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2008

通傳附大怕不力克之後─政大法研公法組考紀(一)



1.筆者按:爆久沒好好寫一篇網誌了,面對著編輯器竟然有一種生疏感。
2.再按:史瑞克中的大野狼好可愛,故以此圖為封面。
3.追加按:通傳附大是我自創的梗。靈感來自於有一天突然想到:「會不會」蘇、劉兩位老師的英文名片上不但寫著Commissoner of NCC而且還寫著Professor of NCCU?以至於外賓收下名片時會誤以為NCCU是NCC的附設大學─台灣產官學合作的成果!─好冷的梗,但我自己很喜歡XD (據說劉老師也曾在課堂上提過這個XD)
4.最後,由於小弟懶惰+無力,拖到今天(3/20)才把這篇(而且只有上)完工,所以在此對進來每日點選閱覽本網誌而致一般行動自由受到限制的親朋好友奉上100%的歉意....<(_ _)>

一、跟著感覺走,讓他帶著我?

周六五點多就起床了,在家門口吃了蛋餅豆漿之後就出發了。大概從西門捷運站開始吧,車廂內就紛紛出現手持小六法的乘客─這 讓我輕鬆許多,一路上不須看路,「跟著法律人走就沒錯(爆)」。結束忠孝復興站那長到高到靠北的電扶梯之後,差點往中山國中站走去,好在這次是「學習式六 法人」提醒了我走錯路。

必須指正的是有關上述電扶梯為何靠北:我沒有懼高症,謝謝關心。我每次搭乘時害怕的是前或後有人推我或摔倒或其他什麼原因造成的「骨牌效應」。

二、美國總統─坐白宮

莫名其妙,到達考場時才七點四十,算算大概花七十分鐘左右吧。還有時間,背刑分條文,複習物權,還有東看西看。桌子好小,椅子跟東吳差不多,好在我有帶著椅墊,否則屁股一定超級痛。

考卷來了。打開,喔耶,沒考物權,一題刑法給條文,一題附屬刑法一定要給條文─「剛‧剛‧讀‧個‧大‧頭‧鬼‧阿」。不過也好,會寫比較重要XD 刑法第一題好親切,引誘式的問法,讓我覺得應該是黃源盛老師出的(?)。(按:後來聽說宣稱要考身份法的刑法組不但物權沒考而且連身份也沒考半題,... 這已經不是殘念可以形容的了,「被玩爽的」,我覺得這是最棒的形容詞。)

考完民刑之後,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考前最擔心的科目似乎過關了,心情大概就像縣市長大選中周錫瑋那白痴大個兒在綠營大票倉新莊拿到過半票數一樣吧。沒想到在憲法滑鐵盧。

三、夾縫中生存?

董保城老師那題好大,要寫的好多;廖元豪老師竟然出了兩題「可以寫50分」的考題。寫不完,第三題動筆時只剩下20分鐘,好不快樂XD。而且廖老師那題 【變性人案】實在太猛了,不但基本權找不到,似乎應該往平等權寫的「分類標準」以不知其蹤。痛苦歸痛苦,但也實在覺得痛快─動腦動的好爽!(一眼即知誰出 題是基本功,別驚訝地問我怎知道@@)

3/20按:據可靠消息指出,【變性人案】並非廖老師所出,然一切仍處於傳聞證據階段,流言滿天飛,令人頭暈目眩!


考前看著考古題還在想,廖老師「能出的都出完了吧!」,現在證明我這擔心是多餘的XD,憲法的人權議題真的是層出不窮QQ

這就像是泛藍立委選戰超級大勝但卻敗了個三重吧!

四、雞排便當與多多綠

感謝弦璋提供的午餐。可惜先前不知竟然有五十嵐能喝,但紅茶也是超好喝。(按:多多綠少糖去冰是我的最愛,往後請客與打算給我驚喜者可選擇此途徑...) 此外我竟然耍了個笨事,把便當嗑完才問桌上紙袋包的是啥─弦璋:「你的雞排阿!」─我都忘記我前晚跟他說我要雞排便當,但把池上便當的雞排大口大口吃的感 覺還不錯。

邊吃便當邊喝飲料,讓我忘卻不少憲法帶來的不愉快─子曰:「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魯洨、造口業正是如此,然而其更具有放鬆的效果也是不爭的事實,何樂不為?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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