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2009

補選不完的立委?



在今天的蘋果看到這個圖表,實在太棒了!
國民黨立院席次81席(印象是,因為我算不下去XD)
就有七個有問題(對啦一個無罪了)
合起來算一算超過8%耶~會不會有點多~~

當台灣人很愛投票嗎?
有事沒事就補選一下
有事沒事就補選一下
有事沒事就補選一下
有事沒事就補選一下

以後台灣可能會有這樣的現象:

A:ㄟㄟㄟ~這次立委你要選誰?
B:不是去年年底才選的嗎?
A:去吼法院判說當選無效啦~
B:洗喔~~那這次洗瞎郎參加補選?
A:就上上次被判當選無效的那個啦!

好啦
不罵民進黨人家會被說不公正

所以我還是不罵
今天228耶
是仇恨國民黨的日子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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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點專業的好了。

有種說法認為,改成單一選區後,可以打擊台灣賄選的歪風。某程度上來說我也同意,因為一個選區只選出一席→所以比較不容易當選→所以買票當選也變得比較不容易了。

但是,真的這制度改善了選舉的歪風了嗎?

我們仔細想想。以前的選制,還有「吊火車尾」的機會,現在都沒啦,所以會出來「喇」的人變少了,因為不容易「矇」到。

我有點懶得再鋪陳其中的論述了。總之我認為,與其說,單一選區改善了賄選歪風,倒不如說,是減少了參選意願,所以買票的人變少了。

花哈哈,這樣才能得出我的另一個看法當結論。也就是,再怎麼改,這些人就還是會買票啦!

不過,既然買票的「主體」變少了,警察杯杯們就比較有辦案的人力了(理論上)!所以買票就更容易被查到啦。不過降講好像會繞回去,結論又變成肯認單一選區改善了選舉歪風....。

懶得再談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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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惠╱台中報導】國民黨立委江連福去年參選立委,為綁樁、固票,打算交付五萬元給台中縣太平市民代表陳連吉,被指涉嫌賄選,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江以賄選方式當選,昨判江當選無效。

「一定會再上訴」
因全案仍可上訴,目前尚未影響江連福立委資格,江昨說:「一定會再上訴,等收到判決書後再表示意見。」當時和江競選的民進黨候選人簡肇棟,昨則誇讚:「民事庭法官真的有肩膀,勇於恢復事實真相,對於端正選風幫助很大。」
去年立委選舉,台中縣第三選區,江連福與簡肇棟各代表藍綠捉對廝殺,簡陣營公布錄影畫面,指江連福於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在陳連吉家中,以「這是給你到摳人(台語,幫忙找人)」為由,給陳五萬元遭拒,只好把現金放入自己的口袋。
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江連福涉嫌賄選,將他起訴,檢方和簡肇棟也分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決江連福當選無效。刑事一、二審時,法官採信江連福證詞,認定這是為了舉辦座談會開銷與賄選無關,判處江賄選無罪,全案仍在上訴中。
但民事案件的審判長許秀芬、承審法官林宗成認為,陳連吉並非江的支持者,江給五萬元就是賄選行為,如認同江連福所辯是請求代辦座談會,無異大開賄選之門,將嚴重敗壞選舉風氣,因此判決江當選無效。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IssueID=20090228&art_id=3142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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