西。
這兩份檔案中的很多東西,我也都知道,但我都是靠自己摸索出來的;當然,也有不少東西是現在的我看了也很有收穫的。學弟妹們能夠在大一就這樣有系統性地吸收,肯定事半功倍。
所以我把它介紹在這,希望能夠有更多人看到。
這是官老師的網頁。
我沒上過官老師的課,也沒見過她,但可以從這網頁的不少資料看出她是個很有教學熱誠的老師!其實,甫歸國的學者大多都有極強大的教學熱誠,所以我從大學起就很喜歡去修年輕老師的課,而並非以「名聲」「會出國考」等需要歲月累積才會有的條件為首選。
回到官老師的網頁,其中最令我感動的是「申論題寫作與論文寫作」還有「憲法學習方法」。真希望大一的學弟妹能夠好好利用這些教材以及好好的吸收老師所給的東西。
這兩份檔案中的很多東西,我也都知道,但我都是靠自己摸索出來的;當然,也有不少東西是現在的我看了也很有收穫的。學弟妹們能夠在大一就這樣有系統性地吸收,肯定事半功倍。
所以我把它介紹在這,希望能夠有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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