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行政法研討會、法律經濟分析、波斯納與伏爾泰 〉
剛剛讀一篇蘋果〈<熊出沒注意>有這樣的法官〉,愈讀覺得愈眼熟,才發現,熊秉元老師曾在一個蘋果的文章中用了一小段我的Blog文章 〈行政法研討會、法律經濟分析、波斯納與伏爾泰〉:
『關於帥法官,網路上有一則描述,場景是2007年法學界的一場研討會:
最高行政法院劉介中法官講了一堆關於坐他隔壁「帥法官」近來的學習狀況。原來帥法官進了台大經濟所,開口閉口都是法律經濟分析,惹得劉法官厭煩。然而,劉法官本來相當本位主義,最近也愈來愈覺得經濟分析相當有道理。但是他自謙自己只念過幾本比較輕鬆的書,真材實料還是得問帥法官,「但是他會給你一堆向量還有函數微積分」,全場大笑! 』
⋯⋯但是熊老師卻忽略了我就接在下面的話:『...劉法官的經濟分析就如他的自謙之詞一樣,真的是只會一些皮毛。只會拿著「訴訟經濟」的大旗吆喝,但卻又無能為力去直指程師報告的缺失。』
能被熊老師這樣注意到我,真是有點不好意思...。而且其實我是連著帥法官一起罵...。
我發現,當年我在閱讀帥法官跟熊老師時
回覆刪除在網路上有google到你的文章。
當我看到
其實覺得很眼熟,原來就是學長你寫的= =(也太巧了)
斷章取義,只能說太經典了
PS你本篇文章的連結,連不到那篇
ALEX
真的是太巧了~
回覆刪除這就是傳說中的台灣真的好小吧XD
熊老師斷章取義前應該也要作一下成本效益分析的^.<
PS:謝啦我解決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