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2011

Google新聞誤把「陸警」當作大陸警察XD

傍晚開「Google新聞」逛逛,正好奇又會在「兩岸新聞」看到什麼有趣的中國新聞時,發現了一則新聞「阿里山公路開放待陸警解除 自由時報-‎7小時之前‎」。乍看還傻了一下想說「兩岸新聞?」甚至一度跟著奇怪「待陸警解除?阿里山什麼時候被陸警封鎖了?」然後大約在0.5秒後就笑出來了XD 我想大概是Google的員工太累了,才會錯把原指陸上颱風警報的「陸警」當成是「大陸警察」了吧~





8/28/2011

想想李慶安兄弟姊妹們

其實前言可以乾脆就省略了。總之,最近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二審無罪定讞,鬧得全台灣都沸騰起來。在這邊幫大家補充、複習一下,她的兄弟姊妹們的事蹟。

李慶安的老爸是國民黨黨國大老李煥先生,作過我們中華民國行政院的第十二任院長﹝1989/06/01-1990/05/31﹞ 。生有子女四人:長子李慶中、長女李慶珠、次子李慶華、次女李慶安。長幼有序,讓我們從最小的李慶安開始複習:


【次女李慶安】


排行老四的次女李慶安的豐功偉業,大家都很清楚了,是位能言善道的女士,即使是面對不友善的質疑也能臉不紅氣不喘、氣定神閒的從容回應,不愧是美國馬里蘭大學的傳播碩士,能夠全然無顧自己雙重標準、自相矛盾。

 【次子李慶華】

 李慶華最有名的除了毒舌,還有一身的好功夫。曾經在國慶典禮上與民進黨立委高國慶演出全武行。


李慶華的毒舌好本領更是了得,曾經惹惱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換來了耳光。






筆者相信,李慶華一身是膽,定是當年負笈美國的職業學生歲月鍛練出來的。當時他與現任總統馬英九、新黨主席郁慕明、前任國安會秘書長蘇起、現任考試院院長關中等人,都曾經是「反共愛國聯盟」的成員。


可惜李慶華當年沒有像馬英九總統的職業學生生涯一樣,留下美麗的倩影。
【長女李慶珠】

 長女李慶珠,當年的甲級特考及格證書,也是騙來的。她用以報名甲級特考的學位,學位論文其實有大約八成是抄襲來的﹝根據檢舉資料,論文第二章一萬二千字中,有九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七十五;第三章一萬三千字中,有一萬一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八十五。。﹞。最後李慶珠辭去僑委會第二處處長。


【記者劉時榮,〈考試院審查會撤銷李慶珠甲考及格資格〉,1994-02-25/聯合報/01版/】
考試院全院審查會昨天一致決定,撤銷僑委會第二處處長李慶珠甲等特考及格資格,並吊銷其考試及格證書;這項決議將提報下週院會通過並公告後生效。
李慶珠獲悉考試院的決議後表示,她將辭去僑委會處長職務,並將循其他管道,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筆者按:溫故知新,先辭職止血、再循救濟管道翻盤,這點跟李慶安一樣。﹞
昨天考試院全院審查會經過四個多小時討論,出席人士一致通過下列決議文:送審人(指李慶珠)似他人論文及所撰之資料加以修改作為其本人著作之一部分,而未加註明,用以送審,滿足參加七十七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甲等考試要件,核屬以「不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爰依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吊銷其及格證書。

若下週院會通過昨天決議,李慶珠將是第二件被考試院撤銷甲考及格資格者;第一件為前教育部體育司長張志滿,當時他的論文經教育部判定為翻譯國外著作,考試院據教育部判定,予以撤銷資格。

本案係民眾李政動、國代許陽明、立委陳水扁,去年十月先後向考選部檢舉李慶珠的甲考論文「我國人才外流與回流之探討」,乃抄自陳聰憲的碩士論文「我國輔導留學生回國服務之研究」而引發。

根據檢舉資料,李慶珠論文第二章一萬二千字中,有九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七十五;第三章一萬三千字中,有一萬一千多字是抄襲,抄襲率為百分之八十五。經考選部調查結果,檢舉資料經認定有實據,李慶珠論文並有不合論文格式之處。李慶珠本人則一再強調其論文並未抄襲,資料為陳聰憲所提供,她並持有陳聰憲論文手稿;因係手稿,無法依著作發明審查規則註明出處

不過,因「抄襲」不是法律用語,昨天會上並未對有無「抄襲」進行認定;而著作發明審查規則是否適用本案,與會人士也有爭議,最後則據公務人員考試法認定李慶珠使用「不當方法」;該法規定,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者,由考試院吊銷考試及格資格。
﹝筆者按:「形式主義之文義解釋」救援失敗﹞
由於全院審查會成員幾與院會成員相同,昨天全院審查會除王曾才、曹伯一兩位考試委員出國外,其餘均出席審查會,並一致通過上述決議文;若無重大變故,院會下週將通過上項決議文。李慶珠甲考及格資格吊銷後,其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也將喪失。

據了解,會上從頭到尾均未動用表決;此外,也無人說及李慶珠論文沒問題,有試委並認為,李慶珠所提供陳聰憲的手稿,更證明李慶珠使用詐術。考選部長王作榮並提出一份聲明,與會者便據其聲明加以修改,最後成為決議文。

考試院主任秘書朱武獻表示,本案如經確定,李慶珠欲尋求行政救濟,將可向考試院訴日及再訴願,再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長子李慶中】

長子李慶中相較於李慶珠與李慶安,其實不遑多讓。當年參加「甲級特考」竟然還作弊。明明不具備考試資格,卻還是參加考試﹝這點跟其妹李慶安明知有雙重國籍還參選民意代表還真像,這就是所謂「頭過身就過」嗎?﹞。李慶中這個舞弊的醜事,在1986年遭到時任立法委員的陳水扁踢爆,而倉促辭去環保署副署長的位子。甲等特考是一個被廢止了十幾年的國家考試,在過去一直被戲稱是專為「外省權貴」而量身訂作的公職捷徑。在李登輝時代的1993年由當時的考選部長王作榮廢止。李慶中先生參與甲級特考竟然還要作弊,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當時還沒有「天龍人」,否則李慶中一定有機會問鼎「天龍人中的天龍人」寶座。




【記者季良玉,〈正副署長相繼請辭 會否影響環保業務推展?〉,1992-11-03/聯合報/02版/焦點新聞】
環保署長趙少康昨天說,他必須在此刻離開環保署,是因為有選舉逼近的時間壓力,副署長李慶中「此刻不可以走」。執意請辭的李慶中則對趙少康說:「請署長成全。」 

趙少康昨天透露,上週他到行政院向郝院長口頭請辭時,就已向郝院長推薦李慶中為繼任人選,他認為李慶中嫻熟環保業務,在環保署五年很有貢獻,對李慶中突然提出辭呈,他的意外不亞於任何人。

趙少康表示,李慶中沒有非走不可的理由,一來李是事務官,屬常任文官,不需與首長共進退,二來李慶中也不參選。李慶中是簡又新擔任環保署長時,由經濟部科技顧問室主任轉任環保署副署長。

據了解,李慶中這兩週都在美國隨「六年國建宣導團」到各地訪問,在美國聽說趙少康辭職,即有跟著辭職的念頭,昨天凌晨一時返抵國門後,了解國內這兩星期的政治情況,在和父親總統府資政李煥詳談後,決意辭職。昨天上午他先向趙少康口頭請辭,趙慰留後,他再提出書面辭呈,並於下午通知媒體舉行記者會正式宣布,過程和趙少康日前向郝院長請辭立即召開記者會宣布如出一轍,都顯示不可動搖的決心。

昨天下午趙少康外出,傍晚回署裡得知李慶中已正式宣布辭職,面色十分凝重,兩人在署長室密談了一陣,趙仍無法勸李打消辭意。趙少康隨後對記者表示,李慶中和他一起在環保署工作,大家都是無私無我,以環境保護為最高職志,他仍希望留住李,也會就此事向院長報告。正副署長相繼請辭是否會影響環保署業務推展?趙、李兩人都表示樂觀的態度,因為環保署署長、兩位副署長和一位主任秘書四人中,經常只有三人在國內,已成環保署常態,而且他們表示新署長會很快接任。不過,環保署主任祕書林有週已依官場慣例向趙少康提出辭呈。

趙少康並在昨天警告以為他離開、環保署政策就會改變而竊喜的業者,不要心存觀望,以為可以不必盡應盡的責任,環保署已建立的基礎、制度會照常運作。他說:「我到立法院會監督新環保署長,如果他在政策上節節敗退,我會嚴厲指責。」

其實,李慶中也並非第一時間即坦白。而是先嗆聲陳水扁「保留法律追訴權」。請參考:〈李慶中甲考及格 陳水扁指勾結試官舞弊-被指「換考官」由不及格變及格 李慶中決對陳水扁採取法律行動〉,記者游其昌,1993-04-08/聯合報/02版/焦點新聞。




【李煥子女的良率計算】

李慶華曾經痛罵邱議瑩「家教不好」。然而實際上,李慶華的兄弟姊妹們根本也好不到哪裡去。光是僅採用「詐取公職」這項標準,李煥子女的「良率」就下降至25%。若是將李慶華本身對女性的毒舌、以及在國慶大典上演出全武行的事蹟也算入,李煥子女的「良率」恐怕就會降到更低。



【金甌女中掏空案】

當然,吾人或許也可將這些事蹟當作是「血性漢子」、是「真性情」的流露。使得李煥子女的良率得以維持在25%。然而,【金甌女中掏空案】,恐怕會是壓垮李煥子女良率的最後一根稻草:

【張瑞祺、吳燕玲,〈李煥 李慶華 李慶安 被檢舉涉非法獻金〉,蘋果日報,2004/11/15】
檢調消息來源透露,由行政院前院長李煥擔任董事長的台北市私立金甌女中,遭人檢舉涉嫌在上兩屆的立委選舉時,以校款資助其子 女李慶華、李慶安的競選經費,金額約四百萬元,李家三人全被列為被告,台灣高檢署及調查局本周將傳喚李煥到案說明。這也是司法史上首位卸任行政院長因涉刑事案件遭司法單位調查。

檢調指出,此一政治獻金案的主要關鍵有兩點:一是專案人員調查後發現金甌女中動用校款,並未依《私立學校法》規定經由董事會同意;二是依據《公職人員選舉 罷免法》規定,政黨與候選人也不得收受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私校為其中之一)資助競選經費,因此依法金甌女中不得捐款給李慶華、李慶安。

專案人員表示,如果將來調查結果顯示李煥確實下令捐款,或是李慶華、李慶安確實收受校方捐款,將涉及背信、侵占與違反《選舉罷免法》等罪。
李煥是於一九九○年卸下行政院長職務,隔年出任金甌女中校董會董事,並擔任董事長至今。檢調接獲的檢舉指稱,金甌女中多年來超收學生學期中以及寒、暑假輔導費,每年有一千多萬元結餘,分別存在七、八個校長親友及親信教職員的私人帳戶。

檢舉指稱,李慶華、李慶安於一九九八、二○○一年兩度參選立委時,校方人員以該帳戶的款項資助兩人競選,以十到數十萬元不等金額自帳戶領出,匯成大筆現金後交由李氏兄妹做為競選經費。

行文至此,筆者也不知道要下什麼偉大的結論了。或許只能說~前總統李登輝先生真是有識人之明啊,因為至少李前總統找了郝柏村郝杯杯來當行政院長,而不是找李煥。要不然,以李煥先生如此不高的「良率」來看,真不知道這國家會被搞成什麼德性!

8/23/2011

地方議員與國會議員應平等對待

就在陳致中議員身分遭到解職的新聞攻佔電視畫面的同時,許多人不禁質疑:邱毅當時犯下的「首謀聚眾滋擾罪」而入獄七個月,有比陳致中所犯的「偽證罪」三個月徒刑輕微嗎?為什麼當年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入獄卻能保有立委資格?

面對質疑,邱毅表示「這是法律上的規定,地制法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不要胡亂比來比去」。邱毅委員所說的並非全錯,確實,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4款的確明訂:「直轄市議員…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由行政院…解除其職權或職務」,法律上行政院的確具有解職權限。

地方議員與國會議員之間的不平等條款

邱毅所說的真的完全有道理嗎?為什麼「白紙黑字」的規定卻讓人感受到不公平呢?究竟台灣民主制度哪裡出了問題呢?問題所在就是台灣的立委「嚴以待人,寬以律己」,使得「地方民意代表」與「中央民意代表」有了「差別待遇」─地方議員罪刑確定即須受中央解職,立委入獄卻仍能保有立委資格。這一個「差別待遇」違反了「平等原則」﹝憲法第七條﹞以及「法律體系的正義」,而導致「體系矛盾」。這也就是上揭邱毅委員看法錯誤之處─並非人民「胡亂比來比去」,而是國會「胡亂規定」!

1、立法權並非全無限制
即便立法院擁有立法權,然而在民主法治國家,這一個立法權並不是完全沒有限制。立法者所擁有的「自由形成空間」,僅存在於「憲法框架秩序」之中,一旦立法者的腳步跨出此框架即構成違憲的法律。故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405號解釋理由書即載明「立法院行使立法權時,雖有相當廣泛之自由形成空間,但不得逾越憲法規定及司法院所為之憲法解釋」

2、平等原則與體系正義
更進一步來說,首先,依照大法官解釋第485號解釋,立法者必須「斟酌規範事物性質之差異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才能符合「平等原則」的要求。然而,「地方議員」與「國會議員」既然都是代表人民行使政治權利的民意代表,為何卻有不合理的差別待遇?兩者之間的差異僅在於「地方與中央」,這差異與差別待遇之間有任何合理關連嗎?

答案是沒有。雖然憲法規定,地方自治事項受中央監督﹝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第1項參照﹞,但中央對於地方設定的要求,也應該遵守,否則就是「寬以律己,嚴以待人」,違背了所謂的「體系正義」。在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667號解釋陳敏與林錫堯大法官共同提出的協同意見書中即明白表示「一法律規定,對所規範之事物,不能貫徹其法律原則或法律價值,形成相同事物之不同處理,如無正當理由,即構成違反憲法平等原則之差別待遇。故立法者對特定事物或社會生活事實,已為原則性之基本價值決定後,於後續之立法中,即應嚴守該基本價值,避免作出違反既定基本價值之決定,導致法秩序前後矛盾,破壞法律體系之一貫性與完整性」

應透過「國會改革」矯正

前陣子美國《外交政策》雜誌評選台灣國會為全世界最無能的國會之一;近來,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先生在國內所捲起的旋風也包含了「國會改革」、「第二次寧靜革命」的議題。然而,隨著言論自由的開放,許多人民也不禁質疑:政治人物講了那麼多「國會改革」到底要改革什麼呢?

回顧民主發展史,所謂「第一次寧靜革命」,是發生在19903月,「野百合學運」所促成的「結束萬年國會」。那麼第二次又應該改革什麼呢?筆者認為,無論是「第二次寧靜革命」或是「國會改革」,它的內容皆是「具有開放性」而「尚未定義」,必須依賴來自社會民意的累積。

從這次【陳致中議員遭解職案】來看,筆者認為,「國會改革」最重要的一步,是要求「地方議員與國會議員平等對待」,所以未來應該在《立法委員行為法》或其他法案納入類似「立委犯罪判決確定,由院會解職」之規定,才是「國會改革」真真正正的一盤「牛肉」,也讓社會看到國會議員最紮實的自我要求。

本文刊於:《極光電子報》第263期

8/17/2011

「黨國不分2.0」與轉型正義

伴隨網路時代來臨,人類日常生活不斷面臨新的改變。商品買賣可以透過「拍賣網站」、公共管理出現了「電子化政府」、茉莉花革命則是開創了「革命2.0」的理念。無獨有偶,總統府將「臉書」交由「馬辦」經營,則是讓「國庫通黨庫」傳統進化為「黨國不分2.0」。

黨國不分與行政正義 
國民黨是全世界最有錢的政黨。根據「財訊月刊」在2000年出版的《拍賣國民黨─黨產大清算》的計算,其總價值高達6000億;此外,近三年來,國民黨在光是「股利」收入就分別高達25(2008)15.4(2009)29(2010),總計至少69億!然而對於「黨產處理」國民黨卻總是以「早已信託多年」等託詞應付,實際上卻是企圖以合法程序稀釋不法內涵,繼續積極加緊「標售處理」。

黨產問題涉及了「轉型正義」的問題。「轉型正義」是所有從威權獨裁轉型至民主的新興民主國家,所共同面臨的政治和道德難題,關係到許多哲學或政治學上的討論。轉型正義尚可區分為:「刑事正義」、「歷史正義」、「補償正義」、「行政正義」以及「憲法正義」。「刑事正義」的課題例如發生在前東德共產政權的【柏林圍牆案】;「歷史正義」在我國例如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調查;「補償正義」則例如我國「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的制定;「行政正義」則例如捷克與波蘭等國家,對於前共產政權政府人員的後續對待;「憲法正義」的當代典範則為廢除種族隔離後(post-apartheid)的南非。

【總統臉書移轉馬辦案】則涉及上述「行政正義」的問題。行政正義涉及了「未來政治秩序的條件」,包含了政治界、政治機構以及政治程序的形塑。從此脈絡來看,國民黨這一個曾經在威權戒嚴時代一黨獨大的政黨,之所以無法清楚區隔「國庫」與「黨產」,正是因為在「法律框架秩序」當中並沒有「轉型正義理念的引入」所致。

「制度」能夠引導人的行為,因為人是社會化的動物。「轉型正義」的理念與制度不落實,國民黨權貴就是不會改變黨國不分的「習慣」。在威權傳統習慣用公帑,在網路時代則是習慣把總統府臉書與競選辦公室「混搭」。

回歸轉型正義的省思 

姑息國民黨「合法洗錢」的其實是我們─不分藍綠─這是屬於任何一位公民的民主恥辱。正是因為「轉型正義」在台灣至今仍是一項尚未成功的民主目標,國民黨權貴才能持續地巧妙運作「藍綠惡鬥」與「省籍情結」綁架選民,以求防止「轉型正義」的立法化與制度化─只要未來相關法案成形,便大聲喊冤「政治清算」與「族群鬥爭」,然後繼續在法律與政治的「模糊空間」當中安身立命、苟延殘喘。

雖然「轉型正義」涉及了「溯及既往」;然而「溯及既往」並不全然等於「溯及既往的懲罰」。轉型正義以行政正義的面貌落實,其目的在於以法律將過去威權時期的所作所為評價為不法,才能使「未來政治秩序的條件」更加完善。所以「轉型正義」根本就不是對於參與過去不法行為之人員的肅清,然而國民黨卻總將「轉型正義」與「清算」劃上等號,並搭配對於族群「危機意識」與「省籍情結」的交互炒作。

面對【總統臉書移轉馬辦案】馬辦與國民黨青年軍迴避本案法律爭點,而選擇以「民進黨不懂網路世界」、「民進黨將網友商品化」等說法回應,為的是使此事件流於口水仗。因為國民黨的策略盤算,其實是不願讓「轉型正義防線」全面燃燒、全面防堵每個公民心中的「轉型正義」再度萌芽。


本文刊於:《極光電子報》第262期
 

8/15/2011

文明背後的真實與創傷

發生在非洲跟中國就說是茉莉花;發生在英美就是社群媒體滋事。那​憑什麼說人權是普世價值?憑什麼用西方價值看待伊斯蘭世界?

答案不能問不能說,那涉及文明背後的真實與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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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將禁止使用社群媒體滋事?


8/11/2011

真正應該重新定義的是馬總統的腦袋


自由時報把標題改為非典型馬腦,或許比較貼近讀者吧。 以下是原文:

近日馬英九總統把屏東瑪家農場永久屋比喻成普羅旺斯,引來了「晉惠帝」的封號。然而,更應該受到批判的,其實是出現在馬總統八月六日《治國週記》的一段話:『馬總統強調,重建是要重新定義人跟人、人跟土地、人民跟政府的關係和連結,這是需要凝聚共識和信念的任務』。

這段話所謂的「重新定義人民跟政府的關係和連結」所呈現的「國家觀」可謂不知所云、令人費解。《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就明白揭示了「人民之生存權應予保障」,八八風災所涉及的防
災、救災、重建,沒有任何一項超出了這個「憲法任務」。況且,在1999年發生了921大地震之後,中央政府不是就成立了「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了嗎?既然早在12年前「災害重建」就已經是政府的責任,為什麼馬總統遲至今日還會說這是人民跟政府關係的重新定義?

其實,馬總統是在民調暴跌的「震撼教育」之後,才驚
覺過去那套已經不夠拿來博取人民的好感度。真正被重新定義的,其實是國民黨權貴的腦袋。那些諸如「你這不是見到了我嗎?」所呈現的家父長觀念,只有「愛民如子」的觀念,卻沒有「人民才是政府頭家」的現代民主觀。

 

8/08/2011

關鍵時刻第633集:白海豚轉彎與白河收費站

吳敦義院長日前否認,從未說過「白海豚會轉彎」;另外,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日前宣稱,廢除白河等收費站並非馬總統二​○○八年競選政見云云,輿論譁然。究竟,馬英九總統到底有沒有在2008年承諾廢除白河收費站?


誠如羅承宗教授所說的,范姜泰基撒了一個天大的謊言:『事實真相,去圖書館翻閱舊報紙便知分曉。例如:民眾日報二○○八年三月十四日記述「藍營推動廢國道新市、白河收費站」、真晨報同日亦記述「馬蕭推出廢新市、白河收費站文宣」。其中更尤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國民黨自家經營的中華日報,於當日也是以「馬蕭政見廢新市白河收費站」當作新聞標題。倘若馬總統候選人當時無意背書此政見,大可第一時間發函要求更正,焉有默不作聲,甚至連該黨機關報亦同一口徑宣揚的道理?


羅教授更在點破謊言後指出,『其實,馬總統政見跳票前科族繁不及備載,老早就不是什麼新鮮事。范姜先生只要向該黨大老前輩學習,反覆頌念「依法行 政、通盤考量、審慎評估、謝謝指教」這十六字箴言,大抵就可蒙混過關。范姜先生身居總統府發言人高位,不思謹慎狡猾發言,居然犯下這種只要有識字閱報能力 就能輕易戳破的謊言,其小看選民智慧的程度實在令人萬分感佩。


其實呢,我幫馬吳想過,除了讓笨蛋發言人丟人現眼地扯謊之外,還是有別招,就是靠「東森電視台」的《關鍵時刻》解危:


寶傑:好~最近有幾個新聞台都在講,馬總統(或吳敦義)​到底有沒有說過_______(可以套入任何政見或白海​豚自己會轉彎)?!馬總統本人(或發言人)否認絕對沒有​說過,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哲青?

哲青:是的寶傑,大家可以看看我手上的這份資料(拿出IPAD)。美國最​近解密的檔案中,有許多提到了「外星人綁架」事件。這些檔案甚至​還提到,為了避免綁架引起的恐慌,外星人不但會綁架,還會找來替身偽裝被綁架的地​球人。
 

寶傑:你是說,所以我們生活周遭看到的,有可能其實是外​星人?

哲青:是的寶傑,大家都知道,南美洲是外星人出入最頻繁
​的地區,因為他們有納茲卡線,那是外星人的導航系統。最​近,南美洲就發生了許多宗事件,例如在秘魯、哥倫比亞或是哥斯大黎加,明明新聞媒體就是有拍下,但政府​官員就是否認曾經說過任何的承諾。

寶傑:所以哲青你的意思是,說白海豚會轉彎、還有承諾廢
​除白河收費站的,其實不是吳敦義也不是馬英九本人,而是​外星人?! 


哲青:這是有可能的。 

寶傑:怎麼可以這樣?!外星人這樣作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哲青:從人類大約一萬年的歷史來看,其實外星人是有過介入人類政治的紀錄。大家可以看看我手上的資料:埃及的金字塔,還有,在馬雅文明的金字塔,這些歷史遺跡上面的神秘古文字,都透露著外星人介入地球政治的訊息。


寶傑:這實在太驚人了!這根本就是電影才有的情節!如果真的就像哲青所說的,那麼是不是其實早就有很多人在提醒全世界這件事情?來,敬平。


敬平:哲青說的沒錯,就像電影《變形金剛》系列演的一樣,外星人其實早在一萬年前就已經來到了地球。所以剛剛哲青提到的金字塔,其實有很多是我們人類的老祖宗替外星人建造的。

所以這幾千年以來,外星人其實一直與歷代政權的政府官員有許多不為世人所知的互動,例如簽下雙方合作的條約,取得外星人的科技,提升飛機或潛水艇的能力。所以說從這次的「否認事件」來觀察,的確很有可能,馬英九總統與吳敦義院長,其實與外星人之間也是有某種程度的來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