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2007

台灣法理學會、恩主宮:(一)

週六七點多就起床,是難得的事情。因為今天十點在台北大有活動,是台灣法理學會的年度會員大會暨學術座談會。

本文交代的事情有點多,但不想為了行文的造橋鋪路困惑,所以很隨性地敲鍵盤,覺得不流暢的還請見諒。

◎入會、學生會員、成立大會

記得在好幾個月前在元照法律網上看到台灣法理學會要正式成立的消息,就很興奮。當時的興奮其實一開始只限於「以後研討會會更多吧」「應該會架設網站吧」這類的想法。

我還記得當我仔細看消息時還發現,會員申請書的連結是有誤的。我就很雞婆地寫了MAIL給當時的秘書長吳從周老師。吳老師回信中很客氣地感謝我的提醒,最 好笑的就是他還稱我為「光倫兄」XD ㄟ我都說我是東吳的學生了還稱他為吳老師了,叫我兄實在是很令人尷尬。說到這,突然想到那天程明修老師上課時也喚我作光倫兄....。不過這些都不打緊, 記得以前修習朱建文老師的法院組織法時,他說王澤鑑老師叫他建文兄。

後來我也寫了申請書,加入了台灣法理學會,是學生會員。我覺得這個學生會員的設計實在是太棒了,不然我們學生一想到要跟教授們「平起平坐」還真不敢入會。我當時還是確定學生會員有包含「研究生+大學部學生」才敢入會。

記得成立大會那天我有事沒去。當時還怕說這樣會不會很不好,因為在那之前便一直收到MAIL,呼籲成員在成立大會那天要出席以滿足法定人數。不過後來想想沒這麼嚴重,不會因為我沒去就整個大會成立失敗(這樣也太虛了吧XD)也就沒去了。

◎啟程、到達

這次大會的日子我沒其他事情,前一天還特地早點上床睡覺。為的就是去瞧瞧。

之前去台北大,我還很笨的坐公車換捷運去,而且中間還換木柵線到中山國中站。其實我家這搭638就直接到台北大校門口了QQ 雖然還是得坐了三十分鐘左右才到,但是一趟車就OK,而且還一段票而已,好爽。

進了大門後我還很習慣性地左轉往資訊大樓走。因為先前的研討會都在那舉行的,走著走著突然想起好像不是在這,才轉身往教學大樓走。說起來有點笨,我忘記在哪舉行,好在隱隱約約有個印象,是教學大樓的九樓。

大概因為是週末,而且天氣冷,所以人好少。搭電梯到九樓時也是鴉雀無聲。好在看到標準報名台的設施一應俱全地在我面前:工讀生、長桌、大桶飲料、一堆資料。工讀生學長還在我報到後提醒我還沒繳會費,我阮囊羞澀,只好跟他說下次再繳....。

◎進入會場

進入會場後發現沒多少人,有點緊張,但還是趕緊坐下,想說找些什麼來讀讀,才想起學長剛剛沒給我資料,又走出去跟他拿,順便倒杯熱茶。資料有四份,雖然內容不多,但還是趕快閱讀閱讀,免得等會兒聽不懂。

一切安定好後才注意到會議室的另一端還有個空間,多大我看不出來,只看到門。引起我注意的是因為門的另端傳來許多人聲。我定睛一看是江玉林老師,他現在是學會的秘書長。藉由他所坐的辦公室移動椅緊鄰門邊,我判斷裡面應該很多人。

議程說是十點開始的,當時已經是十點十五分了,我也把資料看的差不多,除了中研院史語所的邱澎生教授那份二十幾頁關於清代商法的報告...。

這時「小房間」中傳出像是種散會的輕鬆笑聲,間雜著像是聊天的話語。好多人走出來,我的判斷果然沒錯。這時我平時利用網路練出來的「認人術」(練到快五顆 星了!)派上用場了,劉幸義老師、鄧衍森老師、張嘉尹老師、王鵬翔老師、莊世同老師,還有超級強的顏厥安老師。當然其中也有幾位我不認得的...。不過我 竟然連中正大學哲學系的謝世民老師都認得,這得多虧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網站的照片...。顏厥安老師因為有事就先行離開了,好可惜。

◎討論開始,林端老師、林立老師

今天的主軸是多元學科下的法理學研究,江玉林老師計畫的,特別請來法律領域外的學者來作引言人。有淡江歐研所的林立老師、台大社會系的林端老師、中研院史語所的邱澎生老師,以及中正哲學系的謝世民老師。

其實另一方面吸引我來今天這活動的是兩位林老師。話說我「小時候」時還曾一度分不清兩位。現在可以分清了。林立老師是學哲學的,寫過Dworkin與法學 方法論的書(我只知道但沒讀過)、還寫過法律經濟分析;林端老師則是學社會學的,我看到他名字就會想到韋伯。其實會議開始前,由於我的位子離他們很近,所 以偷聽了他們談話內容。也因此我才知道原來他們兩個並不是很熟,其實我以前還曾很三八地想說「該不會是兄弟吧?」。

繼續講報告吧。林端老師提出了關於法理學發展的大架構。雖然看起來很簡單,但是我還蠻喜歡這架構的。不過內容在這就不多說了,以免太法律味甚至太學術味,畢竟本文是流水帳文性質。

不過那套架構分析真的不錯。大概如下:

(一)二十世紀上半葉的法學劃分,若依照Hermann Kantorowicz的「認識三元論」,可以分為1.法律的規範性,是關於應然的問題(ought to be,Sollen):how。2.法律的事實性,是關於實然的問題(is,Sein):what,以及3.法律的理念性,是關於理想的問題(idea,Idee):where。而由此劃分可以導出法律科學研究的範圍,即規範法學(法律釋義學)、經驗法學(法律社會學與法史學)、理念法學(法理學與法哲學)。

(二)二十世紀下半葉則是經驗法學與理念法學的整合、融合,這段時間出現了Habermas(溝通行動理論、對話倫理學、事實與規範之間)、Luhmann(系統理論、法律系統的自我再製)、Foucault(規訊與懲罰)以及我比較不熟的Becker還有Coleman(理性選擇的法理論)。

(三)下一步發展,世紀之交的多元整合性法學,很多我光名稱就不是很懂。後現代法理學、後殖民法理學、女性主義法理學、全球化法理學、消費社會法理學、資訊社會法理學....

林立老師則是提出一些思考,是關於學者之間如何相互交流,以及課堂上如何教授學生的問題。

◎邱澎生老師的引言、法制史研究

而就如張嘉尹老師後來討論時所說的,「沒想到法制史這麼吸引我」,邱老師關於清代商法的研究「也很吸引我」。因為邱老師整份報告的出發點很棒,是建立在質 疑「中國真的沒有商法嗎?」之上。一直以來的法制史研究,總是以西方觀點來評論中國,甚至因為加速改革浪潮的原因,中國傳統法制可以說是「被壓著打的」、 「被電假的」(年輕人用語)。邱老師還引用他在美國看到的史料說「因為中國沒有成文的商業法典,便認為中國人沒有任何商法,這是一種常見的錯誤認識。要是沒有近代法律註釋家的論述,我們也可能誤以為英國根本沒有普通法....(下 略)」。這觀點很棒,邱老師還提出了一種模組來觀察:事實上的法律與理論上的法律。換句話說,即便中國傳統上沒有西方所謂的商法,但仍有一套制度去解決商 業貿易往來所發生的問題,那套制度或許就是中國的商法。邱老師說他目前的研究是發現,雖然中國沒有商法典(指Code那玩意),但是許多商業的遊戲規則是 定在地方的、或存在於熟悉這套遊戲的人,例如師爺、商人、訟師。

不知不覺講太多了。不過還想再多說一些些。其實這讓我想到我個人的經驗。中學時我對中國的近現代史(我指明清之後)是沒有興趣的。熱衷於上古史(唐之前) 的部分,最愛的是魏晉。當時覺得那些明清的經濟史、生活史、制度史好無聊,而近現代的中國一蹶不振外加內戰連連等等,我更提不起勁。

念法律後,反而開始對制度史、經濟史、生活史等等等有興趣了。雖然不是很懂,但是翻到時會瞄上幾眼。大概是因為對於「人」的注意力由「英雄」「人傑」等等 轉向了「一般人」、「市井小民」。而這也就是那些經濟史制度史生活史等研究關注的。例如最有名的史景遷就特愛以大時代的小人物為主軸,討論當時的大環境是 怎樣。喔,對了,韋伯就是研究經濟史的。

◎恐怖的哲學思考

謝世民老師則是提出了一些倫理學的東西,不要說哲學味很重,康德味也超重。我聽到快爆炸。我當時還有點自卑,有種書到用時方恨少的感想,不過還是仗著小聰明硬聽下去,縱然效果不佳,但後來莊世同老師的提問法學味很多,雖然一下Hart一下Doworkin也讓我恐懼XD

◎便當
便當超棒,是金園排骨的XDDD 我一看到眼睛都亮了XDDDD

◎小結
想寫的還很多。本來題目是訂好還要寫之後的恩主宮之行,而且台灣法理學會的事情也還沒寫完,大概還要再以(二)來處理了....,本篇先到此為止,胡亂作個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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