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朱立倫成為中國國民黨新任黨主席之後,整個國家的執政結構內部,已然分裂為兩個相互拉扯的核心。這一組相互拉扯的兩個核心,意義並不如同電腦處理器的「雙核心」技術那一般地運作順暢、功能良好,反而是相互排斥、相互阻礙。
從 馬英九而言,「總統兼任黨主席」這一個權力安排模式,讓馬得以超越「軍事、國防、外交」這一個由憲法以及雙首長制所設定的權限範圍,從而將其支配影響範圍 延伸至行政院。此處的關鍵就在於,「黨主席」能夠在每周的國民黨中常會上,聽取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的報告並且進行裁示,以「黨國不分」的姿態來架空行政院長 的指揮監督權。當然,馬主席所增設的「中山會報」,則是再進一步排除中常委的參與,以小圈圈決策將大權獨攬。
當辭去主席寶座之後,「馬主席權力模式」自然隨之消逝。各部會首長,紛紛請辭,找理由請辭、找機會請辭,這些部會首長包括了交通部長葉匡時、國發會主委管中 閔、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以及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等人。乍看之下還以為這些官員對於「責任政治」有了擔當,定睛一看才明白是在「跳船」,所以外界才普遍認為 馬政府猶如撞上冰山的鐵達尼號。
相較「馬前主席」的權力危機,「朱主席」則是汲汲營營在建立權力的組織與結 構。朱主席在上任之後,力推「智庫重整」,說要讓智庫發揮實質功能,於是找來副主席郝龍斌負責召集人的任務。朱主席與郝副主席在一同拜訪曾是連主席的智庫 董事長連戰之後,連戰表示願意配合黨中央對於智庫人事的調整,於是交棒董座一職。
朱主席求取智庫董座的動 作,顯見的是朱有意在國家政策上多所著力。雖然他有這一份用心,但其實他在國家政策的層次上,卻是屢屢失言或判斷錯誤。例如在公民權下修18歲議題上,他 在主動拋出此規畫之後,才發現勢必對憲法本文動刀,由於害怕觸怒黨內「法統派」,投鼠忌器之下默默地將此議題移放到「莫再提」的資料夾中。又例如,為了讓 接任黨主席後的選戰成績不至於太難看,於是又拋出「憲政空窗期」的論點來反對總統立委合併選舉,隨後便被網友「起底」與2012年的贊成態度矛盾,明顯地 前後不一引來各方恥笑。
朱主席的愚蠢,馬前主席都看在眼裡。馬前主席當然不會輕易放過這一個機會,趁著對行政院尚存的殘餘影響力,在2月上旬便讓中央選舉委員會確認總統立委併選,又破了一次朱主席的盤算。分開選舉一局失利,修憲一局結果如何仍在未定之天,相信朱主席的新年還有得忙。
本文發表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213/20150213869720.html
2/13/2015
2/05/2015
選舉不容國民黨恣意切割或合併
對於2016年立法委員選舉與總統選舉是否合併選舉的問題,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立場反覆,不但引起社會譁然,甚至黨內 同志也多所不滿。朱立倫先是於2月2日拋出風向球,認為合併選舉將帶來長達四個月的「憲政空窗期」,但此立場與他自己四年前對於2012總統立委合併選舉 採取的贊成態度存在矛盾 ─ 在當年,中選會於2011年4月11日決定2012年的總統、立委併選後,朱立倫便在4月19日表示樂見中央選舉委員會透過民調方式了解民意「做出符合社 會多數民意的決策,台灣的選舉過於頻繁,這是人民共同的感受」。有網友更將朱的立場不一做成對照圖,質疑朱4年前贊成,4年後反對,「搞得我們好亂 啊!」。
在被「起底」挖出前後立場不一之後,朱立倫則改口 「只是提出疑慮」。而朱立倫改口的,不僅僅只是「只是提出疑慮」,在他的對外發言當中,也將「憲政空窗期」修正為「重複期」。朱立倫所謂的「重複期」,是 指2016年的這一次選舉,必然發生新總統和現任總統有4個多月的「重複期」,因此是「換屆」。此外,「重複期」的說法,也不像「憲政空窗期」那般語氣強 烈,這是因為朱立倫仍然需要表現出「尊馬」的態度。
實際上, 「憲政空窗期」的疑慮,根本與「換屆」無關。朱立倫所謂的「換屆」,是建立在「2016年必然更換總統」的假設基礎之上,所以認為2016年與2012年 並不相同。朱立倫政治學不及格的地方就在於,他不瞭解,在一個現代的憲政民主國家,總統並非必然能夠連任,所以即便2012年馬英九總統是「競選連任」, 也仍然有更換總統的可能。也就是說,不論是2012年或是2016年,總統選舉與立委選舉合併辦理,都會有4個月「憲政空窗期」的疑慮存在。
揭 開朱立倫的盤算,其實是擔心立委選舉的「成績」被總統選舉「拖累」。從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毀憲亂政、318學運一直到九合一選舉,社會普遍存在著民心思 變的氛圍,不利於國民黨的總統選戰。朱立倫勢必清楚認識,國民黨的2016總統選舉敗戰可能性極高,因此身為黨主席,「停損點」的設定必須是讓立委選舉能 夠立於不敗之地。當然,一旦分開選舉,先行舉辦的立委選舉如果能如預料一般的好,屆時朱主席也能將選舉結果定調為「國民黨已重獲人民認同」,並且替隨後的 總統大選打下一劑強心針。
翻開過往選舉歷史,2010年之所 以有「五都大選」,其實是因為國民黨籍的馬英九總統「畏懼」民進黨籍的蘇貞昌參選總統。為了破壞蘇貞昌的算盤 ─ 先參選台北縣長,任期過半後參選2012總統大選 ─ 所以國民黨運用行政與立法資源,修改《地方制度法》創造了「縣市合併與升格」,讓台北縣因為升格而延後選舉,也讓蘇貞昌陷入了台北市長與新北市長的兩難。 除此之外,國民黨當時的考量,還有避免2009年的縣市長大選在政績不彰的情況之下,成為馬英九的「期中考」,基於逃避心態,所以透過縣市合併與五都升 格,讓台北縣、台中市、台中縣、高雄市、高雄縣以及台南市、台南縣的選舉延後舉行,減少2009年縣市長選舉所涵蓋的人口數量。實質意義的憲政精神在台灣 一直無法真正落實,原因除了無良政客當道,也是因為人民患有健忘症,所以任由無良政客對選舉範圍恣意切割或合併,這是台灣民主發展的悲哀。
本文發表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205/20150205853589.html
在被「起底」挖出前後立場不一之後,朱立倫則改口 「只是提出疑慮」。而朱立倫改口的,不僅僅只是「只是提出疑慮」,在他的對外發言當中,也將「憲政空窗期」修正為「重複期」。朱立倫所謂的「重複期」,是 指2016年的這一次選舉,必然發生新總統和現任總統有4個多月的「重複期」,因此是「換屆」。此外,「重複期」的說法,也不像「憲政空窗期」那般語氣強 烈,這是因為朱立倫仍然需要表現出「尊馬」的態度。
實際上, 「憲政空窗期」的疑慮,根本與「換屆」無關。朱立倫所謂的「換屆」,是建立在「2016年必然更換總統」的假設基礎之上,所以認為2016年與2012年 並不相同。朱立倫政治學不及格的地方就在於,他不瞭解,在一個現代的憲政民主國家,總統並非必然能夠連任,所以即便2012年馬英九總統是「競選連任」, 也仍然有更換總統的可能。也就是說,不論是2012年或是2016年,總統選舉與立委選舉合併辦理,都會有4個月「憲政空窗期」的疑慮存在。
揭 開朱立倫的盤算,其實是擔心立委選舉的「成績」被總統選舉「拖累」。從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毀憲亂政、318學運一直到九合一選舉,社會普遍存在著民心思 變的氛圍,不利於國民黨的總統選戰。朱立倫勢必清楚認識,國民黨的2016總統選舉敗戰可能性極高,因此身為黨主席,「停損點」的設定必須是讓立委選舉能 夠立於不敗之地。當然,一旦分開選舉,先行舉辦的立委選舉如果能如預料一般的好,屆時朱主席也能將選舉結果定調為「國民黨已重獲人民認同」,並且替隨後的 總統大選打下一劑強心針。
翻開過往選舉歷史,2010年之所 以有「五都大選」,其實是因為國民黨籍的馬英九總統「畏懼」民進黨籍的蘇貞昌參選總統。為了破壞蘇貞昌的算盤 ─ 先參選台北縣長,任期過半後參選2012總統大選 ─ 所以國民黨運用行政與立法資源,修改《地方制度法》創造了「縣市合併與升格」,讓台北縣因為升格而延後選舉,也讓蘇貞昌陷入了台北市長與新北市長的兩難。 除此之外,國民黨當時的考量,還有避免2009年的縣市長大選在政績不彰的情況之下,成為馬英九的「期中考」,基於逃避心態,所以透過縣市合併與五都升 格,讓台北縣、台中市、台中縣、高雄市、高雄縣以及台南市、台南縣的選舉延後舉行,減少2009年縣市長選舉所涵蓋的人口數量。實質意義的憲政精神在台灣 一直無法真正落實,原因除了無良政客當道,也是因為人民患有健忘症,所以任由無良政客對選舉範圍恣意切割或合併,這是台灣民主發展的悲哀。
本文發表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205/20150205853589.html
1/30/2015
朱市長兼任黨主席的憲政亂象
在上周行政院院會中,台南市長賴清德在會議上「提醒」行政院長毛治國,對於朱立倫聽取農委會主委報告禽流感疫情並作 出裁示,必須注意有無破壞憲政體制與行政倫理的問題。從憲政民主理論的觀點進一步來看,陳保基向朱立倫報告禽流感疫情,凸顯的是「黨國體制」的憲政亂象。 在憲政體制上,朱立倫是新北市市長,陳保基則是農委會主委,在涉及農業的行政事務上,新北市市長必須接受農委會的監督;縱然陳保基是國民黨黨員而必須接受 黨主席朱立倫的領導,但是服從範圍也應僅限於黨務而已,不應混淆黨務與國家事務之間的分際。一個中央部會首長向地方首長報告,在法理上根本令人無法理解。
當代憲政民主國家之所以採行「權力分立與制衡」制度,並且將其奉為憲法原則,是因為此一原則能夠防堵國家權力淪為脫韁野馬一般地失控,進而使得濫權迫害人權 的憾事再度發生。在結構面,權力分立可區分為「水平之權力分立」以及「垂直之權力分立」,後者讓「中央行政」與「地方行政」兩者之間能夠維持一個安全距 離,如此才能夠防止權力重疊地集中在特定人手掌之上,才能夠避免讓「法治」倒退為「人治」。
在過去,由於總 統兼任黨主席「以黨領政」破壞水平權力分立,破壞行政權與立法權兩者之間的權限份際,所以憲法學與政治學學者強烈抨擊「總統兼任黨主席」的現象。但是,礙 於「強人政治」有如鐵板一塊,學者們也只能無奈地眼看這現象繼續張狂 ─ 因為總統是國家元首,多一個黨主席身分在許多人眼中只是「錦上添花」,社會大眾對於黨政份際的紊亂其實是「根本無感」;但現在,當那一位坐在國民黨黨主席 寶座上的人物從總統抽換為地方首長的時候,這一個轉變所形成的落差,則更是讓「黨國不分」亂象「再創巔峰」地多了一個「中央向地方報告」的違憲戲碼 ─ 行政院長向新北市長報告的場面,指日可待。
猶記得,過去由馬英九總統擔任國民黨黨主席一職時,每當有行政院 的任何一位部會首長至國民黨中央黨部「中山會報」上報告時,便會在網路上引來鄉民們大喊「黨國不分」、「行政不中立」的質疑;而當朱立倫接任黨主席後所進 行的第一個動作「取消中山會報」的新聞傳出時,還曾一度在網路上引來「勇於改革」、「除弊」或甚至是「對馬總統打臉」的諸多好評 ─ 殊不知,朱主席「黨國不分」的嚴重程度,其實遠比馬主席還要來得更加嚴重。
原文發表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130/20150130842983.html
1/19/2015
黨產在握,朱立倫豈會是最弱黨主席?
於九合一大選吞下敗戰的中國國民黨,經過了行政院長江宜樺請辭、馬英九總統請辭黨主席以及副總統吳敦義接任代理黨主 席一職等「宮廷大戲」之後,在這次的黨主席補選選舉當中,有56.34%的國民黨黨員至投開票所,其中有高達99.1%的黨員決定讓新北市市長朱立倫登上 黨主席寶座 ─ 如果說,這是一個新局面開始的里程碑,那麼接下來開展的一連串故事,除了值得國民黨黨員期待之外,也值得全體國民期待嗎?
各方普遍認為,在未來包括總統、立法委員以及下屆縣市長等幾場全國性選舉,國民黨將有極大可能性持續吞下敗績,在無法掌握行政權以及立法權的情況下,朱立倫 將會是國民黨10年來最弱的黨主席。對此,面對媒體記者詢問,朱立倫則以「我可以是最弱的,但是國民黨要最強的」一番話回應。
朱立倫這一番話值得玩味 ─ 如果「朱立倫是最弱的黨主席」指涉的情況條件是「行政與立法兩院皆失」,那麼「國民黨是最強的」又怎麼可能成立呢?這讓許多網友不盡懷疑,朱立倫所謂的 「國民黨最強」並非意指「行政與立法兼得」的情形,而是繼續維持「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所以是最強的。
根據 《財訊月刊》於2000年1月出版的《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一書,中國國民黨的黨產總資產超過6000億元,不但堪稱全台最大財團,同時也是全球最有 錢的政黨。在當時,由國民黨主控的事業高達66家,並且轉投資300多家。在2005年馬英九接任黨主席後,則是以信託之名掩飾黨產,光是信託黨產獲得的 股利收入,每年就高達30億以上,是民進黨的6倍。
有鑑於此,所以在黨主席補選投票當日,才會有民眾在凌晨 1點左右自發性跑到國民黨中央黨部門口綁上「開放國民黨 先開放黨產」黃色布條的「快閃行動」。而在補選結果確認之後,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也紛紛提醒新任黨主席朱立倫應盡快處理黨產問題。在公 民社會,盡快處理不當黨產的呼聲也不絕於耳。「黨產歸零聯盟」執行長羅承宗教授便憂心地指出,通常在歷屆總統大選的前一年,是國民黨黨產活動與流動量最激 烈的一年,所以他研判國民黨黨產將於2015年傾巢而出,以防止2016年總統大選結果「變天」,所以今年將會是國民黨黨產的「自保年」。
在政黨收入之差距如此懸殊的情況底下,台灣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政黨公平競爭」。一個正常的憲政民主法治國家,並不會允許它的憲法秩序有這種情況存在,因為這 不但是對人民憲法上參政權、平等權以及結社自由等基本權利最大的踐踏與傷害,也讓權力分立存在崩壞的危機,因為這是讓不當黨產毒素繼續流入憲政體制的民主傷口。
原文刊載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119/20150119820138.html
各方普遍認為,在未來包括總統、立法委員以及下屆縣市長等幾場全國性選舉,國民黨將有極大可能性持續吞下敗績,在無法掌握行政權以及立法權的情況下,朱立倫 將會是國民黨10年來最弱的黨主席。對此,面對媒體記者詢問,朱立倫則以「我可以是最弱的,但是國民黨要最強的」一番話回應。
朱立倫這一番話值得玩味 ─ 如果「朱立倫是最弱的黨主席」指涉的情況條件是「行政與立法兩院皆失」,那麼「國民黨是最強的」又怎麼可能成立呢?這讓許多網友不盡懷疑,朱立倫所謂的 「國民黨最強」並非意指「行政與立法兼得」的情形,而是繼續維持「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所以是最強的。
根據 《財訊月刊》於2000年1月出版的《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一書,中國國民黨的黨產總資產超過6000億元,不但堪稱全台最大財團,同時也是全球最有 錢的政黨。在當時,由國民黨主控的事業高達66家,並且轉投資300多家。在2005年馬英九接任黨主席後,則是以信託之名掩飾黨產,光是信託黨產獲得的 股利收入,每年就高達30億以上,是民進黨的6倍。
有鑑於此,所以在黨主席補選投票當日,才會有民眾在凌晨 1點左右自發性跑到國民黨中央黨部門口綁上「開放國民黨 先開放黨產」黃色布條的「快閃行動」。而在補選結果確認之後,民進黨黨主席蔡英文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也紛紛提醒新任黨主席朱立倫應盡快處理黨產問題。在公 民社會,盡快處理不當黨產的呼聲也不絕於耳。「黨產歸零聯盟」執行長羅承宗教授便憂心地指出,通常在歷屆總統大選的前一年,是國民黨黨產活動與流動量最激 烈的一年,所以他研判國民黨黨產將於2015年傾巢而出,以防止2016年總統大選結果「變天」,所以今年將會是國民黨黨產的「自保年」。
在政黨收入之差距如此懸殊的情況底下,台灣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政黨公平競爭」。一個正常的憲政民主法治國家,並不會允許它的憲法秩序有這種情況存在,因為這 不但是對人民憲法上參政權、平等權以及結社自由等基本權利最大的踐踏與傷害,也讓權力分立存在崩壞的危機,因為這是讓不當黨產毒素繼續流入憲政體制的民主傷口。
原文刊載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119/20150119820138.html
1/16/2015
朱立倫的憲改也跳票了
在九合一大選後乍現的憲改曙光,燦爛耀眼照耀四處,放射的光芒也照亮了在新北市僅僅獲得小勝而非樂勝的朱立倫。雖 然,朱立倫在六都爭奪戰中替整個國民黨保住了唯一的一都,但是從連任優勢而言戰績實在並不風光,使得原本盤算已久的泛藍新共主登龍之路蒙上散滿質疑的灰 塵。縱然如此,瞬息萬變的政局不容朱立倫思考太久,在國民黨宮廷政治養成的權謀算計與投機性格,促使他的眼光盯上了憲改議題,他知道修憲時刻的光明能夠洗 去他一身的不光彩。
於是朱立倫便在十二月中主動拋出了修憲方案。朱立倫說要推動內閣制來取代雙首長制,朱立 倫說要將首投門檻降到18歲,朱立倫還說要推動社會討論已久的不在籍投票,朱立倫還支持將不分區立委席次的政黨分配比率降至3%,並且檢討單一選區兩票 制。即便眾人皆知拋出修憲其實只是朱立倫包裝參選黨主席的外衣,但也的確不禁眼前一亮的「有感」;還真的有那麼幾天,有不少人認為朱立倫有改革決心。
好景不常,隨著從公民社會各個角落如雪片般飄來的憲改建議,朱立倫臨陣磨槍練成的「憲改金鐘罩」無力抵禦、逐漸「破功」。
首先,公民權下修18歲,動刀的對象是《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的規定 ─ 動的可是憲法本文,不是增修條文。截至目前為止的七次修憲,從來不曾對憲法本文動刀,因為憲法本文是許多「法統」信仰者以及國民黨支持者眼中的「聖地」, 是神聖不可分割的。朱立倫很快地在黨內感受到這股不可對本文動刀的壓力,所以雖然同額競選篤定當選,但是身為黨主席,必須衝高得票率(最好超過馬主席), 於是朱立倫只能默默含淚地柔性切割太陽花,將公民權下修18歲的議題冷處理。
其次,藉力使力的不只是公民團 體,還有立法院。在憲改議題上,葉宜津、鄭麗君、李俊俋等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提出各自的修憲案,葉宜津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要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將考試院功 能併入行政院、監察院功能併入立法院;李俊俋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也要廢除監察院;鄭麗君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則是針對憲法本文「權利清單」部分進行修正,增 強各項基本人權。此外,除了憲改議題,被當成施力點藉力使力的還有「黨產歸零」議題,民進黨黨團提出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 葉宜津等委員則提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這些議案將動搖孫中山的「五權憲法」,威力不亞於公民權下修;而黨產議題更會具體有感地影響每一個國民黨黨 員的資源分配。對於諸此沛然莫之能禦的改革浪潮,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只能選擇鴕鳥心態以對,在院會上提出異議,將議案退回程序委員會。在「準黨主席」拋出修 憲議題後封殺修憲議案,立院諸公,真可謂朱立倫的「豬隊友」。
再來,近日朱立倫提出的內閣制修憲版本更是讓 社會嘆為觀止,因為他所謂的內閣制,根本就是雙首長制,不用對手民進黨來「吐槽」,任何一個有高中公民課程度的人都能感受到朱立倫在公民課或憲法課這一科 根本不及格。許多人不免感嘆:雖然朱立倫本身是學會計,但好歹也從政這麼久(話說國民黨立委呂學樟不就因為當過「憲兵」所以自詡「憲法專家」),竟然連內 閣制、總統制以及雙首長制的基本區辨都不懂!
說好要擁抱青年卻又將公民權議題冷處理,一邊說要修憲一邊卻又 讓黨內同志封殺修憲議案,然後又拿雙首長制來充當內閣制……如此回顧一番,讓我們發現,原來朱立倫的「習慣性跳票」不只存在於三環三線或社會住宅等公共建 設,朱立倫的「習慣性跳票」還存在憲法改革 ─ 「朱朱倫」說的,聽聽就好。
原文刊載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116/20150116815862.html
於是朱立倫便在十二月中主動拋出了修憲方案。朱立倫說要推動內閣制來取代雙首長制,朱立 倫說要將首投門檻降到18歲,朱立倫還說要推動社會討論已久的不在籍投票,朱立倫還支持將不分區立委席次的政黨分配比率降至3%,並且檢討單一選區兩票 制。即便眾人皆知拋出修憲其實只是朱立倫包裝參選黨主席的外衣,但也的確不禁眼前一亮的「有感」;還真的有那麼幾天,有不少人認為朱立倫有改革決心。
好景不常,隨著從公民社會各個角落如雪片般飄來的憲改建議,朱立倫臨陣磨槍練成的「憲改金鐘罩」無力抵禦、逐漸「破功」。
首先,公民權下修18歲,動刀的對象是《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的規定 ─ 動的可是憲法本文,不是增修條文。截至目前為止的七次修憲,從來不曾對憲法本文動刀,因為憲法本文是許多「法統」信仰者以及國民黨支持者眼中的「聖地」, 是神聖不可分割的。朱立倫很快地在黨內感受到這股不可對本文動刀的壓力,所以雖然同額競選篤定當選,但是身為黨主席,必須衝高得票率(最好超過馬主席), 於是朱立倫只能默默含淚地柔性切割太陽花,將公民權下修18歲的議題冷處理。
其次,藉力使力的不只是公民團 體,還有立法院。在憲改議題上,葉宜津、鄭麗君、李俊俋等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提出各自的修憲案,葉宜津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要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將考試院功 能併入行政院、監察院功能併入立法院;李俊俋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也要廢除監察院;鄭麗君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則是針對憲法本文「權利清單」部分進行修正,增 強各項基本人權。此外,除了憲改議題,被當成施力點藉力使力的還有「黨產歸零」議題,民進黨黨團提出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 葉宜津等委員則提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這些議案將動搖孫中山的「五權憲法」,威力不亞於公民權下修;而黨產議題更會具體有感地影響每一個國民黨黨 員的資源分配。對於諸此沛然莫之能禦的改革浪潮,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只能選擇鴕鳥心態以對,在院會上提出異議,將議案退回程序委員會。在「準黨主席」拋出修 憲議題後封殺修憲議案,立院諸公,真可謂朱立倫的「豬隊友」。
再來,近日朱立倫提出的內閣制修憲版本更是讓 社會嘆為觀止,因為他所謂的內閣制,根本就是雙首長制,不用對手民進黨來「吐槽」,任何一個有高中公民課程度的人都能感受到朱立倫在公民課或憲法課這一科 根本不及格。許多人不免感嘆:雖然朱立倫本身是學會計,但好歹也從政這麼久(話說國民黨立委呂學樟不就因為當過「憲兵」所以自詡「憲法專家」),竟然連內 閣制、總統制以及雙首長制的基本區辨都不懂!
說好要擁抱青年卻又將公民權議題冷處理,一邊說要修憲一邊卻又 讓黨內同志封殺修憲議案,然後又拿雙首長制來充當內閣制……如此回顧一番,讓我們發現,原來朱立倫的「習慣性跳票」不只存在於三環三線或社會住宅等公共建 設,朱立倫的「習慣性跳票」還存在憲法改革 ─ 「朱朱倫」說的,聽聽就好。
原文刊載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116/20150116815862.html
1/14/2015
國稅局要吃案嗎?
由於「冷飯熱炒」柯承發借款柯文哲一千萬買房是否涉及逃漏贈與稅,財政部台北國稅局飽受各界質疑「查柯不查連」為雙重標準。雖然國稅局澄清並非政治打手,但仍無法充分釋疑,反而愈描愈黑。實際上,攤開國稅局說法,可謂千瘡百孔。
對於至今已經累積六百多件的連勝文逃漏稅之檢舉案,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認為多半是「泛泛地講」「捕風捉影的揣測」,所以在檢舉人無法補充資料的情況之下國稅局就會結案。然而,依據財政部頒布《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之規定,對於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稽查單位必須遵循法定程序處理,如此方能避免官員濫權、雙重標準或是吃案等各種行政弊端發生。
依 照「作業要點」,稽查單位於受理檢舉之後必須於兩個月內查報完竣,但若有蒐集資料費時、涉及重大案件、須會同其他機關調查或其他原因時,得簽報展延、每次 展延最長兩個月;更甚者,若案情複雜牽涉較廣,稽查人員亦得專案簽報機關首長核准,由高階人員成立專案小組審理,於分案後四個月內審結。
由財政部頒布的「作業要點」,台北國稅局自然必須遵循,如此才能符合行政法上之「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以及「依法行政原則」。來自各界的連勝文逃漏稅檢舉案,許多檢舉內容與其投資TDR資金有關,台北國稅局應依「作業要點」會同行政院金管會展開調查,甚至不排除成立專案小組,必要時更得展延處理時限,不應匆匆結案草草了事。
刊載於自由廣場: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7321
對於至今已經累積六百多件的連勝文逃漏稅之檢舉案,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認為多半是「泛泛地講」「捕風捉影的揣測」,所以在檢舉人無法補充資料的情況之下國稅局就會結案。然而,依據財政部頒布《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之規定,對於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稽查單位必須遵循法定程序處理,如此方能避免官員濫權、雙重標準或是吃案等各種行政弊端發生。
依 照「作業要點」,稽查單位於受理檢舉之後必須於兩個月內查報完竣,但若有蒐集資料費時、涉及重大案件、須會同其他機關調查或其他原因時,得簽報展延、每次 展延最長兩個月;更甚者,若案情複雜牽涉較廣,稽查人員亦得專案簽報機關首長核准,由高階人員成立專案小組審理,於分案後四個月內審結。
由財政部頒布的「作業要點」,台北國稅局自然必須遵循,如此才能符合行政法上之「行政自我拘束原則」以及「依法行政原則」。來自各界的連勝文逃漏稅檢舉案,許多檢舉內容與其投資TDR資金有關,台北國稅局應依「作業要點」會同行政院金管會展開調查,甚至不排除成立專案小組,必要時更得展延處理時限,不應匆匆結案草草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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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015
跨年夜與元旦早晨的憲法秩序
著名德國威瑪時期的公法學者Carl
Schmitt所提出的「具體秩序論」認為,法律是一種具體的秩序和型塑,並且與具體生活不可切割。換言之,法律被包涵在社會脈絡的真實生活當中,我國司
法院大法官解釋第499號解釋所說的「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其修改關係憲政秩序之安定及全國國民之福祉至鉅」便與此相關。玩味「國民之福祉」這些文字,我
們可以認識到,憲法秩序不僅僅是抽象面或精神層面的事物,憲法秩序更在物理層面真實地影響每個國民的身體與生活,例如《全民健康保險法》決定了我們的身體
健康、《食品衛生管理法》決定了什麼是我們吃下口的「食物」。
Schmitt的具體秩序論也拓寬了政治社會
學的想像,指出了一種「生物學意義上的政治空間」。在這生物學意義上的政治空間裡面,我們可以看到《集會遊行法》讓國家機器的行政權力得以決定我們的身體
應該在何處或不應該在何處。在不久前,網路鄉民在臉書平台發起「豪宅聖誕趴」行動,要讓「法律意義的公共空間」回歸「身體意義的公共空間」,反對豪宅、反
對容積率制度的濫用以及反對失控的資本主義及其產物,所以鼓勵民眾多多使用豪宅公共設施;在跨年夜,原班人馬再度在臉書上發起「斥資百元放屁趴」的活動,
反對資本集中的狂歡模式、反對商業浪費以及反對強迫廣告行銷,以「人家放煙火,我們進行三放,放飯、放屁、放炮!」等文宣號召民眾參與不同以往的跨年。鄉民們更在跨年倒數前往總統官邸前就地坐下以「吃滷肉飯」的行動與「總統元旦新年好,人民沒錢衝三小」的口號來向馬英九總統打招呼。
「豪宅聖誕趴」與「斥資百元放屁趴」都凸顯了當代社會下每一個公民進行社會實踐時刻的困境以及無奈。雖然大法官第718號解釋對於「集會許可制」進行了違憲宣
告並自2015年1月1日起失效,但是由於立法院來不及完成立法或修法程序以彌補「法律空窗期」,於是內政部便越俎代庖地訂定《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
理原則》。雖然處理規則中看似尊重人民憲法權利般地開放了「偶發性集會」「不用申請」,但是卻也規定「緊急集會」「立即申請、立即核定」。說穿了,「緊急
集會」是內政部得以對於公民身體繼續管控的「眉角」,也顯示了行政權與立法權對於司法權「已讀不回」,大法官的憲法解釋權淪為僅具紙面意義,只能算是法律
系學子參與律師或司法官等國家考試的一種虛擬遊戲關卡。
在跨年夜後的第一個早晨,台北市警察局所頒布的《台
北市警察局執行集會遊行與媒體協調之工作守則》也給憲法秩序以及大法官們開了一個玩笑。依照工作守則,市警局在集會遊行及抗爭場合設立並以紅龍圈出「媒體採訪區」,並在現場配置身著粉紅色背心的「媒體聯絡人」,當警方需要強制驅離時,則預先提示記者進入採訪區,理由是「保護媒體的人身安全和採訪權」。這部
工作守則不但引發侵害媒體工作者新聞採訪權的疑慮,也違反大法官第689號解釋「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
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肯認的「公民記者」身份。市警局自行壟斷法律
詮釋權,恣意決定媒體工作者與公民記者的身體去留,不但無視憲法規範與司法院大法官,也讓公民的憲法權利蒙上一層一層的灰塵。
此外,另一個在跨年夜無法讓身體自由的,還有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原本眾所期待的阿扁保外就醫與返家跨年的劇本並未如期上演,取而代之的是法務部官員的荒腔走板。我們可以想想,讓阿扁無法出監的理由「公文國道塞車」是如何的可笑,一份公文,竟然在「時空壓縮」的全球化時代下塞在路上,這不是與政府官員出入公開
場合致詞時常掛在口上的「電子化政府」「e化作業」等口號不符嗎?對照前立委顏清標假釋審查案,文書作業短短一天跑完所有流程,更是諷刺、更是不平等。此
外,延到1月5日才要審查,不正是說明了法務部官員也要去放元旦連假,對照去年農曆年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以卡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是否羈押一事,似乎只能
感嘆「法律沒有假期」這句法諺不適用在法務部官員身上。
回顧完跨年夜與元旦早晨的憲法秩序,再看看馬英九
總統的元旦談話:「臺灣近年來面臨的是全球經貿自由化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挑戰」、「各位鄉親,開放帶來興旺,閉鎖必然萎縮,這,就是這個時代脈動的寫照!這不是口號,這就是現實。不管我們喜不喜歡,都得面對,接受挑戰。這些工作,今天拖延,明天就會落後;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人民大概只想問總統還有這
些官員:「你還在用撥接嗎?」「還是在用飛鴿傳書?」
12/26/2014
行憲與修憲
12月25日是西洋聖誕節,也是所謂中華民國的所謂行憲紀念日,這不是巧合,而是在1947年,當時的國民政府特別
選在這一天開始進行所謂行憲的一個動作。但是好景不常,《中華民國憲法》這部憲法典與國民政府之間的蜜月期並不長久,才不過幾個月,到了1948年5月
10日,這部憲法典便即由《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取代,於是整個法律體制秩序進入了所謂「動員戡亂時期」,直至1991年5月1日。
所謂「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是人民的權利清單」等等我們今日覺得稀鬆平常的當然之理,在長達43年的動員戡亂時期當中,彷彿是空中樓閣般的不切實
際。《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進行了一個凍結憲法的動作,凍結了憲法第39條「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
請總統解嚴」以及凍結了憲法第43條「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
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這兩個在憲政上具有重
要關鍵性意義的條文,賦予總統只需有行政院會議決議的背書,便能一直戒嚴一直戒嚴一直戒嚴,不受憲法第39條或第43條所規定程序之限制。
由於不受憲法本文之限制,於是「權力分立與制衡」的憲法原理徒具教科書意義,在動員戡亂時期,總統只要宣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
上重大變故」便能將憲法權利清單進行一個「懸置」的動作,恣意決定權利清單的例外狀態,然後透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授權總統設立的「動員戡亂機構」
實施限制人民憲法基本權利的戒嚴、實施人民活在恐懼當中的白色恐怖。
回顧中華民國戒嚴史,可以鑑往知來。我們首先能確立「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必要,其次則能夠體會諸如人身自由、言論自由以及秘密通訊自由等「憲法權利清單」的實質保障得來不易。在1991年之後
展開的七次修憲,每每僅聚焦於「中央政府體制」,雖然中華民國的國民們至少在紙面上獲得了「權力分立與制衡」的憲法典,可以看到立法院監督行政院,但是卻
從來沒有獲得一部新的「憲法權利清單」,例如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自由」、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以及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
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等條文的文字與結構,率皆過度簡略,使得至今仍有廢除集遊惡法運動、苗栗大埔張藥房強拆案以及勞動部訴關廠工人案等重大
人權案件。
人民對新憲法的期待,紛紛在318學運與九合一大選再度湧現,這是憲法改革的新契機。然而我們卻又看到,身負國民黨新共主期待的朱立倫所提出的新憲法想像,縱然也有公民權下修18歲的方案,但僅具裝飾點綴意義,其實滿滿都是透過內閣制成就自身登上總理寶座的一張升官圖。
基於國民主權原則,我們是國家的主人。身為國民的我們必須瞭解,並且必須堅持,真正的修憲、真正的新憲法,應該具有行憲的意義。「中央政府體制」是節制政治人物權力競逐的遊戲規則,雖然有其意義,但是「憲法權利清單」是國家與人民之間的契約書,這才是新憲法改造的重頭戲。
12/19/2014
社會運動改變了台灣什麼?
陳為廷宣布參選苗栗縣立委補選,再次振奮了公民社會。這一個時刻很適合我們重新思考,318學運 ─ 或是所謂的「太陽花學運」,是否改變了台灣什麼?這在九合一大選之前很難談論,但在大選後則相對容易談論。之所以在大選之前難以討論,是因為在411退出 議場、428反核占領忠孝西之後,學運就沒有像三月份那般的聲勢了,也因此少了媒體的青睞。所以從五月之後,總是很多人在罵,有人罵說學運根本沒改變什麼、有人罵說馬政府與國民黨立院黨團還是鐵板一塊,也有人罵說學運與社運缺乏策略思考。當然,在思辨的層次而言,其實這些爭論都是良性的。
回到今天的局面,國民黨的的確確在九合一慘敗了。到了今天,公民社會可以比較理直氣壯地說,318學運以及各個社運確確實實已經改變了台灣。就筆者自己的觀 察,至少有「青年因素進入選舉」、「年輕人台獨意識提高」、「民眾對藍綠印象再次扭轉」以及「民眾對於中國態度發生改變」這幾點。
第一,青年因素進入選舉:選票基本盤改變了,青年參政的聲勢升高、年輕人投票意願升高、以電話訪問為主的民調的預測效果被降低、年紀輕的候選人較能獲得比較 多的選票,例如新竹市長當選人林智堅;第二,年輕人的台獨意識升高,使得台獨言論的版圖與空間擴大,最明顯的風景是「大腸花論壇」,許多大排長龍的七年級尾巴與八年級頭的青年學子,每一個上了論壇暢所欲言之後便是效法鄭南榕先生「我是某某某,我主張台灣獨立」的名言來大聲喊出台獨理念,據說震驚了部分中國 高幹;第三,民眾普遍認知再次被扭轉,台灣大眾的西瓜偎大邊效應很強烈,阿扁被政黨與媒體的合作給鬥臭之後,社會大眾的印象很難改變,連帶使得民進黨陷入 創黨以後最艱鉅的困境,以至於2008年馬英九以超高票數當選 ─ 但是,經歷過這麼多風風雨雨之後,民眾的負面印象又翻轉了,紛紛覺得投給國民黨很恥辱,甚至進一步加入「割闌尾」的行動。第四,民眾對於中國的態度改變 了。在2012年反媒體壟斷時,社會輿論對於「是否存在中國因素」仍然有所顧慮或爭執,學生與公民為了避免被扣上「逢中必反」的帽子,所以主訴求是反壟斷 而非反中。但是,到了2014年的318學運,因為反服貿的緣故,更多人認清楚中國政府的手法與真面目。也因此對於香港「我要真普選」的訴求有了更多的同 情,這使得台港的串連橋樑更堅固了。筆者認為,未來兩岸議題的討論,香港也會扮演戲分更重的角色。
所以說, 社會運動改變了台灣什麼?總結來看,其實很簡單,就是國民黨滑了一大跤,使得中國政府原本的布局與算盤也跟著翻盤了。除此之外,環繞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 黨的「兩岸權貴資本主義」也受到相當大的衝擊。筆者認為,一旦「兩岸權貴資本主義」被削弱,在經濟面上的貧富差距便會緩和,人民所得將會提升而更加符合社 會正義,這一個消長關係會是未來幾年的政治經濟與社會議題的主軸。在方興未艾的「青年改變政治」之後,台灣的下一站將會是「青年改變經濟」,這一條路是否 會順利?陳為廷與經濟發展主義的對抗,會是眼前一個重要的關鍵戰役。
12/12/2014
九合一大選後的修憲曙光
結束於十一月的九合一大選,意外地在十二月激起了修憲的聲浪。島國上一次的修憲時機,是318學運期間公民團體所拋出的公民憲政會議,可惜當時的執政黨不願接下這一顆球,錯過了寶貴的憲法時刻。
大選後迸出的修憲時機,其政治基礎在於國民黨的大慘敗,六都只能勉強搶下新北市這一都,這讓競爭對手形成了渴望已久的「地方包圍中央」大局。大慘敗帶給了國民黨毀滅性的政治風暴,有識者與憲政專家紛紛指出,國民黨若不進行修憲,未來必定繼續迎接各種慘敗。
實際上,在學運聲勢漸漸退去之後,一直到九合一大選之前,這段期間的公民團體對於修憲議題並非抱持樂觀態度。因為無論是降低不分區立法委員的政黨比例分配門
檻,或是將現行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修改為聯立制,對於坐擁國會最大多數的執政黨來說都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簡單來說,公民社會悲觀態度的根源來自於缺乏修憲的誘因。
關於缺乏修憲誘因的困境,有法政學者與公民團體策
略性地提出「創造修憲租」的方案。修憲租的學理基礎是政治經濟學上的「尋租理論」,該理論精準地分析政治行動者尋求利潤、報酬等租金的行為與活動。但是,
創造修憲租意味著執政黨將因此而得以收取租金,這並非許多人所樂見。舉例來說,增加立委席次便容易引來「政客自肥」的疑慮。
是否有可能存在另一種方案,既能讓公民獲得憲法的重生,又能避免憲法淪為政客恣意宰割的魚肉呢?答案是肯定的,在策略上的確存在另一種劇本,就是「讓國民黨
知道不修會大輸、修了會小輸」,在九合一大選之前許多人都覺得這不可能,或很難可能,但是大選的結果卻讓這劇本可能了。各方勢力紛紛出招,例如襄助柯P獲
得市長寶座的姚立明與素有「台獨理論大師」的林濁水便趁此機會拋出憲改的球給馬總統,呼籲馬不應辭去總統一職,而應該與在野黨黨主席蔡英文共同推動修憲;
又例如公民團體「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呼籲朝野政治領袖修去現行「超級總統制」,並強調修憲能夠以「去統獨化」的方式進行。
憲改是否真能夠以「去統獨化」的方式進行?為了啟動修憲工程並成立修憲委員會,日前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與蔡煌瑯、李桐豪、丁守中、呂學樟、吳育昇、葉津鈴、林德福、賴士葆等朝野立委在立法院舉行的記者會,意味著「去統獨化」並非不可能,也使得公民社會的新憲夢想得以撥雲見日重現曙光。
5/23/2013
看金曲獎入圍的感想
看來今年金曲獎也許會比五月天偷渡「我是人我反核」還要熱鬧(我好想看拷秋勤在台上唱〈官逼民反〉
啊!
[話說只會被文明說服的龍阿姨應該看不懂團名])。國家機器運用各種巧門或管制工具勉強壓住的社會動能,已經擴散到與社運議題相鄰近的文化行政部門(這場
面也有點像法務部在國際人權審查時所面對的)。文化部在一個連處理公視都快要崩潰哭哭的龍部長帶領下,真的能承受這麼多的溢流嗎?而屆時社會上又會有多少
土砲嚷嚷「政治不要進入藝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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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金曲獎公布入圍 反核、守護東海岸 社會議題歌曲紛上榜,http://e-info.org.tw/node/85996
3/25/2013
旺中併中嘉案法庭觀察:NCC應堅持原處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去年7月以附3項停止條件及25項承諾轉附負擔之方式有條件許可的「旺中併購中嘉案」,由於旺中集團與蔡衍明不服該許可處分,現在仍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在此同時,旺中集團也嘗試履行該處分所附加的各項要求,但在2月20日遭到NCC以「未達完全切割中天電視
台」為由否決。雖然遭到NCC否決,但旺中集團日後仍可再提出申請;此外,行政法院會如何判決,無人能夠預料。
回顧過去發展,在反媒體壟斷運動的過程中,NCC的態度是消極被動、亦步亦趨地跟著學生運動與社會輿論走。主委石世豪曾經表態,在數位匯流時代媒體整併才能具有競爭力,因此
NCC能否在訴訟過程中堅持捍衛新聞自由的立場、是否會放水,是各界所憂慮的。基於各種擔憂,成員以律師與法政學者為主的永社與傳播學生鬥陣合作,組成旺中案的媒體觀察小組,觀看與紀錄本案的司法過程是否正常進行。
在台灣的民主發展過程中,「法庭觀察」最早是由民間司改會所推行,目的在於讓各地法院皆有監督制衡的力量,防堵法官或檢察官出現權力濫用之情事。過去的法庭觀察的對象主要是民、刑事案件,行政法案件則較為罕見。
在2月26日的開庭審理過程中,旺中集團訴訟代理人的訴訟策略,主要是將財產權之憲法保障無限上綱以及高舉法律保留原則的大旗,並刻意忽略媒體作為社會公器,以及消費者權益保障、言論多元價值等公共利益,並以此為基調進一步對於NCC所作成的各項附款以及負擔予以質疑,包含法律保留原則、不當連結禁止原則、誠實信用原則以及法律明確性原則等等。雙方對於諸多法理爭議爭執不下,承審法官曉諭雙方在下次開庭前具狀補陳。
在旺中所提出的各項攻防主張中,值得反媒體壟斷運動者關注的,是旺中對於「承諾轉負擔」的推翻。系爭行政處分所附上的25項負
擔,其實是旺中在投資計畫書中主動撰寫,經過NCC審查後才同意作為核准的附款條件,旺中卻在法庭中翻臉改稱是受到NCC欺騙,誤認這些承諾是願景而作出
承諾,因此「承諾轉負擔」違法 ──
若我們將旺中上述說法對照壹傳媒交易案中4名買家近日所提出的承諾,更突顯其反覆無常。根據報導,壹傳媒交易案的4名買家願意在交易案通過後,促使壹傳媒平面事業未來在組織、人事、新聞採訪以及編輯流程,不與其他平面媒體進行整合,以確保維持壹傳媒台灣平面媒體事業的獨立運作
──我們擔心的是,這些承諾會不會又是另一個騙取「有條件通過」的手法?
實際上,對於旺中所提出的法理爭議,台灣法學會、澄社以及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早已仿效美國「法庭之友」經驗,集結學界力量組成工
作小組,完成「旺中併中嘉案法律意見書」,給予NCC憲法學與行政法學上的奧援。該法律意見書力主行政法院不應撤銷前任NCC對旺中併購案所附加的停止條
件,因為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及《外國人投資條例》,
NCC具有對本併購案進行許可管制的法定職責與權限;而NCC為求維護公共利益所必要而附加之附款,亦是合法且適當。
經過數月的堅持,反媒體壟斷已經是媒體工作者、學生以及學者等各界公共知識份子的共識,行政機關至今卻仍未全面正視,不免令人心急。本案下次開庭時間預定為4月2日早上10點半,法庭觀察小組的成員們在監督NCC是否「裝死」或「放水」之餘,同時也期盼NCC對於原處分及各項附
款與25項負擔能夠堅持立場,秉持捍衛新聞自由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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