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2011
9/20/2011
行政院長帶職參選副總統是憲政惡例
一、前言:
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負責選務的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查辦賄選的法務部、有「天下第一大部」之稱的內政部,都是隸屬於行政院,所以 自從今年六月「馬吳配」成形參選2012總統,在行政資源與選舉資源難以明確劃分之下,各界對吳敦義院長「帶職參選」的質疑就不曾停止過。九月中立法院一 開議,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就質詢吳敦義不該帶職參選,否則違反行政中立原則,要求吳先辭閣揆再力拚選舉;但吳敦義則是以「全世界都是這樣」、「帶職參選有 前例可循」來應付質疑聲浪,從未仔細檢討自己所作所為是否符合憲政原理、是否對民主制度造成不良影響。
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負責選務的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查辦賄選的法務部、有「天下第一大部」之稱的內政部,都是隸屬於行政院,所以 自從今年六月「馬吳配」成形參選2012總統,在行政資源與選舉資源難以明確劃分之下,各界對吳敦義院長「帶職參選」的質疑就不曾停止過。九月中立法院一 開議,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就質詢吳敦義不該帶職參選,否則違反行政中立原則,要求吳先辭閣揆再力拚選舉;但吳敦義則是以「全世界都是這樣」、「帶職參選有 前例可循」來應付質疑聲浪,從未仔細檢討自己所作所為是否符合憲政原理、是否對民主制度造成不良影響。
(一) 有前例可循?
吳敦義所說的「帶職參選有前例可循」,指的是1996年的「連戰模式」,當時的連戰以行政院長與國民黨副主席身份,與兼任國民黨黨主席的前總統李登輝搭擋參選中華民國首次的總統直選。
吳院長所引用的前例是個「爛斃了」的例子。因為當時的中華民國才正要從威權時代走入民主化時代,憲政體制可以說是「百廢待舉」,台灣人民只敢盼望「總統直選」,不敢奢求「總統不得兼任黨主席」,更無法奢談「禁止帶職參選」。
此外,「連戰模式」後來還惹出了不小的風波。由於連戰以行政院長身分搭配李登輝競選,使得當選後還發生了「副總統可否兼任行政院長?」的憲政疑義。在野黨也提出釋憲案,質疑行政院長與副總統有憲法備位關係,不得為同一人。
後來司法院大法官在1996年12月31日作出了釋字419號解釋,解釋理由書即以「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二者職務性質尚非顯不相容,惟副 總統及行政院院長二職位由一人兼任,如遇總統缺位或不能視事時,將影響憲法所規定繼任或代行職權之設計,故由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與憲法設置此二職位分 由不同之人擔任之本旨,未盡相符。」婉轉地確認副總統不宜兼任行政院長一職。雖然如此,連戰仍然堅持擔任行政院長,直到翌年4月台灣發生重大治安事件才辭 去行政院長一職,專任副總統。
今吳敦義是否帶職參選的問題亦然:如果勝選,「吳副總統」是否也要繼續兼任行政院長?如果不是,為何不現在辭職呢?挑明了說,不就是為了要把行政資源與選舉資源混用,不是嗎?
(二)全世界都是這樣?
吳敦義這幾天還說,「全世界民主國家包括中華民國,現任總統、縣市長與立委都是帶職參選」這真是可笑至極的謬論。吳敦義所舉的公職皆是透 過選舉而來,請問行政院長是人民直選的嗎?再者,中華民國總統的職責,僅在於國防、外交、兩岸事務;行政院長所指揮監督的卻是內政部、法務部、中選會、文 建會等各個部會以及國營事業,這些單位從今年六月至今,真的都有嚴守分際嗎?一點也不!我們看到的是「行政不中立」的事件層出不窮!﹝可參閱極光電子報第 266期〈人民公僕淪為助選機器 行政不中立醜態百出〉一文﹞
(三)法律並無禁止帶職參選?
此外,吳敦義還說「法律並無禁止帶職參選」,這說法更是荒謬。「法律沒有禁止就能作」的思維,是從人民的觀點出發,代表的意義是「國家沒 有禁止人民為某種行為」、背後的精神是「人民對抗國家」的反抗精神。換句話說,這樣的思維並不能套用到國家自身,從政者更不應該以此思維作為正當性基礎來 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否則就是國家權力的濫用,是不知節制的巨獸。
法律沒有禁止,是將來憲政制度有待改善之處,必須依靠修改憲法、累積憲政慣例,或是制定新憲法;法律沒有禁止,並非等於鼓勵行政院長帶職參選。筆者很遺憾,吳敦義身為行政院長,心中卻連一丁點的憲政思維都沒有。
三、結語:
從政者必須要有前瞻性,必須時時刻刻提醒自己是否創下惡例。吳敦義先生如果能夠以身作則辭職參選,就能夠樹立優良的「憲政慣例」,將會是 民主發展史的表率、使得民主制度永續發展的條件更加成熟穩定。將來無論是任何一個政黨執政,都必須遵從這一個慣例,就像美國華盛頓總統立下了「任期不超過 八年」的典範。當然,這樣的要求是把吳敦義視作一個「聖人」、一個「人格者」。遺憾的是他不是這種人、而可悲的是馬英九不但把這麼大的一個包袱背在身上、 還因此在台灣的民主史上再添了一個污點。
本文刊於《極光電子報》267期。
9/18/2011
參選副總統 吳揆應辭職
刊於中國時報。投稿標題為「吳院長應辭職參選 建立優良憲政慣例」,以下為全文:
立法院才剛開議,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就給了行政院長吳敦義一個憲政議題的大哉問「是否帶職參選?」吳院長則是以「全世界都是這樣」回應。此外,同樣的問題,在今年六月「馬吳配」成形時吳院長也曾以「帶職參選有前例可循」回應過。
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負責選務的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查辦賄選的法務部、有「天下第一大部」的內政部,都是隸屬於行政院。行政院長帶職參選總統選戰,行政資源與選舉資源難以明確劃分,這無疑是對憲政民主的一個傷害。
姑且不論世界上其他國家如何,台灣的民主經驗其實是備受全世界關注的。所以說,民主國家的憲政制度如何運作,正是一個新興民主國家所面臨的最大考驗。吳敦義院長所說的「前例」雖然不遠,然而1996年連戰先生以行政院長身分搭配李登輝先生競選總統,卻還只是中華民國的第一次總統直選,才正要從威權時代走入民主時代。
民主制度必須永續發展,唯有如此,即便政黨惡鬥也不會影響政府庶務的運作以及人民的日常生活。也唯有如此,每一場選舉才會是公平公正的選舉。吳敦義先生如果能夠以身作則辭職參選,就能夠樹立優良的「憲政慣例」,將會是民主發展史的表率。
9/13/2011
人民公僕淪為助選機器 行政不中立醜態百出
法律上對於「行政中立」的要求,在於穩定國家,使得政治權力的競逐不致影響國家庶務的運作,這也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立法目的。但是看看這段日子的新聞,卻能發現這原則已經被架空了:
一、8月16日,財政部長李述德公開表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與前財政部長林全所提出的財政稅制主張,「政府都已在作」並且質疑蔡英文「財政平衡的定義為何」。
二、8月16日,法務部調查局台北調查處的一名調查官,杜立麒先生,登門拜訪「台灣人權協會」。由於拜訪時間為上班時間,而且該名官員並未於第一時間表明身分,行事神祕,台權會乃藉由公開聲明〈調查局軟性威權 台灣重回戒嚴時代?〉以及正式發函調查局,表達民間團體的憂慮,要求公務人員應恪守「正當法律程序」、不得任意騷擾公民團體。
三、8月22日,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公布「十年政綱」,內政部社會司國會聯絡人,趙樹堂先生,於上班時間出席活動現場「作筆記」,一反過去方式(如向記者索取資料、蒐集報章雜誌),「過度關心」引起「黨政不分」而違反「行政中立」的質疑。
四、8月22日,在十年政綱「兩岸篇」出爐前夕,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即提出「十八問」,尖銳挑戰蔡英文的兩岸論述;無獨有偶,8月24日,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也隨後公布拿出與海協會的「兩會函電」攻擊蔡英文提出的「台灣共識」。
五、8月31日,曾勇夫在最高檢察署查察賄選執行小組揭牌儀式中,舉8月27日的斗六市長補選為例,指因檢調查賄查得很嚴,有人無從下手賄選,才讓「謝姓候選人」當選。曾勇夫的一席發言暗指雲林縣斗六市長補選綠營候選人張聰明的樁腳賄選不成,致對手謝淑亞當選的一席話,引發軒然大波;張聰明隔日便到台北地檢署控告曾勇夫涉嫌加重誹謗罪。
以上諸多事件可以看到,自從「馬吳配」成形,行政資源便隨即成為候選人「全面監控」在野黨以及公民社會的工具與武器。更過分的是,除了對付在野黨,馬政府對人權團體也不放過。這些民主法治國家的醜態,恐怕都有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疑慮,而應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懲處。例如:
●財政部長李述德與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砲轟在野黨「十年政綱」的行為,違反了「公務人員不得介入黨政派系紛爭」的規定﹝第5條第2項﹞。
●法務部調查局的杜立麒先生的行為,也可能違反了「不得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予以差別待遇」﹝第4條﹞。
●杜立麒與趙樹堂的事件,屬於政策執行方面,責任承擔者不限於事務官,部會首長如調查局局長、社會司司長,也需對下屬執行職務的違法結果負責。
這一切的「角色混亂」現象,皆是因為馬英九先生與吳敦義先生的「多重角色重疊」所致。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此為憲法第53條所明定;而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長乃由總統所任命,因此總統對其擁有直接的任命權與間接的免任權。換句話說,憲政制度將行政權設計成一種「金字塔」的科層制結構,上下級官員存有隸屬關係,下級受上級指揮監督。綜合上述,馬英九先生應盡速調整「總統」、「黨主席」、「總統候選人」之間的身分拿捏,並且約束內閣官員對於競選對手﹝如蔡英文、宋楚瑜﹞政見的抨擊,關於競選對手之主張應一律由國民黨或競選辦公室回應;吳敦義先生則應辭去行政院長一職,避免未來再有更多因為首長帶職參選而造成的行政不中立狀況出現。
本文刊於:極光電子報第266期
本文刊於:極光電子報第266期
8/30/2011
Google新聞誤把「陸警」當作大陸警察XD
8/28/2011
想想李慶安兄弟姊妹們
其實前言可以乾脆就省略了。總之,最近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二審無罪定讞,鬧得全台灣都沸騰起來。在這邊幫大家補充、複習一下,她的兄弟姊妹們的事蹟。
李慶安的老爸是國民黨黨國大老李煥先生,作過我們中華民國行政院的第十二任院長﹝1989/06/01-1990/05/31﹞ 。生有子女四人:長子李慶中、長女李慶珠、次子李慶華、次女李慶安。長幼有序,讓我們從最小的李慶安開始複習:
【次女李慶安】
排行老四的次女李慶安的豐功偉業,大家都很清楚了,是位能言善道的女士,即使是面對不友善的質疑也能臉不紅氣不喘、氣定神閒的從容回應,不愧是美國馬里蘭大學的傳播碩士,能夠全然無顧自己雙重標準、自相矛盾。
【次子李慶華】
李慶華最有名的除了毒舌,還有一身的好功夫。曾經在國慶典禮上與民進黨立委高國慶演出全武行。
李慶華的毒舌好本領更是了得,曾經惹惱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換來了耳光。
筆者相信,李慶華一身是膽,定是當年負笈美國的職業學生歲月鍛練出來的。當時他與現任總統馬英九、新黨主席郁慕明、前任國安會秘書長蘇起、現任考試院院長關中等人,都曾經是「反共愛國聯盟」的成員。
【長女李慶珠】
長女李慶珠,當年的甲級特考及格證書,也是騙來的。她用以報名甲級特考的學位,學位論文其實有大約八成是抄襲來的﹝根據檢舉資料,論文第二章一萬二千字中,有九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七十五;第三章一萬三千字中,有一萬一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八十五。。﹞。最後李慶珠辭去僑委會第二處處長。
【長子李慶中】
長子李慶中相較於李慶珠與李慶安,其實不遑多讓。當年參加「甲級特考」竟然還作弊。明明不具備考試資格,卻還是參加考試﹝這點跟其妹李慶安明知有雙重國籍還參選民意代表還真像,這就是所謂「頭過身就過」嗎?﹞。李慶中這個舞弊的醜事,在1986年遭到時任立法委員的陳水扁踢爆,而倉促辭去環保署副署長的位子。甲等特考是一個被廢止了十幾年的國家考試,在過去一直被戲稱是專為「外省權貴」而量身訂作的公職捷徑。在李登輝時代的1993年由當時的考選部長王作榮廢止。李慶中先生參與甲級特考竟然還要作弊,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當時還沒有「天龍人」,否則李慶中一定有機會問鼎「天龍人中的天龍人」寶座。
其實,李慶中也並非第一時間即坦白。而是先嗆聲陳水扁「保留法律追訴權」。請參考:〈李慶中甲考及格 陳水扁指勾結試官舞弊-被指「換考官」由不及格變及格 李慶中決對陳水扁採取法律行動〉,記者游其昌,1993-04-08/聯合報/02版/焦點新聞。
【李煥子女的良率計算】
李慶華曾經痛罵邱議瑩「家教不好」。然而實際上,李慶華的兄弟姊妹們根本也好不到哪裡去。光是僅採用「詐取公職」這項標準,李煥子女的「良率」就下降至25%。若是將李慶華本身對女性的毒舌、以及在國慶大典上演出全武行的事蹟也算入,李煥子女的「良率」恐怕就會降到更低。
【金甌女中掏空案】
當然,吾人或許也可將這些事蹟當作是「血性漢子」、是「真性情」的流露。使得李煥子女的良率得以維持在25%。然而,【金甌女中掏空案】,恐怕會是壓垮李煥子女良率的最後一根稻草:
行文至此,筆者也不知道要下什麼偉大的結論了。或許只能說~前總統李登輝先生真是有識人之明啊,因為至少李前總統找了郝柏村郝杯杯來當行政院長,而不是找李煥。要不然,以李煥先生如此不高的「良率」來看,真不知道這國家會被搞成什麼德性!
李慶安的老爸是國民黨黨國大老李煥先生,作過我們中華民國行政院的第十二任院長﹝1989/06/01-1990/05/31﹞ 。生有子女四人:長子李慶中、長女李慶珠、次子李慶華、次女李慶安。長幼有序,讓我們從最小的李慶安開始複習:
【次女李慶安】
排行老四的次女李慶安的豐功偉業,大家都很清楚了,是位能言善道的女士,即使是面對不友善的質疑也能臉不紅氣不喘、氣定神閒的從容回應,不愧是美國馬里蘭大學的傳播碩士,能夠全然無顧自己雙重標準、自相矛盾。
李慶華最有名的除了毒舌,還有一身的好功夫。曾經在國慶典禮上與民進黨立委高國慶演出全武行。
李慶華的毒舌好本領更是了得,曾經惹惱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換來了耳光。
筆者相信,李慶華一身是膽,定是當年負笈美國的職業學生歲月鍛練出來的。當時他與現任總統馬英九、新黨主席郁慕明、前任國安會秘書長蘇起、現任考試院院長關中等人,都曾經是「反共愛國聯盟」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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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李慶華當年沒有像馬英九總統的職業學生生涯一樣,留下美麗的倩影。 |
長女李慶珠,當年的甲級特考及格證書,也是騙來的。她用以報名甲級特考的學位,學位論文其實有大約八成是抄襲來的﹝根據檢舉資料,論文第二章一萬二千字中,有九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七十五;第三章一萬三千字中,有一萬一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八十五。。﹞。最後李慶珠辭去僑委會第二處處長。
【記者劉時榮,〈考試院審查會撤銷李慶珠甲考及格資格〉,1994-02-25/聯合報/01版/】
考試院全院審查會昨天一致決定,撤銷僑委會第二處處長李慶珠甲等特考及格資格,並吊銷其考試及格證書;這項決議將提報下週院會通過並公告後生效。
李慶珠獲悉考試院的決議後表示,她將辭去僑委會處長職務,並將循其他管道,證明自己是清白的。﹝筆者按:溫故知新,先辭職止血、再循救濟管道翻盤,這點跟李慶安一樣。﹞
昨天考試院全院審查會經過四個多小時討論,出席人士一致通過下列決議文:送審人(指李慶珠)似他人論文及所撰之資料加以修改作為其本人著作之一部分,而未加註明,用以送審,滿足參加七十七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甲等考試要件,核屬以「不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爰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吊銷其及格證書。
若下週院會通過昨天決議,李慶珠將是第二件被考試院撤銷甲考及格資格者;第一件為前教育部體育司長張志滿,當時他的論文經教育部判定為翻譯國外著作,考試院據教育部判定,予以撤銷資格。
本案係民眾李政動、國代許陽明、立委陳水扁,去年十月先後向考選部檢舉李慶珠的甲考論文「我國人才外流與回流之探討」,乃抄自陳聰憲的碩士論文「我國輔導留學生回國服務之研究」而引發。
根據檢舉資料,李慶珠論文第二章一萬二千字中,有九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七十五;第三章一萬三千字中,有一萬一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八十五。經考選部調查結果,檢舉資料經認定有實據,李慶珠論文並有不合論文格式之處。李慶珠本人則一再強調其論文並未抄襲,資料為陳聰憲所提供,她並持有陳聰憲論文手稿;因係手稿,無法依著作發明審查規則註明出處。不過,因「抄襲」不是法律用語,昨天會上並未對有無「抄襲」進行認定;而著作發明審查規則是否適用本案,與會人士也有爭議,最後則據公務人員考試法認定李慶珠使用「不當方法」;該法規定,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者,由考試院吊銷考試及格資格。﹝筆者按:「形式主義之文義解釋」救援失敗﹞由於全院審查會成員幾與院會成員相同,昨天全院審查會除王曾才、曹伯一兩位考試委員出國外,其餘均出席審查會,並一致通過上述決議文;若無重大變故,院會下週將通過上項決議文。李慶珠甲考及格資格吊銷後,其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也將喪失。據了解,會上從頭到尾均未動用表決;此外,也無人說及李慶珠論文沒問題,有試委並認為,李慶珠所提供陳聰憲的手稿,更證明李慶珠使用詐術。考選部長王作榮並提出一份聲明,與會者便據其聲明加以修改,最後成為決議文。考試院主任秘書朱武獻表示,本案如經確定,李慶珠欲尋求行政救濟,將可向考試院訴日及再訴願,再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長子李慶中】
長子李慶中相較於李慶珠與李慶安,其實不遑多讓。當年參加「甲級特考」竟然還作弊。明明不具備考試資格,卻還是參加考試﹝這點跟其妹李慶安明知有雙重國籍還參選民意代表還真像,這就是所謂「頭過身就過」嗎?﹞。李慶中這個舞弊的醜事,在1986年遭到時任立法委員的陳水扁踢爆,而倉促辭去環保署副署長的位子。甲等特考是一個被廢止了十幾年的國家考試,在過去一直被戲稱是專為「外省權貴」而量身訂作的公職捷徑。在李登輝時代的1993年由當時的考選部長王作榮廢止。李慶中先生參與甲級特考竟然還要作弊,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當時還沒有「天龍人」,否則李慶中一定有機會問鼎「天龍人中的天龍人」寶座。
【記者季良玉,〈正副署長相繼請辭 會否影響環保業務推展?〉,1992-11-03/聯合報/02版/焦點新聞】
環保署長趙少康昨天說,他必須在此刻離開環保署,是因為有選舉逼近的時間壓力,副署長李慶中「此刻不可以走」。執意請辭的李慶中則對趙少康說:「請署長成全。」
趙少康昨天透露,上週他到行政院向郝院長口頭請辭時,就已向郝院長推薦李慶中為繼任人選,他認為李慶中嫻熟環保業務,在環保署五年很有貢獻,對李慶中突然提出辭呈,他的意外不亞於任何人。
趙少康表示,李慶中沒有非走不可的理由,一來李是事務官,屬常任文官,不需與首長共進退,二來李慶中也不參選。李慶中是簡又新擔任環保署長時,由經濟部科技顧問室主任轉任環保署副署長。
據了解,李慶中這兩週都在美國隨「六年國建宣導團」到各地訪問,在美國聽說趙少康辭職,即有跟著辭職的念頭,昨天凌晨一時返抵國門後,了解國內這兩星期的政治情況,在和父親總統府資政李煥詳談後,決意辭職。昨天上午他先向趙少康口頭請辭,趙慰留後,他再提出書面辭呈,並於下午通知媒體舉行記者會正式宣布,過程和趙少康日前向郝院長請辭立即召開記者會宣布如出一轍,都顯示不可動搖的決心。
昨天下午趙少康外出,傍晚回署裡得知李慶中已正式宣布辭職,面色十分凝重,兩人在署長室密談了一陣,趙仍無法勸李打消辭意。趙少康隨後對記者表示,李慶中和他一起在環保署工作,大家都是無私無我,以環境保護為最高職志,他仍希望留住李,也會就此事向院長報告。正副署長相繼請辭是否會影響環保署業務推展?趙、李兩人都表示樂觀的態度,因為環保署署長、兩位副署長和一位主任秘書四人中,經常只有三人在國內,已成環保署常態,而且他們表示新署長會很快接任。不過,環保署主任祕書林有週已依官場慣例向趙少康提出辭呈。
趙少康並在昨天警告以為他離開、環保署政策就會改變而竊喜的業者,不要心存觀望,以為可以不必盡應盡的責任,環保署已建立的基礎、制度會照常運作。他說:「我到立法院會監督新環保署長,如果他在政策上節節敗退,我會嚴厲指責。」
其實,李慶中也並非第一時間即坦白。而是先嗆聲陳水扁「保留法律追訴權」。請參考:〈李慶中甲考及格 陳水扁指勾結試官舞弊-被指「換考官」由不及格變及格 李慶中決對陳水扁採取法律行動〉,記者游其昌,1993-04-08/聯合報/02版/焦點新聞。
【李煥子女的良率計算】
李慶華曾經痛罵邱議瑩「家教不好」。然而實際上,李慶華的兄弟姊妹們根本也好不到哪裡去。光是僅採用「詐取公職」這項標準,李煥子女的「良率」就下降至25%。若是將李慶華本身對女性的毒舌、以及在國慶大典上演出全武行的事蹟也算入,李煥子女的「良率」恐怕就會降到更低。
【金甌女中掏空案】
當然,吾人或許也可將這些事蹟當作是「血性漢子」、是「真性情」的流露。使得李煥子女的良率得以維持在25%。然而,【金甌女中掏空案】,恐怕會是壓垮李煥子女良率的最後一根稻草:
【張瑞祺、吳燕玲,〈李煥 李慶華 李慶安 被檢舉涉非法獻金〉,蘋果日報,2004/11/15】
檢調消息來源透露,由行政院前院長李煥擔任董事長的台北市私立金甌女中,遭人檢舉涉嫌在上兩屆的立委選舉時,以校款資助其子 女李慶華、李慶安的競選經費,金額約四百萬元,李家三人全被列為被告,台灣高檢署及調查局本周將傳喚李煥到案說明。這也是司法史上首位卸任行政院長因涉刑事案件遭司法單位調查。
檢調指出,此一政治獻金案的主要關鍵有兩點:一是專案人員調查後發現金甌女中動用校款,並未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經由董事會同意;二是依據《公職人員選舉 罷免法》規定,政黨與候選人也不得收受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私校為其中之一)資助競選經費,因此依法金甌女中不得捐款給李慶華、李慶安。
專案人員表示,如果將來調查結果顯示李煥確實下令捐款,或是李慶華、李慶安確實收受校方捐款,將涉及背信、侵占與違反《選舉罷免法》等罪。
李煥是於一九九○年卸下行政院長職務,隔年出任金甌女中校董會董事,並擔任董事長至今。檢調接獲的檢舉指稱,金甌女中多年來超收學生學期中以及寒、暑假輔導費,每年有一千多萬元結餘,分別存在七、八個校長親友及親信教職員的私人帳戶。
檢舉指稱,李慶華、李慶安於一九九八、二○○一年兩度參選立委時,校方人員以該帳戶的款項資助兩人競選,以十到數十萬元不等金額自帳戶領出,匯成大筆現金後交由李氏兄妹做為競選經費。
行文至此,筆者也不知道要下什麼偉大的結論了。或許只能說~前總統李登輝先生真是有識人之明啊,因為至少李前總統找了郝柏村郝杯杯來當行政院長,而不是找李煥。要不然,以李煥先生如此不高的「良率」來看,真不知道這國家會被搞成什麼德性!
8/23/2011
地方議員與國會議員應平等對待
就在陳致中議員身分遭到解職的新聞攻佔電視畫面的同時,許多人不禁質疑:邱毅當時犯下的「首謀聚眾滋擾罪」而入獄七個月,有比陳致中所犯的「偽證罪」三個月徒刑輕微嗎?為什麼當年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入獄卻能保有立委資格?
面對質疑,邱毅表示「這是法律上的規定,地制法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不要胡亂比來比去」。邱毅委員所說的並非全錯,確實,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4款的確明訂:「直轄市議員…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由行政院…解除其職權或職務」,法律上行政院的確具有解職權限。
地方議員與國會議員之間的不平等條款
邱毅所說的真的完全有道理嗎?為什麼「白紙黑字」的規定卻讓人感受到不公平呢?究竟台灣民主制度哪裡出了問題呢?問題所在就是台灣的立委「嚴以待人,寬以律己」,使得「地方民意代表」與「中央民意代表」有了「差別待遇」─地方議員罪刑確定即須受中央解職,立委入獄卻仍能保有立委資格。這一個「差別待遇」違反了「平等原則」﹝憲法第七條﹞以及「法律體系的正義」,而導致「體系矛盾」。這也就是上揭邱毅委員看法錯誤之處─並非人民「胡亂比來比去」,而是國會「胡亂規定」!
1、立法權並非全無限制
即便立法院擁有立法權,然而在民主法治國家,這一個立法權並不是完全沒有限制。立法者所擁有的「自由形成空間」,僅存在於「憲法框架秩序」之中,一旦立法者的腳步跨出此框架即構成違憲的法律。故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405號解釋理由書即載明「立法院行使立法權時,雖有相當廣泛之自由形成空間,但不得逾越憲法規定及司法院所為之憲法解釋」。
2、平等原則與體系正義
更進一步來說,首先,依照大法官解釋第485號解釋,立法者必須「斟酌規範事物性質之差異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才能符合「平等原則」的要求。然而,「地方議員」與「國會議員」既然都是代表人民行使政治權利的民意代表,為何卻有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兩者之間的差異僅在於「地方與中央」,這差異與差別待遇之間有任何合理關連嗎?
答案是沒有。雖然憲法規定,地方自治事項受中央監督﹝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參照﹞,但中央對於地方設定的要求,也應該遵守,否則就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違背了所謂的「體系正義」。在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667號解釋,陳敏與林錫堯大法官共同提出的協同意見書中即明白表示「一法律規定,對所規範之事物,不能貫徹其法律原則或法律價值,形成相同事物之不同處理,如無正當理由,即構成違反憲法平等原則之差別待遇。故立法者對特定事物或社會生活事實,已為原則性之基本價值決定後,於後續之立法中,即應嚴守該基本價值,避免作出違反既定基本價值之決定,導致法秩序前後矛盾,破壞法律體系之一貫性與完整性」。
應透過「國會改革」矯正
前陣子美國《外交政策》雜誌評選台灣國會為全世界最無能的國會之一;近來,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生在國內所捲起的旋風也包含了「國會改革」、「第二次寧靜革命」的議題。然而,隨著言論自由的開放,許多人民也不禁質疑:政治人物講了那麼多「國會改革」到底要改革什麼呢?
回顧民主發展史,所謂「第一次寧靜革命」,是發生在1990年3月,「野百合學運」所促成的「結束萬年國會」。那麼第二次又應該改革什麼呢?筆者認為,無論是「第二次寧靜革命」或是「國會改革」,它的內容皆是「具有開放性」而「尚未定義」,必須依賴來自社會民意的累積。
從這次【陳致中議員遭解職案】來看,筆者認為,「國會改革」最重要的一步,是要求「地方議員與國會議員平等對待」,所以未來應該在《立法委員行為法》或其他法案納入類似「立委犯罪判決確定,由院會解職」之規定,才是「國會改革」真真正正的一盤「牛肉」,也讓社會看到國會議員最紮實的自我要求。
本文刊於:《極光電子報》第263期。
8/17/2011
「黨國不分2.0」與轉型正義
伴隨網路時代來臨,人類日常生活不斷面臨新的改變。商品買賣可以透過「拍賣網站」、公共管理出現了「電子化政府」、茉莉花革命則是開創了「革命2.0」的理念。無獨有偶,總統府將「臉書」交由「馬辦」經營,則是讓「國庫通黨庫」傳統進化為「黨國不分2.0」。
本文刊於:《極光電子報》第262期。
黨國不分與行政正義
國民黨是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根據「財訊月刊」在2000年出版的《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的計算,其總價值高達6000億;此外,近三年來,國民黨在光是「股利」收入就分別高達25億(2008年)、15.4億(2009年)、29億(2010年),總計至少69億!然而對於「黨產處理」國民黨卻總是以「早已信託多年」等託詞應付,實際上卻是企圖以合法程序稀釋不法內涵,繼續積極加緊「標售處理」。
黨產問題涉及了「轉型正義」的問題。「轉型正義」是所有從威權獨裁轉型至民主的新興民主國家,所共同面臨的政治和道德難題,關係到許多哲學或政治學上的討論。轉型正義尚可區分為:「刑事正義」、「歷史正義」、「補償正義」、「行政正義」以及「憲法正義」。「刑事正義」的課題例如發生在前東德共產政權的【柏林圍牆案】;「歷史正義」在我國例如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調查;「補償正義」則例如我國「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的制定;「行政正義」則例如捷克與波蘭等國家,對於前共產政權政府人員的後續對待;「憲法正義」的當代典範則為廢除種族隔離後(post-apartheid)的南非。
【總統臉書移轉馬辦案】則涉及上述「行政正義」的問題。行政正義涉及了「未來政治秩序的條件」,包含了政治界、政治機構以及政治程序的形塑。從此脈絡來看,國民黨這一個曾經在威權戒嚴時代一黨獨大的政黨,之所以無法清楚區隔「國庫」與「黨產」,正是因為在「法律框架秩序」當中並沒有「轉型正義理念的引入」所致。
「制度」能夠引導人的行為,因為人是社會化的動物。「轉型正義」的理念與制度不落實,國民黨權貴就是不會改變黨國不分的「習慣」。在威權傳統習慣用公帑,在網路時代則是習慣把總統府臉書與競選辦公室「混搭」。
回歸轉型正義的省思
姑息國民黨「合法洗錢」的其實是我們─不分藍綠─這是屬於任何一位公民的民主恥辱。正是因為「轉型正義」在台灣至今仍是一項尚未成功的民主目標,國民黨權貴才能持續地巧妙運作「藍綠惡鬥」與「省籍情結」綁架選民,以求防止「轉型正義」的立法化與制度化─只要未來相關法案成形,便大聲喊冤「政治清算」與「族群鬥爭」,然後繼續在法律與政治的「模糊空間」當中安身立命、苟延殘喘。
雖然「轉型正義」涉及了「溯及既往」;然而「溯及既往」並不全然等於「溯及既往的懲罰」。轉型正義以行政正義的面貌落實,其目的在於以法律將過去威權時期的所作所為評價為不法,才能使「未來政治秩序的條件」更加完善。所以「轉型正義」根本就不是對於參與過去不法行為之人員的肅清,然而國民黨卻總將「轉型正義」與「清算」劃上等號,並搭配對於族群「危機意識」與「省籍情結」的交互炒作。
面對【總統臉書移轉馬辦案】,馬辦與國民黨青年軍迴避本案法律爭點,而選擇以「民進黨不懂網路世界」、「民進黨將網友商品化」等說法回應,為的是使此事件流於口水仗。因為國民黨的策略盤算,其實是不願讓「轉型正義防線」全面燃燒、全面防堵每個公民心中的「轉型正義」再度萌芽。
本文刊於:《極光電子報》第262期。
8/15/2011
文明背後的真實與創傷
發生在非洲跟中國就說是茉莉花;發生在英美就是社群媒體滋事。那 憑什麼說人權是普世價值?憑什麼用西方價值看待伊斯蘭世界?
答案不能問不能說,那涉及文明背後的真實與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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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將禁止使用社群媒體滋事?
8/11/2011
真正應該重新定義的是馬總統的腦袋
近日馬英九總統把屏東瑪家農場永久屋比喻成普羅旺斯,引來了「晉惠帝」的封號。然而,更應該受到批判的,其實是出現在馬總統八月六日《治國週記》的一段話:『馬總統強調,重建是要重新定義人跟人、人跟土地、人民跟政府的關係和連結,這是需要凝聚共識和信念的任務』。
這段話所謂的「重新定義人民跟政府的關係和連結」所呈現的「國家觀」可謂不知所云、令人費解。《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就明白揭示了「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八八風災所涉及的防災、救災、重建,沒有任何一項超出了這個「憲法任務」。況且,在1999年發生了921大地震之後,中央政府不是就成立了「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了嗎?既然早在12年前「災害重建」就已經是政府的責任,為什麼馬總統遲至今日還會說這是人民跟政府關係的重新定義?
其實,馬總統是在民調暴跌的「震撼教育」之後,才驚覺過去那套已經不夠拿來博取人民的好感度。真正被重新定義的,其實是國民黨權貴的腦袋。那些諸如「你這不是見到了我嗎?」所呈現的家父長觀念,只有「愛民如子」的觀念,卻沒有「人民才是政府頭家」的現代民主觀。
這段話所謂的「重新定義人民跟政府的關係和連結」所呈現的「國家觀」可謂不知所云、令人費解。《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就明白揭示了「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八八風災所涉及的防災、救災、重建,沒有任何一項超出了這個「憲法任務」。況且,在1999年發生了921大地震之後,中央政府不是就成立了「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了嗎?既然早在12年前「災害重建」就已經是政府的責任,為什麼馬總統遲至今日還會說這是人民跟政府關係的重新定義?
其實,馬總統是在民調暴跌的「震撼教育」之後,才驚覺過去那套已經不夠拿來博取人民的好感度。真正被重新定義的,其實是國民黨權貴的腦袋。那些諸如「你這不是見到了我嗎?」所呈現的家父長觀念,只有「愛民如子」的觀念,卻沒有「人民才是政府頭家」的現代民主觀。
8/08/2011
關鍵時刻第633集:白海豚轉彎與白河收費站
吳敦義院長日前否認,從未說過「白海豚會轉彎」;另外,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日前宣稱,廢除白河等收費站並非馬總統二 ○○八年競選政見云云,輿論譁然。究竟,馬英九總統到底有沒有在2008年承諾廢除白河收費站?
誠如羅承宗教授所說的,范姜泰基撒了一個天大的謊言:『事實真相,去圖書館翻閱舊報紙便知分曉。例如:民眾日報二○○八年三月十四日記述「藍營推動廢國道新市、白河收費站」、真晨報同日亦記述「馬蕭推出廢新市、白河收費站文宣」。其中更尤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國民黨自家經營的中華日報,於當日也是以「馬蕭政見廢新市白河收費站」當作新聞標題。倘若馬總統候選人當時無意背書此政見,大可第一時間發函要求更正,焉有默不作聲,甚至連該黨機關報亦同一口徑宣揚的道理?』
羅教授更在點破謊言後指出,『其實,馬總統政見跳票前科族繁不及備載,老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范姜先生只要向該黨大老前輩學習,反覆頌念「依法行 政、通盤考量、審慎評估、謝謝指教」這十六字箴言,大抵就可蒙混過關。范姜先生身居總統府發言人高位,不思謹慎狡猾發言,居然犯下這種只要有識字閱報能力 就能輕易戳破的謊言,其小看選民智慧的程度實在令人萬分感佩。』
寶傑:好~最近有幾個新聞台都在講,馬總統(或吳敦義)到底有沒有說過_______(可以套入任何政見或白海豚自己會轉彎)?!馬總統本人(或發言人)否認絕對沒有說過,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哲青?
哲青:是的寶傑,大家可以看看我手上的這份資料(拿出IPAD)。美國最 近解密的檔案中,有許多提到了「外星人綁架」事件。這些檔案甚至 還提到,為了避免綁架引起的恐慌,外星人不但會綁架,還會找來替身偽裝被綁架的地 球人。
寶傑:你是說,所以我們生活周遭看到的,有可能其實是外 星人?
哲青:是的寶傑,大家都知道,南美洲是外星人出入最頻繁 的地區,因為他們有納茲卡線,那是外星人的導航系統。最 近,南美洲就發生了許多宗事件,例如在秘魯、哥倫比亞或是哥斯大黎加,明明新聞媒體就是有拍下,但政府 官員就是否認曾經說過任何的承諾。
寶傑:所以哲青你的意思是,說白海豚會轉彎、還有承諾廢 除白河收費站的,其實不是吳敦義也不是馬英九本人,而是 外星人?!
哲青:這是有可能的。
寶傑:怎麼可以這樣?!外星人這樣作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哲青:從人類大約一萬年的歷史來看,其實外星人是有過介入人類政治的紀錄。大家可以看看我手上的資料:埃及的金字塔,還有,在馬雅文明的金字塔,這些歷史遺跡上面的神秘古文字,都透露著外星人介入地球政治的訊息。
寶傑:這實在太驚人了!這根本就是電影才有的情節!如果真的就像哲青所說的,那麼是不是其實早就有很多人在提醒全世界這件事情?來,敬平。
敬平:哲青說的沒錯,就像電影《變形金剛》系列演的一樣,外星人其實早在一萬年前就已經來到了地球。所以剛剛哲青提到的金字塔,其實有很多是我們人類的老祖宗替外星人建造的。
所以這幾千年以來,外星人其實一直與歷代政權的政府官員有許多不為世人所知的互動,例如簽下雙方合作的條約,取得外星人的科技,提升飛機或潛水艇的能力。所以說從這次的「否認事件」來觀察,的確很有可能,馬英九總統與吳敦義院長,其實與外星人之間也是有某種程度的來往。
誠如羅承宗教授所說的,范姜泰基撒了一個天大的謊言:『事實真相,去圖書館翻閱舊報紙便知分曉。例如:民眾日報二○○八年三月十四日記述「藍營推動廢國道新市、白河收費站」、真晨報同日亦記述「馬蕭推出廢新市、白河收費站文宣」。其中更尤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國民黨自家經營的中華日報,於當日也是以「馬蕭政見廢新市白河收費站」當作新聞標題。倘若馬總統候選人當時無意背書此政見,大可第一時間發函要求更正,焉有默不作聲,甚至連該黨機關報亦同一口徑宣揚的道理?』
羅教授更在點破謊言後指出,『其實,馬總統政見跳票前科族繁不及備載,老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范姜先生只要向該黨大老前輩學習,反覆頌念「依法行 政、通盤考量、審慎評估、謝謝指教」這十六字箴言,大抵就可蒙混過關。范姜先生身居總統府發言人高位,不思謹慎狡猾發言,居然犯下這種只要有識字閱報能力 就能輕易戳破的謊言,其小看選民智慧的程度實在令人萬分感佩。』
其實呢,我幫馬吳想過,除了讓笨蛋發言人丟人現眼地扯謊之外,還是有別招,就是靠「東森電視台」的《關鍵時刻》解危:
哲青:是的寶傑,大家可以看看我手上的這份資料(拿出IPAD)。美國最
寶傑:你是說,所以我們生活周遭看到的,有可能其實是外
哲青:是的寶傑,大家都知道,南美洲是外星人出入最頻繁
寶傑:所以哲青你的意思是,說白海豚會轉彎、還有承諾廢
哲青:這是有可能的。
寶傑:怎麼可以這樣?!外星人這樣作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哲青:從人類大約一萬年的歷史來看,其實外星人是有過介入人類政治的紀錄。大家可以看看我手上的資料:埃及的金字塔,還有,在馬雅文明的金字塔,這些歷史遺跡上面的神秘古文字,都透露著外星人介入地球政治的訊息。
寶傑:這實在太驚人了!這根本就是電影才有的情節!如果真的就像哲青所說的,那麼是不是其實早就有很多人在提醒全世界這件事情?來,敬平。
敬平:哲青說的沒錯,就像電影《變形金剛》系列演的一樣,外星人其實早在一萬年前就已經來到了地球。所以剛剛哲青提到的金字塔,其實有很多是我們人類的老祖宗替外星人建造的。
所以這幾千年以來,外星人其實一直與歷代政權的政府官員有許多不為世人所知的互動,例如簽下雙方合作的條約,取得外星人的科技,提升飛機或潛水艇的能力。所以說從這次的「否認事件」來觀察,的確很有可能,馬英九總統與吳敦義院長,其實與外星人之間也是有某種程度的來往。
7/30/2011
致晚節不保的英雄們
剛剛有種很五味雜陳的感覺湧上心頭:似乎有很高的比例,被我欣賞 的或甚至是默默在心裡當作英雄的,就會晚節不保。我想,為了讓地 球更好,我此後還是都欣賞那些已經可以蓋棺論定的死人好了。
雖說幻滅是成長的開始,但心中塞了賭爛的心情總還是很討厭的。最 後補句話送給那些晚節不保的英雄們: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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