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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15

318周年 馬政府改變了什麼?

在實踐「實質民主」精神的憲政國家,國家是為了人民而存在,政府則是為了落實此精神而被設置或組成。依循此精神而進 一步來說,對於人民之需求,政府有「回應之義務」;未能確實履行「回應義務」的政府,便是一個失職失能的政府。從去年318學運以來,全體國人與國際社 會,率皆親眼目睹或甚至親身體驗,這一個政府是如何在「回應義務」上發生「民主赤字」(democratic deficit)的現象。

所 謂「民主赤字」,意指政府「產出」的施政作為與人民「投入」的期待兩者之間發生落差,其症狀時常發作於一個僵化的政府。僵化的政府,既無法作出正確的事 (do right thing),也無法正確的作事(do things right)。對於佔領立法院議場的學生以及公民團體等民眾所發出的訴求,馬政府至今仍舊無法處理,便是一個最佳的負面案例。無法貫徹「民主治理」的馬政 權,無法排解累積的民怨,終於在九合一大選後一蹶不振,決策小圈圈與執政團隊的成員紛紛「跳船求生」。

草案擺爛,鎮壓無責

在無視「回應義務」的態度底下,由於行政院版本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其實是「不監督條例」,「擺爛」結果使得學生與公民要求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至今仍未通過。馬政府甚至不懂得記取教訓,規避「國會監督」,繼續在檯面底下進行「貨貿」的談判作業。

此 外,去年3月23日發生的「行政院暴力驅離案」,只有看到九十幾位以學生與公民為主的受害者遭到起訴,卻從未看到有任何一個施暴的員警面對司法機關的究 責,包括警政署長以及行政院發言人等官員也能夠毫無羞恥地坦承「找不到人」 ─ 施暴者毫無責任,受害者卻必須面臨司法。更荒謬的是,這一個國家甚至連司法正義也遭到人民的懷疑,最高法院恣意以「同一案件」為由駁回四十餘位被害人的自 訴,無視此案件彼此間並非同一案件,僅因被害人較晚提出自訴便剝奪被害人的訴訟權,淪為包庇國家暴力的加害者

死皮賴臉,妄稱一家

行 政院不思反省的賴皮嘴臉,在學運周年更是肆無忌憚。當天中午,行政院透過臉書專頁「台灣好政點」發表了一千多字名為「實現跨世代正義,攜手努力向前行」文 章,大談民主價值,並用理性和平、社會轉型以及對於年輕世代的關懷等等詞彙「粉飾太平」,最後以「我們永遠是一家人」作結,惹來輿論「哪有這樣的一家 人」、「家暴前科」的譏諷或批評。

而在當天晚上,也就是公民 團體回到濟南路立法院外舉辦晚會的同時,行政院則是在網路舉辦「內閣踹共」,由陸委會主委夏立言親自說明「協議監督條例」最新進度。然而,整場活動就如同 上午的「一家人」文,只是換湯不換藥的包裝,拿膚淺表面的文字,自以為就能貼近年輕族群。可見政院高層至今仍未清楚為何流失民意,也仍無法理解問題真正的 所在。

從馬政府在學運周年的言行,似乎可以看出,馬政府已然欲振乏力,所以對於任何國家任務或公共議題,只能夠消極被動地丟出「安全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頭過身就過」的苟且心態,已經證明執政團隊失去國家治 理的能力;此外,馬政府的「溫情牌」,除了「鞏固基本盤」的企圖,更有求取「和解」的用意,已經可以很明顯地看出端倪,馬英九總統有意替「第三次政黨輪 替」預留後路,避免自己遭到司法追訴。如果這些推測屬實,再想起馬政府任期還有一年兩個月,有這種國家領導者與執政團隊,實在是令任何一個關心國家的人民 不禁悲從中來。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320/20150320927967.html
本文刊於蕃論戰:

3/13/2015

大法官人選應留待國會新民意決定

在當代憲政民主法治國家,國家主權與權力透過「權力分立及制衡」原則而分配及安排予立法權、行政權以及司法權等部門 行使。在流程順序而言,立法權制定法律、行政權依法行政,遇有爭議則由司法權審判,在此意義上,司法權是人權的最後一道防線,普遍被期待是「憲法的守護 者」。在我國的憲法規範結構,司法院大法官掌理「解釋憲法案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以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等職 權,大法官的任命權限則是由總統與立法院共享,必須由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此外,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的設立,也說明了大法官提名的 慎重性。

法務部推薦林輝煌之爭議性

近 日前,法務部向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推薦司法官訓練所所長林輝煌出任大法官一職,在輿論界掀起軒然大波,來自社會各方的反對聲浪,以「台灣民間真 相與和解促進會」為首的民間團體,包括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冤獄平反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 及澄社等等團體,更是發起「反對法務部推薦司法官學院院長林輝煌出任大法官」聯合聲明,呼籲審薦小組與馬總統,對於法務部的推薦人選不予提名。

反 對聲浪大起的原因,在於林輝煌的過去記錄並非十分光彩。翻開過去記錄,他曾經是「美麗島大審」的軍事檢察官,以「叛亂罪」起訴黃信介、林義雄以及施明德等 八人,並以公訴檢察官之姿,在法庭上與時任律師的陳水扁還有張俊雄等人交手;除此之外,他也曾經協助當時的法務部長馬英九,提出「不應剝奪檢察官的羈押權 來回應人權掛帥的目的」、「檢察官是司法機關」、「法院包括檢察機關」以及「檢察官得行使羈押權」等論點,在憲法法庭上主張「檢察官擁有羈押權不違憲」的 立場。

隨著台灣政治的民主化發展,「美麗島事件」不是叛亂而是民主運動,已經是社會共識;而羈押權不應由檢察官所擁有,在今日的台灣也已經是民主的ABC、法律人的基本常識,林輝煌當時之所以違背法律人基本素養而扭曲憲法文義,無非是為了替威權體制辯護。

馬總統已失去提名大法官權限之正當性

縱 然多次失言且任內毫無建樹,羅瑩雪的部長寶座至今仍然屹立不搖,這現象說明了馬英九總統對她的肯定與愛護;提名林輝煌出任大法官,是羅部長對馬總統的回 報。雖然民主法治素養奇低無比,但是曾經當過法務部長的馬英九總統畢竟是擅於權力競逐的政治動物,當然知道大法官對於自己的重要性。

在 台灣高等法院對於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的確定有罪判決中,清楚指出馬英九至少構成了一次洩密罪以及兩次的教唆洩密罪,若採一罪一罰,並以刑法公務員加重 其刑二分之一規定,從重處罰,那麼馬英九最重可判處13年6個月徒刑。依憲法總統有刑事豁免權,一旦明年馬總統交接總統一職予下任總統,則依法檢察官可立 即對於馬限制出境。如果假定馬英九並未在任內先行潛逃出國,未來在卸任後就絕對必須面對司法訴訟,在罪名成立機率接近百分之百的情況之下,馬英九未來的 「救命符」,勢必是在案件審理中請求承審法官提出釋憲,或是等到全案定讞後聲請大法官解釋。

為 何聲請大法官解釋是馬英九的「救命符」?在過去幾年扁政府「少數政府」以及馬政府「完全執政」的情況之下,現任15位大法官中,已有11位是由馬英九所提 名,超過了一半以上。如此組織結構,很難相信釋憲結果的公正性。雖然,此一憲政亂象已經因為完全悖離憲法制度對於「一屆總統提名約半數大法官」之設計,而 被譏諷為「面目全非的大法官任期制度」。

在憲法結構已然過度 傾斜偏頗的情況之下,馬英九總統不應再行對立法院提出大法官人選的提名名單,立法院也應該拒絕接受馬總統提出的大法官提名名單,留待國會新民意決定,否 則,未來整個國家要面對的,將會是一個15位大法官皆由同一位總統所提名的釋憲組織結構。除此之外,若將今年九月份出缺的四席大法官職缺,以及將於明年一 月底任期屆滿的立法院,兩者相互對照,則我們會發現,一個任期僅剩下半年左右的國會民意,將要對於未來任期長達八年的四席大法官人選行使同意權,這會是人 民所能接受的嗎?如果人民還記得318學運、還記得318學運之後湧現的憲改渴望,那麼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本文刊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313/20150313914022.html

3/06/2015

馬朱爭,馬朱爭完朱王爭

在維持王金平黨籍、冷處理馬英九聲明以及共同出席平溪天燈破局之後,在媒體版面上的「馬朱之爭」相當快速地結束,取 而代之的則是「朱王之爭」。而如此快節奏所顯現的,是朱立倫亟欲鞏固黨內地位的企圖。於是一場「宮廷大戲」便強迫進入每個電視機前你我的眼睛,不斷訴說王 金平有意參選的線索、不斷播放記者「堵麥」王金平是否參選的畫面。

有趣的是,在王朱隔空過招的過程當中,朱 立倫也學會了王金平的招式,並且「現學現賣」。王金平在大年初一時,曾以「大年初一大家應景說好話,是應景的祝福」巧妙應付現場民眾「選總統」的呼聲以及 記者「堵麥」之下的提問。王金平這一招,展現的「老江湖」智慧令人讚嘆,在這之前的類似場面,政治人物總是語塞或回應拙劣。大概這一步招式真的太好用,正 當元宵前夕朱立倫在參拜地點一把擲出聖筊而被現場詢問是否代表2016大位有好預兆的時刻,朱立倫便說「新年的時候大家都是說好話,然後大家互道恭喜,有 時候大家恭喜的話就聽一聽,高興就好。」

很明顯的,朱立倫一連串的出招,是要逼迫王金平表態,表態支持他的 朱主席寶座。對於朱立倫而言,王金平在很早以前就已經有參選總統的意願,所以王金平一天不正式支持,朱主席就一天不安心。在2011年8月底,由維基解密 ( WikiLeaks)揭露並且公布的一篇美國國務院外交電報資料中,朱立倫曾經告訴AIT官員,王金平總是期待有一天可以成為總統。甚至在2008年3月 22日大選6個月之前,王金平都還曾經告訴朱立倫,馬英九不會贏得總統大選。王金平當時如此判斷的理由,在於王金平認為,馬英九將會因為市長特別費案件而 放棄總統選舉。朱立倫更向AIT官員披露,王金平曾去算命,算命師認為國民黨將會提名王金平擔任總統候選人。除此之外,王金平還向朱立倫詢問,是否有興趣 擔任他的副手或行政院長;而朱立倫在當時則建議王金平繼續支持馬英九,除非市長特別費的問題確實浮現。

許多 人看到電視上的「朱王之爭」不免會產生「王金平有立法院長不當,幹嘛要去選總統?」的疑惑。這問題其來有自,按照2007年《中國國民黨黨員參加全國不分 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提名辦法》原本第2條第3項的規定「本黨提名當選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者,以擔任一屆為原則,但全國不分區立法 委員有特殊貢獻且黨有需求者,得提名連任一屆。」不分區立委最多只可連任一次。為此,國民黨在2011年馬總統任黨主席時增訂了「議長條款」,也就是增訂 前述「提名辦法」第2條第4項「符合前項條件且擔任立法院院長者,得提名連任二屆。」讓讓當時已兩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的王金平不分區立委提名問題獲得解 套,不僅得以連三任不分區、並進而取得立法院長寶座。

王金平真的想要當總統嗎?有人認為王所要的,無非只是 圖個安穩、維持現狀,繼續當個立法院長。所以說,王金平只是想要以藍綠局勢以及時間壓力來逼迫朱立倫,讓朱依循當年往例修改「提名辦法」或其他黨規。而朱 立倫兩難之處就在於,一方面需要王金平穩住黨內本土派,另一方面又擔心修改黨規滿足王金平的要求,將與「制度化」的改革目標有所違背,將會招來「因人設 事」的譏諷。

本文刊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306/20150306898449.html

2/13/2015

馬朱雙核心

自從朱立倫成為中國國民黨新任黨主席之後,整個國家的執政結構內部,已然分裂為兩個相互拉扯的核心。這一組相互拉扯的兩個核心,意義並不如同電腦處理器的「雙核心」技術那一般地運作順暢、功能良好,反而是相互排斥、相互阻礙。

從 馬英九而言,「總統兼任黨主席」這一個權力安排模式,讓馬得以超越「軍事、國防、外交」這一個由憲法以及雙首長制所設定的權限範圍,從而將其支配影響範圍 延伸至行政院。此處的關鍵就在於,「黨主席」能夠在每周的國民黨中常會上,聽取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的報告並且進行裁示,以「黨國不分」的姿態來架空行政院長 的指揮監督權。當然,馬主席所增設的「中山會報」,則是再進一步排除中常委的參與,以小圈圈決策將大權獨攬。

當辭去主席寶座之後,「馬主席權力模式」自然隨之消逝。各部會首長,紛紛請辭,找理由請辭、找機會請辭,這些部會首長包括了交通部長葉匡時、國發會主委管中 閔、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以及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等人。乍看之下還以為這些官員對於「責任政治」有了擔當,定睛一看才明白是在「跳船」,所以外界才普遍認為 馬政府猶如撞上冰山的鐵達尼號。

相較「馬前主席」的權力危機,「朱主席」則是汲汲營營在建立權力的組織與結 構。朱主席在上任之後,力推「智庫重整」,說要讓智庫發揮實質功能,於是找來副主席郝龍斌負責召集人的任務。朱主席與郝副主席在一同拜訪曾是連主席的智庫 董事長連戰之後,連戰表示願意配合黨中央對於智庫人事的調整,於是交棒董座一職。

朱主席求取智庫董座的動 作,顯見的是朱有意在國家政策上多所著力。雖然他有這一份用心,但其實他在國家政策的層次上,卻是屢屢失言或判斷錯誤。例如在公民權下修18歲議題上,他 在主動拋出此規畫之後,才發現勢必對憲法本文動刀,由於害怕觸怒黨內「法統派」,投鼠忌器之下默默地將此議題移放到「莫再提」的資料夾中。又例如,為了讓 接任黨主席後的選戰成績不至於太難看,於是又拋出「憲政空窗期」的論點來反對總統立委合併選舉,隨後便被網友「起底」與2012年的贊成態度矛盾,明顯地 前後不一引來各方恥笑。

朱主席的愚蠢,馬前主席都看在眼裡。馬前主席當然不會輕易放過這一個機會,趁著對行政院尚存的殘餘影響力,在2月上旬便讓中央選舉委員會確認總統立委併選,又破了一次朱主席的盤算。分開選舉一局失利,修憲一局結果如何仍在未定之天,相信朱主席的新年還有得忙。

本文發表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213/20150213869720.html

2/05/2015

選舉不容國民黨恣意切割或合併

對於2016年立法委員選舉與總統選舉是否合併選舉的問題,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立場反覆,不但引起社會譁然,甚至黨內 同志也多所不滿。朱立倫先是於2月2日拋出風向球,認為合併選舉將帶來長達四個月的「憲政空窗期」,但此立場與他自己四年前對於2012總統立委合併選舉 採取的贊成態度存在矛盾 ─ 在當年,中選會於2011年4月11日決定2012年的總統、立委併選後,朱立倫便在4月19日表示樂見中央選舉委員會透過民調方式了解民意「做出符合社 會多數民意的決策,台灣的選舉過於頻繁,這是人民共同的感受」。有網友更將朱的立場不一做成對照圖,質疑朱4年前贊成,4年後反對,「搞得我們好亂 啊!」。

在被「起底」挖出前後立場不一之後,朱立倫則改口 「只是提出疑慮」。而朱立倫改口的,不僅僅只是「只是提出疑慮」,在他的對外發言當中,也將「憲政空窗期」修正為「重複期」。朱立倫所謂的「重複期」,是 指2016年的這一次選舉,必然發生新總統和現任總統有4個多月的「重複期」,因此是「換屆」。此外,「重複期」的說法,也不像「憲政空窗期」那般語氣強 烈,這是因為朱立倫仍然需要表現出「尊馬」的態度。

實際上, 「憲政空窗期」的疑慮,根本與「換屆」無關。朱立倫所謂的「換屆」,是建立在「2016年必然更換總統」的假設基礎之上,所以認為2016年與2012年 並不相同。朱立倫政治學不及格的地方就在於,他不瞭解,在一個現代的憲政民主國家,總統並非必然能夠連任,所以即便2012年馬英九總統是「競選連任」, 也仍然有更換總統的可能。也就是說,不論是2012年或是2016年,總統選舉與立委選舉合併辦理,都會有4個月「憲政空窗期」的疑慮存在。

揭 開朱立倫的盤算,其實是擔心立委選舉的「成績」被總統選舉「拖累」。從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毀憲亂政、318學運一直到九合一選舉,社會普遍存在著民心思 變的氛圍,不利於國民黨的總統選戰。朱立倫勢必清楚認識,國民黨的2016總統選舉敗戰可能性極高,因此身為黨主席,「停損點」的設定必須是讓立委選舉能 夠立於不敗之地。當然,一旦分開選舉,先行舉辦的立委選舉如果能如預料一般的好,屆時朱主席也能將選舉結果定調為「國民黨已重獲人民認同」,並且替隨後的 總統大選打下一劑強心針。

翻開過往選舉歷史,2010年之所 以有「五都大選」,其實是因為國民黨籍的馬英九總統「畏懼」民進黨籍的蘇貞昌參選總統。為了破壞蘇貞昌的算盤 ─ 先參選台北縣長,任期過半後參選2012總統大選 ─ 所以國民黨運用行政與立法資源,修改《地方制度法》創造了「縣市合併與升格」,讓台北縣因為升格而延後選舉,也讓蘇貞昌陷入了台北市長與新北市長的兩難。 除此之外,國民黨當時的考量,還有避免2009年的縣市長大選在政績不彰的情況之下,成為馬英九的「期中考」,基於逃避心態,所以透過縣市合併與五都升 格,讓台北縣、台中市、台中縣、高雄市、高雄縣以及台南市、台南縣的選舉延後舉行,減少2009年縣市長選舉所涵蓋的人口數量。實質意義的憲政精神在台灣 一直無法真正落實,原因除了無良政客當道,也是因為人民患有健忘症,所以任由無良政客對選舉範圍恣意切割或合併,這是台灣民主發展的悲哀。

本文發表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205/20150205853589.html

1/30/2015

朱市長兼任黨主席的憲政亂象



在上周行政院院會中,台南市長賴清德在會議上「提醒」行政院長毛治國,對於朱立倫聽取農委會主委報告禽流感疫情並作 出裁示,必須注意有無破壞憲政體制與行政倫理的問題。從憲政民主理論的觀點進一步來看,陳保基向朱立倫報告禽流感疫情,凸顯的是「黨國體制」的憲政亂象。 在憲政體制上,朱立倫是新北市市長,陳保基則是農委會主委,在涉及農業的行政事務上,新北市市長必須接受農委會的監督;縱然陳保基是國民黨黨員而必須接受 黨主席朱立倫的領導,但是服從範圍也應僅限於黨務而已,不應混淆黨務與國家事務之間的分際。一個中央部會首長向地方首長報告,在法理上根本令人無法理解。

當代憲政民主國家之所以採行「權力分立與制衡」制度,並且將其奉為憲法原則,是因為此一原則能夠防堵國家權力淪為脫韁野馬一般地失控,進而使得濫權迫害人權 的憾事再度發生。在結構面,權力分立可區分為「水平之權力分立」以及「垂直之權力分立」,後者讓「中央行政」與「地方行政」兩者之間能夠維持一個安全距 離,如此才能夠防止權力重疊地集中在特定人手掌之上,才能夠避免讓「法治」倒退為「人治」。

在過去,由於總 統兼任黨主席「以黨領政」破壞水平權力分立,破壞行政權與立法權兩者之間的權限份際,所以憲法學與政治學學者強烈抨擊「總統兼任黨主席」的現象。但是,礙 於「強人政治」有如鐵板一塊,學者們也只能無奈地眼看這現象繼續張狂 ─ 因為總統是國家元首,多一個黨主席身分在許多人眼中只是「錦上添花」,社會大眾對於黨政份際的紊亂其實是「根本無感」;但現在,當那一位坐在國民黨黨主席 寶座上的人物從總統抽換為地方首長的時候,這一個轉變所形成的落差,則更是讓「黨國不分」亂象「再創巔峰」地多了一個「中央向地方報告」的違憲戲碼 ─ 行政院長向新北市長報告的場面,指日可待。

猶記得,過去由馬英九總統擔任國民黨黨主席一職時,每當有行政院 的任何一位部會首長至國民黨中央黨部「中山會報」上報告時,便會在網路上引來鄉民們大喊「黨國不分」、「行政不中立」的質疑;而當朱立倫接任黨主席後所進 行的第一個動作「取消中山會報」的新聞傳出時,還曾一度在網路上引來「勇於改革」、「除弊」或甚至是「對馬總統打臉」的諸多好評 ─ 殊不知,朱主席「黨國不分」的嚴重程度,其實遠比馬主席還要來得更加嚴重。

原文發表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130/20150130842983.html

1/16/2015

朱立倫的憲改也跳票了

在九合一大選後乍現的憲改曙光,燦爛耀眼照耀四處,放射的光芒也照亮了在新北市僅僅獲得小勝而非樂勝的朱立倫。雖 然,朱立倫在六都爭奪戰中替整個國民黨保住了唯一的一都,但是從連任優勢而言戰績實在並不風光,使得原本盤算已久的泛藍新共主登龍之路蒙上散滿質疑的灰 塵。縱然如此,瞬息萬變的政局不容朱立倫思考太久,在國民黨宮廷政治養成的權謀算計與投機性格,促使他的眼光盯上了憲改議題,他知道修憲時刻的光明能夠洗 去他一身的不光彩。

於是朱立倫便在十二月中主動拋出了修憲方案。朱立倫說要推動內閣制來取代雙首長制,朱立 倫說要將首投門檻降到18歲,朱立倫還說要推動社會討論已久的不在籍投票,朱立倫還支持將不分區立委席次的政黨分配比率降至3%,並且檢討單一選區兩票 制。即便眾人皆知拋出修憲其實只是朱立倫包裝參選黨主席的外衣,但也的確不禁眼前一亮的「有感」;還真的有那麼幾天,有不少人認為朱立倫有改革決心。

好景不常,隨著從公民社會各個角落如雪片般飄來的憲改建議,朱立倫臨陣磨槍練成的「憲改金鐘罩」無力抵禦、逐漸「破功」。

首先,公民權下修18歲,動刀的對象是《中華民國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的規定 ─ 動的可是憲法本文,不是增修條文。截至目前為止的七次修憲,從來不曾對憲法本文動刀,因為憲法本文是許多「法統」信仰者以及國民黨支持者眼中的「聖地」, 是神聖不可分割的。朱立倫很快地在黨內感受到這股不可對本文動刀的壓力,所以雖然同額競選篤定當選,但是身為黨主席,必須衝高得票率(最好超過馬主席), 於是朱立倫只能默默含淚地柔性切割太陽花,將公民權下修18歲的議題冷處理。

其次,藉力使力的不只是公民團 體,還有立法院。在憲改議題上,葉宜津、鄭麗君、李俊俋等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提出各自的修憲案,葉宜津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要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將考試院功 能併入行政院、監察院功能併入立法院;李俊俋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也要廢除監察院;鄭麗君委員提出的修憲草案則是針對憲法本文「權利清單」部分進行修正,增 強各項基本人權。此外,除了憲改議題,被當成施力點藉力使力的還有「黨產歸零」議題,民進黨黨團提出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 葉宜津等委員則提出《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這些議案將動搖孫中山的「五權憲法」,威力不亞於公民權下修;而黨產議題更會具體有感地影響每一個國民黨黨 員的資源分配。對於諸此沛然莫之能禦的改革浪潮,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只能選擇鴕鳥心態以對,在院會上提出異議,將議案退回程序委員會。在「準黨主席」拋出修 憲議題後封殺修憲議案,立院諸公,真可謂朱立倫的「豬隊友」。

再來,近日朱立倫提出的內閣制修憲版本更是讓 社會嘆為觀止,因為他所謂的內閣制,根本就是雙首長制,不用對手民進黨來「吐槽」,任何一個有高中公民課程度的人都能感受到朱立倫在公民課或憲法課這一科 根本不及格。許多人不免感嘆:雖然朱立倫本身是學會計,但好歹也從政這麼久(話說國民黨立委呂學樟不就因為當過「憲兵」所以自詡「憲法專家」),竟然連內 閣制、總統制以及雙首長制的基本區辨都不懂!

說好要擁抱青年卻又將公民權議題冷處理,一邊說要修憲一邊卻又 讓黨內同志封殺修憲議案,然後又拿雙首長制來充當內閣制……如此回顧一番,讓我們發現,原來朱立倫的「習慣性跳票」不只存在於三環三線或社會住宅等公共建 設,朱立倫的「習慣性跳票」還存在憲法改革 ─ 「朱朱倫」說的,聽聽就好。

原文刊載於蕃論戰: http://n.yam.com/yam_other/politics/20150116/20150116815862.html

1/03/2015

跨年夜與元旦早晨的憲法秩序

著名德國威瑪時期的公法學者Carl Schmitt所提出的「具體秩序論」認為,法律是一種具體的秩序和型塑,並且與具體生活不可切割。換言之,法律被包涵在社會脈絡的真實生活當中,我國司 法院大法官解釋第499號解釋所說的「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其修改關係憲政秩序之安定及全國國民之福祉至鉅」便與此相關。玩味「國民之福祉」這些文字,我 們可以認識到,憲法秩序不僅僅是抽象面或精神層面的事物,憲法秩序更在物理層面真實地影響每個國民的身體與生活,例如《全民健康保險法》決定了我們的身體 健康、《食品衛生管理法》決定了什麼是我們吃下口的「食物」。

Schmitt的具體秩序論也拓寬了政治社會 學的想像,指出了一種「生物學意義上的政治空間」。在這生物學意義上的政治空間裡面,我們可以看到《集會遊行法》讓國家機器的行政權力得以決定我們的身體 應該在何處或不應該在何處。在不久前,網路鄉民在臉書平台發起「豪宅聖誕趴」行動,要讓「法律意義的公共空間」回歸「身體意義的公共空間」,反對豪宅、反 對容積率制度的濫用以及反對失控的資本主義及其產物,所以鼓勵民眾多多使用豪宅公共設施;在跨年夜,原班人馬再度在臉書上發起「斥資百元放屁趴」的活動, 反對資本集中的狂歡模式、反對商業浪費以及反對強迫廣告行銷,以「人家放煙火,我們進行三放,放飯、放屁、放炮!」等文宣號召民眾參與不同以往的跨年。鄉民們更在跨年倒數前往總統官邸前就地坐下以「吃滷肉飯」的行動與「總統元旦新年好,人民沒錢衝三小」的口號來向馬英九總統打招呼。

「豪宅聖誕趴」與「斥資百元放屁趴」都凸顯了當代社會下每一個公民進行社會實踐時刻的困境以及無奈。雖然大法官第718號解釋對於「集會許可制」進行了違憲宣 告並自2015年1月1日起失效,但是由於立法院來不及完成立法或修法程序以彌補「法律空窗期」,於是內政部便越俎代庖地訂定《偶發性及緊急性集會遊行處 理原則》。雖然處理規則中看似尊重人民憲法權利般地開放了「偶發性集會」「不用申請」,但是卻也規定「緊急集會」「立即申請、立即核定」。說穿了,「緊急 集會」是內政部得以對於公民身體繼續管控的「眉角」,也顯示了行政權與立法權對於司法權「已讀不回」,大法官的憲法解釋權淪為僅具紙面意義,只能算是法律 系學子參與律師或司法官等國家考試的一種虛擬遊戲關卡。

在跨年夜後的第一個早晨,台北市警察局所頒布的《台 北市警察局執行集會遊行與媒體協調之工作守則》也給憲法秩序以及大法官們開了一個玩笑。依照工作守則,市警局在集會遊行及抗爭場合設立並以紅龍圈出「媒體採訪區」,並在現場配置身著粉紅色背心的「媒體聯絡人」,當警方需要強制驅離時,則預先提示記者進入採訪區,理由是「保護媒體的人身安全和採訪權」。這部 工作守則不但引發侵害媒體工作者新聞採訪權的疑慮,也違反大法官第689號解釋「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 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肯認的「公民記者」身份。市警局自行壟斷法律 詮釋權,恣意決定媒體工作者與公民記者的身體去留,不但無視憲法規範與司法院大法官,也讓公民的憲法權利蒙上一層一層的灰塵。



此外,另一個在跨年夜無法讓身體自由的,還有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原本眾所期待的阿扁保外就醫與返家跨年的劇本並未如期上演,取而代之的是法務部官員的荒腔走板。我們可以想想,讓阿扁無法出監的理由「公文國道塞車」是如何的可笑,一份公文,竟然在「時空壓縮」的全球化時代下塞在路上,這不是與政府官員出入公開 場合致詞時常掛在口上的「電子化政府」「e化作業」等口號不符嗎?對照前立委顏清標假釋審查案,文書作業短短一天跑完所有流程,更是諷刺、更是不平等。此 外,延到1月5日才要審查,不正是說明了法務部官員也要去放元旦連假,對照去年農曆年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以卡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是否羈押一事,似乎只能 感嘆「法律沒有假期」這句法諺不適用在法務部官員身上。 

回顧完跨年夜與元旦早晨的憲法秩序,再看看馬英九 總統的元旦談話:「臺灣近年來面臨的是全球經貿自由化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挑戰」、「各位鄉親,開放帶來興旺,閉鎖必然萎縮,這,就是這個時代脈動的寫照!這不是口號,這就是現實。不管我們喜不喜歡,都得面對,接受挑戰。這些工作,今天拖延,明天就會落後;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人民大概只想問總統還有這 些官員:「你還在用撥接嗎?」「還是在用飛鴿傳書?」

12/26/2014

行憲與修憲

12月25日是西洋聖誕節,也是所謂中華民國的所謂行憲紀念日,這不是巧合,而是在1947年,當時的國民政府特別 選在這一天開始進行所謂行憲的一個動作。但是好景不常,《中華民國憲法》這部憲法典與國民政府之間的蜜月期並不長久,才不過幾個月,到了1948年5月 10日,這部憲法典便即由《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所取代,於是整個法律體制秩序進入了所謂「動員戡亂時期」,直至1991年5月1日。

所謂「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是人民的權利清單」等等我們今日覺得稀鬆平常的當然之理,在長達43年的動員戡亂時期當中,彷彿是空中樓閣般的不切實 際。《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進行了一個凍結憲法的動作,凍結了憲法第39條「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 請總統解嚴」以及凍結了憲法第43條「國家遇有天然災害、癘疫,或國家財政經濟上有重大變故,須為急速處分時,總統於立法院休會期間,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 議,依緊急命令法,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但須於發布命令後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這兩個在憲政上具有重 要關鍵性意義的條文,賦予總統只需有行政院會議決議的背書,便能一直戒嚴一直戒嚴一直戒嚴,不受憲法第39條或第43條所規定程序之限制。

由於不受憲法本文之限制,於是「權力分立與制衡」的憲法原理徒具教科書意義,在動員戡亂時期,總統只要宣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 上重大變故」便能將憲法權利清單進行一個「懸置」的動作,恣意決定權利清單的例外狀態,然後透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授權總統設立的「動員戡亂機構」 實施限制人民憲法基本權利的戒嚴、實施人民活在恐懼當中的白色恐怖。

回顧中華民國戒嚴史,可以鑑往知來。我們首先能確立「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必要,其次則能夠體會諸如人身自由、言論自由以及秘密通訊自由等「憲法權利清單」的實質保障得來不易。在1991年之後 展開的七次修憲,每每僅聚焦於「中央政府體制」,雖然中華民國的國民們至少在紙面上獲得了「權力分立與制衡」的憲法典,可以看到立法院監督行政院,但是卻 從來沒有獲得一部新的「憲法權利清單」,例如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自由」、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以及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 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等條文的文字與結構,率皆過度簡略,使得至今仍有廢除集遊惡法運動、苗栗大埔張藥房強拆案以及勞動部訴關廠工人案等重大 人權案件。

人民對新憲法的期待,紛紛在318學運與九合一大選再度湧現,這是憲法改革的新契機。然而我們卻又看到,身負國民黨新共主期待的朱立倫所提出的新憲法想像,縱然也有公民權下修18歲的方案,但僅具裝飾點綴意義,其實滿滿都是透過內閣制成就自身登上總理寶座的一張升官圖。

基於國民主權原則,我們是國家的主人。身為國民的我們必須瞭解,並且必須堅持,真正的修憲、真正的新憲法,應該具有行憲的意義。「中央政府體制」是節制政治人物權力競逐的遊戲規則,雖然有其意義,但是「憲法權利清單」是國家與人民之間的契約書,這才是新憲法改造的重頭戲。

12/19/2014

社會運動改變了台灣什麼?

陳為廷宣布參選苗栗縣立委補選,再次振奮了公民社會。這一個時刻很適合我們重新思考,318學運 ─ 或是所謂的「太陽花學運」,是否改變了台灣什麼?這在九合一大選之前很難談論,但在大選後則相對容易談論。之所以在大選之前難以討論,是因為在411退出 議場、428反核占領忠孝西之後,學運就沒有像三月份那般的聲勢了,也因此少了媒體的青睞。所以從五月之後,總是很多人在罵,有人罵說學運根本沒改變什麼、有人罵說馬政府與國民黨立院黨團還是鐵板一塊,也有人罵說學運與社運缺乏策略思考。當然,在思辨的層次而言,其實這些爭論都是良性的。

回到今天的局面,國民黨的的確確在九合一慘敗了。到了今天,公民社會可以比較理直氣壯地說,318學運以及各個社運確確實實已經改變了台灣。就筆者自己的觀 察,至少有「青年因素進入選舉」、「年輕人台獨意識提高」、「民眾對藍綠印象再次扭轉」以及「民眾對於中國態度發生改變」這幾點。

第一,青年因素進入選舉:選票基本盤改變了,青年參政的聲勢升高、年輕人投票意願升高、以電話訪問為主的民調的預測效果被降低、年紀輕的候選人較能獲得比較 多的選票,例如新竹市長當選人林智堅;第二,年輕人的台獨意識升高,使得台獨言論的版圖與空間擴大,最明顯的風景是「大腸花論壇」,許多大排長龍的七年級尾巴與八年級頭的青年學子,每一個上了論壇暢所欲言之後便是效法鄭南榕先生「我是某某某,我主張台灣獨立」的名言來大聲喊出台獨理念,據說震驚了部分中國 高幹;第三,民眾普遍認知再次被扭轉,台灣大眾的西瓜偎大邊效應很強烈,阿扁被政黨與媒體的合作給鬥臭之後,社會大眾的印象很難改變,連帶使得民進黨陷入 創黨以後最艱鉅的困境,以至於2008年馬英九以超高票數當選 ─ 但是,經歷過這麼多風風雨雨之後,民眾的負面印象又翻轉了,紛紛覺得投給國民黨很恥辱,甚至進一步加入「割闌尾」的行動。第四,民眾對於中國的態度改變 了。在2012年反媒體壟斷時,社會輿論對於「是否存在中國因素」仍然有所顧慮或爭執,學生與公民為了避免被扣上「逢中必反」的帽子,所以主訴求是反壟斷 而非反中。但是,到了2014年的318學運,因為反服貿的緣故,更多人認清楚中國政府的手法與真面目。也因此對於香港「我要真普選」的訴求有了更多的同 情,這使得台港的串連橋樑更堅固了。筆者認為,未來兩岸議題的討論,香港也會扮演戲分更重的角色。

所以說, 社會運動改變了台灣什麼?總結來看,其實很簡單,就是國民黨滑了一大跤,使得中國政府原本的布局與算盤也跟著翻盤了。除此之外,環繞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 黨的「兩岸權貴資本主義」也受到相當大的衝擊。筆者認為,一旦「兩岸權貴資本主義」被削弱,在經濟面上的貧富差距便會緩和,人民所得將會提升而更加符合社 會正義,這一個消長關係會是未來幾年的政治經濟與社會議題的主軸。在方興未艾的「青年改變政治」之後,台灣的下一站將會是「青年改變經濟」,這一條路是否 會順利?陳為廷與經濟發展主義的對抗,會是眼前一個重要的關鍵戰役。

12/12/2014

九合一大選後的修憲曙光

結束於十一月的九合一大選,意外地在十二月激起了修憲的聲浪。島國上一次的修憲時機,是318學運期間公民團體所拋出的公民憲政會議,可惜當時的執政黨不願接下這一顆球,錯過了寶貴的憲法時刻。

大選後迸出的修憲時機,其政治基礎在於國民黨的大慘敗,六都只能勉強搶下新北市這一都,這讓競爭對手形成了渴望已久的「地方包圍中央」大局。大慘敗帶給了國民黨毀滅性的政治風暴,有識者與憲政專家紛紛指出,國民黨若不進行修憲,未來必定繼續迎接各種慘敗。

實際上,在學運聲勢漸漸退去之後,一直到九合一大選之前,這段期間的公民團體對於修憲議題並非抱持樂觀態度。因為無論是降低不分區立法委員的政黨比例分配門 檻,或是將現行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修改為聯立制,對於坐擁國會最大多數的執政黨來說都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簡單來說,公民社會悲觀態度的根源來自於缺乏修憲的誘因。

關於缺乏修憲誘因的困境,有法政學者與公民團體策 略性地提出「創造修憲租」的方案。修憲租的學理基礎是政治經濟學上的「尋租理論」,該理論精準地分析政治行動者尋求利潤、報酬等租金的行為與活動。但是, 創造修憲租意味著執政黨將因此而得以收取租金,這並非許多人所樂見。舉例來說,增加立委席次便容易引來「政客自肥」的疑慮。

是否有可能存在另一種方案,既能讓公民獲得憲法的重生,又能避免憲法淪為政客恣意宰割的魚肉呢?答案是肯定的,在策略上的確存在另一種劇本,就是「讓國民黨 知道不修會大輸、修了會小輸」,在九合一大選之前許多人都覺得這不可能,或很難可能,但是大選的結果卻讓這劇本可能了。各方勢力紛紛出招,例如襄助柯P獲 得市長寶座的姚立明與素有「台獨理論大師」的林濁水便趁此機會拋出憲改的球給馬總統,呼籲馬不應辭去總統一職,而應該與在野黨黨主席蔡英文共同推動修憲; 又例如公民團體「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呼籲朝野政治領袖修去現行「超級總統制」,並強調修憲能夠以「去統獨化」的方式進行。

憲改是否真能夠以「去統獨化」的方式進行?為了啟動修憲工程並成立修憲委員會,日前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與蔡煌瑯、李桐豪、丁守中、呂學樟、吳育昇、葉津鈴、林德福、賴士葆等朝野立委在立法院舉行的記者會,意味著「去統獨化」並非不可能,也使得公民社會的新憲夢想得以撥雲見日重現曙光。

8/14/2012

宇昌案簽結了

宇昌案簽結了。情緒性地檢討馬英九之後,最重要最應該思考還有檢討的,其實是民主的制度面問題,也就是蔡英文回應所強調的,行政資源被濫用為選舉資源的問題,這才是民主制度最大的危機。馬英九、劉憶如、吳育昇還有殷瑋等人根本不值得檢討,這些人是制度要防禦的對象。

『...總統大選落幕,宇昌案偵結,她個人不感意外,希望社會各界將宇昌案作為台灣民主選舉過程的一個具體教材,期盼未來選舉,不要再有惡質抹黑文化,也不要再看到執政者為求勝選,動用行政部門、配合選舉操作的情事。這才是宇昌案還原真相後,對社會有所啟示的正面意義。』

當制度無法防禦時,就反過來淪為這些人的玩物。例如利用國安人員監聽跟監競選對手的行程以防止被拔樁、利用行政資源動用公務員以及國營事業人員參加周末造勢活動﹝更扯的是一度被周刊爆料,由競選總部指揮﹞。除此之外,為了囊括「首投族」的選票,教育部更把教育基本法第6條的中立義務,扭曲性地擴大到根本不是教育行政人員的學生身上﹝參照教育部100年10月6日臺人(二)字第1000179520號函﹞。該法僅規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宗教活動』,然而擴大後的結果,使得學生社團無法邀請候選人進入校園演講,甚至同時邀請三黨候選人都不行。導致教育系統呈現一個莫名其妙的亂象,所有人包含學生都必須中立,只有教育部長吳清基不需要中立,而可以去替馬吳輔選;而馬吳還可以用總統與行政院長的身分進去校園演講。也就是說,「首投族」是朕的,任何人都不許爭奪。

「法治/人治」的區分早已落伍,「人治」已可用大量的「法治」作為包裝。行政資源的運用,有其內部性與高度技術性,是外人、民眾難以一窺面貌的 ─ 或甚至說,是「無感」的。然而,魔鬼不會把邪惡刻在額頭上,而是把自己藏在細節中。「689們」面對嘲諷,或許會覺得自己「躺著也中槍」,但是你們真的該抽空回想一下自己為何會被蒙蔽。

1/15/2012

我可能不會信任這個民主

一早醒來,盯著天花板,突然就哭了起來,這大概就是悲從中來吧。顯然昨天在台下哭地不夠盡情,只有默默與雨水滑落的幾滴眼淚;顯然昨天太餓太累太錯愕不太好哭。

就像蔡英文在台上所說的,敗選的原因有很多,我的問號也很多。我腦中都是問號,我可能不會信任這個民主。這些號稱民主社會的公民們用選票對於這些事情默認 了:媒體不中立、行政不中立、龐大的黨產不須歸零、一票1000三票5000實在很讚;這些號稱民主社會的公民們拒絕接受這個陳述:土地徵收不須正當程 序、經濟開發凌駕土地正義、兩岸議題不須受民主原則支配。

這些號稱民主社會的公民,即便擅於嘲笑記者很笨,但還是選擇相信一個被強制植入的印象:宇昌是弊案、蔡英文只會迴避、劉憶如不是跳針而是中肯、只有九二共識能維持兩岸和平、企業家都挺馬,馬英九很有執行力。

 這些號稱民主社會的公民,樂於把「相互對話」掛在嘴上,然後自滿於對「民主程序」意涵的掌握,但卻認為強調程序機制的「台灣共識」很空洞;這些民主公民們更無視馬英九把「尋找平衡點」以及「建立公平的分配機制」用來軟土深掘得寸進尺,鯨吞蠶食弱勢族群的利益。最後再繼續用「唉,兩者之間如何平衡真的很難拿捏!」畫下理性的句點,搏得理性溫和的美名。

我很難過。我因為與大多數人的理念不同而感到難過,不但如此,我也因為想起我的朋友而感到難過。這段日子透過人際關係的脈絡,結識了很多志同道合的好友, 也認識了很多辛苦耕耘民主的前輩、老前輩。他們熱衷談論理想的面容、熱衷實踐的樣子,都深烙在我腦海。他們有很多人可以一起打拼下一個四年,但是也有很多 人可能無法再等待四年了,我更不知道他們已經等待了幾個四年。

我很矛盾。或許我可以很樂觀地說:「擦乾眼淚淚!繼續努力~Blahblah」、「讓我們相互監督」;但其實我無法相信,我無法相信這個巨大的結構以及這個巨大的鐵板會被改變、更無法相信他不會繼續成長茁壯。我可能不會信任這個民主。

12/18/2011

[自由] 吳揆請假參選 應適用無薪假


行政院長吳敦義曾在十一月初表示,將在十二月十四日請假投入總統大選選戰,並且認為這樣的作法「既兼顧法律,又兼顧行政、立法兩院互動的狀況」。吳院長的這一個決定,某種程度上適當地回應了外界「是否辭職參選」以及「行政不中立」的疑慮。

但是筆者認為,僅僅請假參選容易招來「為德不卒」的質疑。既然吳院長曾公開表示「發明無薪假的人應該得諾貝爾獎」,而且無薪假也即將法制化,那麼吳院長應該以身作則,主動宣布「自願適用無薪假」,以身作則親自為政策辯護,讓人民看看吳院長的決心以及「誠懇、務實、認真做」的人格特質。

刊於《自由時報》,2011年12月11日

10/25/2011

讀書讀到背後的讀書人(三):左右不分、甘作打手的陳芳明

我好想知道台灣不要臉的讀書人到底還有多少個,所以拜託台灣媒體觀察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記者協會等民間團體,以 及各位身負公民意識的老師同學們不要再大喊&連署什麼「反媒體巨獸」、「反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了好嗎?路遙才能知馬力、有錢能使鬼推磨。沒有 統媒我們如何檢驗讀書人的良心呢?台灣有統媒真好。
『同樣屬於兩岸和平的思考,但北京的立場是結束內戰、達成統一。馬英九發言的基礎,則是不統、不獨、不武。蔡英文的構想,並未有任何兩岸和平的想法。在公開場合,她只淡漠表示,並不排除與中國領導人接觸,也希望北京相信她的十年政綱具有善意。 』、『從思想光譜來看,胡錦濤站在最左的位置,馬英九是中間偏左,蔡英文則是極右立場。』(摘自:陳芳明,〈和平協議:保守或激進?〉,時報周刊第1757期)
 陳芳明老師真是有見地。希望他可以好好照顧自己,盡早去精神科就診。


我在Facebook寫了上面這些之後,我的一個好朋友佳鴻說:「還好吧!左右有時不代表什麼特定立場,只是表示不同而已!」。雖然我也認為,依照分類標準的不同,左右有時的確是不代表什麼特定立場。但是陳芳明的言論卻不宜如此解讀,他的言論問題可大了。 所以我又囉哩吧索地回應了一大堆:

首先,(就我的觀察而言,)在台灣由於過去極權(威權)政府的歷史經驗,公共知識分子對於左翼思想的喜好是比較高的(我個人則是認為即便扣除極權統治背景,左翼思想仍然是最迷人的)。關於左翼思想的迷人這點,可以從很多紀錄看出,許多三、四年級生在大學時期為了閱讀「禁書」不知費了不少心力,這些人例如許宗力老師、捲入【台大哲學系事件】的諸多前輩、還有很多老師。


雖然「左派」內涵難以明確定義,但是它的確代表了「叛逆」「進步」「反抗」「反威權」「社會主義」「反對既存秩序」「批判性」等等逼哩叭啦諸如此類的價值,而受到絕大多數公共知識分子的喜愛。


所以說,在此脈絡之下,陳芳明教授作為一個曾經寫過《左翼台灣》、《後殖民台灣》、《殖民地台灣:左翼政治運動史論》等等著作的公共知識分子(他本身也參與過海外台獨運動)而言,不但「自己是不是一個左派」很重要,他去「判斷」、「定性」政治人物的左右屬性,更是一個很嚴肅的議題。


其次,在台灣,關心政治還有公共議題的朋友們常常在爭論「台灣到底有沒有左派?」「民進黨與國民黨哪個像左派?」,連結上述說明,可以看出台灣的知識份子有多麼期盼一個屬於左派的政治勢力出現。


這問題困擾了很多人。例如(超級強大的)張鐵志不久前還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

『雖然,不論是選民認知的實證研究,或者議員在社會福利政策的具體投票行為,民進黨是明顯比國民黨左傾的;國民黨也常指控民進黨是反商,但民進黨在九零年代主要政治動員訴求還是民主化與本土化,而不是一套有系統的偏左翼政策。』( 摘自:張鐵志,〈兩岸經濟交流與藍綠的新社會基礎 〉,時代的噪音,2011年7月7日)。
從這點看來,陳芳明說蔡英文是極右派的觀點,令人傻眼。

最後,我必須很疑心病的指出,陳芳明把馬英九列為中間偏左而把蔡英文列為極右(而且也不列為中間偏右),目的正是"inception"─殖入、暗示、作一個隱含的觀念連結,繼續向旺旺/中時的讀者們以及中間偏藍/外省族群喊聲:「蔡英文是極右派啊!跟陳水扁一樣,都是希特勒、都是獨裁者,是危險的省籍仇恨分子,會把台灣帶向毀滅的未來!」。

這是一個爛到不行的奧步。就像即便蔡英文丟出《十年政綱》,國民黨仍然傾力地宣揚「空心菜」一樣。國民黨只能靠不停地炒作「蔡英文=陳水扁」的邏輯來招換選票。而陳芳明教授,選擇在這一個時刻、這一個巨大的選戰結構之中,當一個關鍵的小螺絲釘,替這一個說法背書,令人感到遺憾與噁心。

10/05/2011

國民黨不會違憲

作者匿名為「倖存的台共」所寫的〈葉翔之睜眼說瞎話〉這篇文章讓我想到大學時我的國際公法老師,程家瑞教授的一席話。記得那時是2007年的學期初,也就是二二八的前夕。程老師說,「各位同學你們不要被一些人給騙了,...歷史就是歷史...沒有國民黨,台灣怎麼會有經濟起飛呢?」

那時候我緊握拳頭,沒有說話。除了想到自己的成績,還想到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我記得孝順有個面向告訴我們,即使長輩腦袋糊塗了,也不要忤逆他。

日後這事件常常在我腦中浮現。其實想想倒也沒錯。程老師於我,就像是我一個老師在學生時期與他的老師的對話一樣:「老師,如果國民黨違憲怎麼辦?」「國民黨不會違憲」。我老師當時也是心中很不服氣:「國民黨怎麼可能不會違憲?」;日後隨著人生閱歷增長,他想通了:「國民黨真的不會違憲!」



10/04/2011

「馬總統背棄孔夫子」事件簿

一、前言 二、「馬總統背棄孔夫子」事件簿 (一) 晉惠帝再世,不能通達事理  (二) 違背農時,不重視農民 (三) 圓山事件壓制人權,無視「人本思想」(四) 馬金體制,名不正且言不順 (五) 六十卻不耳順,無法接受不同意見  (六) 六三三跳票,無法使人民富足 (七) 副手說謊成性,不講究信用 (八) 不能為國選賢,內閣專業不足 (九) 921國賠纏訟至今,使無訟乎? 三、結語:孔子是放在心中

一、前言

        馬英九總統競選連任的最新一波廣告「讀經篇」,以「讀經班」在中國的發展經驗,痛批民進黨忽略了中華傳統文化。對此,各大報的讀者投書以及網路論壇上再度掀起了不小的論戰。

        本文姑且不談孔子思想究竟能不能與現代民主思潮相符,尊重馬總統對於孔子思想的尊崇,畢竟每個從政者都會有其問政風格。筆者認為,關心此 議題的朋友,不妨換個角度,跳脫「東西文化價值論戰」,檢視馬總統本人的治國表現,是否符合孔子在論語中所展現的德行。
        幾千年來,根據後世學者的整理,《論語》的精神包含了「公天下」、「德治」、「正名」、「脩身」、「舉賢」、「惠民」、「守信」、「敬、 寬、果、達、藝」等等核心價值。筆者認為,自從2008年上任以來,馬英九總統的許多所作所為,都違反了《論語》中孔老夫子的理念與信仰。

二、「馬總統背棄孔夫子」事件簿

         (一) 晉惠帝再世,不能通達事理

        馬政府現任內政部長江宜樺,還在台大政治系任教時,曾經就《論語》發表了一份研究。這篇論文提到:『如果我們歸納孔子在各個相關段落的說 法,則可以發現下列品德與從政的關係特別密切:敬、寬、果、達、藝。』(參閱江宜樺,論語的政治概念及其特色,社會與社會哲學評論第24期,頁 197-233。)

        所謂「達」是通達事理。在〈顏淵第二十〉中孔子曾說「夫達也者,質直而好義,察言而觀色」。然而在八八水災後,馬總統卻在勘災時對曾被土 石活埋的小女孩說:「你可以憋氣2分鐘,真是不簡單」此舉國人譁然,在網友整理的「官員勘災語錄」中名列前茅。當時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的網 路民調,更顯示近七成五網友認為馬英九應該下台。

        此外,在今年3月,在一場與大學生的對話中,學生問「泡麵漲價怎麼辦」,馬總統卻回說「多吃米食」再度引發媒體大肆批評,令人遙想起「何 不食肉靡」的故事,有如「晉惠帝在世」。另外,馬總統稱讚屏東縣瑪家鄉災區的永久屋「像普羅旺斯、世外桃源」也被輿論再度與「晉惠帝」劃上等號。

         (二) 違背農時,不重視農民

        孔子相當重視農業。在《論語》的〈學而篇〉中孔子曾說「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所說的「使民以時」便是指為政者不能讓人民違背農時。

        然而在2010年6月9日的【苗栗大埔事件】中,怪手開進了稻田,剷除挖毀了農民辛辛苦苦種植的稻穗。警察人員更以強制力制止農民阻擋怪 手。馬政府暴行被當地居民以及公民記者第一時間拍下,全部透過網路傳播,引發了後來一連串的農民運動。來自全國農村的怒吼聲在2011年7月16日達到高 峰,上千名農民、青年學生以及一般市民,夜宿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

         (三) 圓山事件壓制人權,無視「人本思想」

        研究儒學的任何一個學者都知道,儒學是一種「以人為主體」的治國思想。全部儒學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在於提高每一個人的素質。歌手「阿 亮」卜學亮甚至將「高中歷史課本」的課文改編而成”饒舌音樂”:「孔子的中心思想是個仁,仁的表現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足見 「人本思想」普遍流傳的程度。

        許多學者都曾指出,「人本思想」是東方儒學與西方人權思想匯流的關鍵。然而,即便「阿亮」的歌聲中唱著「如以人為本體表現在具體的行為上…對人則有愛心」馬總統所領導的馬政府卻不重視基本人權。

        2008年11月的「第二次江陳會」,抗議陳雲林訪台的群眾,為了行使憲法上所賦與的集會遊行自由以及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付出了慘痛的 代價。警方的暴行被稱為【1106圓山事件】,在這一系列的暴行中,警方闖進圓山飯店驅逐在飯店內掛標語、表達言語主張的人民;警方在高速公路交流道沒收 中華民國國旗;警方闖入中山北路的「上揚唱片」使其關閉合法公開播放之音樂並且要求降下店鋪鐵門。馬政府的暴行快速流傳,也促成了【野草莓運動】,要求馬 總統與行政院長道歉、要求警政署長與國安局長下台、要求立即修改「集會遊行惡法」。更讓台大法律系的李建良教授氣得寫了一篇叫作〈為「笨總統」上一堂憲法 實例課─1106圓山事件案〉的期刊論文。

         (四) 馬金體制,名不正且言不順

        在《論語》的〈子路篇〉中,孔子曾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孔子的思想應用到現代民主憲政國家,就是「正當性」的問題。「正當性」是一切的基礎,有了正當性才能名正言順的進行國家或政黨不同政治勢力的整合。

        然而,自從金溥聰在美國拋出「未來兩岸不排除簽訂和平協議」以來,輿論便不斷地出現對於「馬金體制」的質疑與砲轟。依照民主原則,涉及國 家主權的重大事項,必須獲得全體國民一致或相對多數的同意。金溥聰的身分只是「台灣加油讚執行長」,卻「僭越體制」地宣布了「中華民國總統」才能對外宣布 的重大決定。金溥聰的言行名不正又言不順,馬總統卻無意改善這狀況,如何說是孔夫子治國理念的追隨者?

         (五) 六十卻不耳順,無法接受不同意見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這是家喻戶曉的一句話,被記載在《論語》的〈為政篇〉。所謂「六十而耳順」指的是六十歲能聽得進不同的意見。

        長久以來,輿論與報章雜誌的報導便不斷以「馬團隊成員同質性過高」為題,呼籲馬總統應多接納不同意見。今年8月31日,親民黨主席宋楚瑜 接受民視獨家專訪,更痛批馬英九政府不聽建言、權力傲慢,還看報治國,以民調決策,選舉是要選能解決問題的人,而非一意孤行的獨夫。

         (六) 六三三跳票,無法使人民富足

        在《論語》的〈子路第十三〉:『子適衛,冉有僕。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 焉?」曰:「教之。」』這段的意思是說,孔子前往衛國,冉有為他駕車。孔子說:「衛國的人口真多呀!」冉有問:「人口多了,下一步要做什麼?」孔子說: 「使人民富足。」冉有又問:「人民富足了,下一步還要做什麼?」孔子說:「讓他們接受教化。」。

        然而,馬政府並沒有讓經濟改善,六三三跳票、ECFA失靈、股票更一度跌破七千點大關。除了歸咎給「世界整體經濟情勢不佳」之外,馬政府 還改口說六三三是八年計劃,要第二任才能作到。馬總統的言行不但無視人民富足,更作出了「巧言令色鮮矣仁」的不良典範,讓許多學校老師不知道如何教導小朋 友「言行一致」。

         (七) 副手說謊成性,不講究信用

        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這是《論語》的〈學而第一〉中所記載的。就是說治理一個擁有千輛兵車的國家,就要認真對待政事,並講究信用,愛護人民、取信於民,才能把國家治理好。

        然而馬總統所任命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是個說謊成性的人。明明曾在【國光石化案】飽受爭義時說過「白海豚會轉彎」,卻在事後臉不紅氣不喘地 說「從來沒有說過」。也因為他的說謊成性,輿論早已送給他「白賊義」的封號,這更使得他近日在媒體前開玩笑地自稱「賣菜義」卻讓媒體「反射動作」地誤以為 「終於承認」自己是白賊義。

        此外,馬總統本人「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的記錄,在網路上也可以輕鬆搜尋到。例如,馬英九總統曾在出席中華職棒21年開幕戰開幕典禮 時自稱「40年前半夜爬起來,看著紅葉少棒隊跟日本少年棒球明星隊和歌山棒球隊比賽」,但是後來根據網友的追蹤調查,當年的比賽是在日間舉行。

         (八) 不能為國選賢,內閣專業不足

        除了《論語》,根據《禮記》的〈禮運第九〉,孔子也曾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換句話說,治國的基本方法就是「選才、富國、育人、立法」。然而,馬政府的內閣官員卻是專業不足。

        例如,在【中科三期環評案】,環保署長沈世宏充分的表現了對於《行政程序法》的不瞭解,搞得環境法學者與環境訴訟律師嘆息這是「法治國的 淪喪與危機」;又例如,近日立法委員陳瑩為了「阿朗壹古道」的開發案質詢沈世宏,沈署長卻竟然不知道原住民基本法早在2005年便已通過。環境保育何等重 要,馬總統卻不能適當地為國舉才,找了一個無視「多元價值」與「永續發展」的笨蛋來當環保署長,對得起當前的國民以及後代子孫嗎?

         (九) 921國賠纏訟至今,使無訟乎?

        在《論語》的〈顏淵篇〉中,孔子在談論司法審判的問題時曾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這段話的意思是說,能夠使人民連訴訟都不用打,必然是因為人人都為德化所感動,而德化的源頭是在統治者。

        然而,921大地震,因為東星大樓倒塌而受波及的豪門世家,54位災民與市府打了9年官司。到了今年3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市府敗訴 需國賠1億1400萬元,不過市府卻提起上訴。台北市政府的纏訟,使得災民至今未取得國賠。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台中市太平區的一群921災民。

三、結語:孔子是放在心中

        港星周星馳的電影《九品芝麻官》的一段戲相當適合送給馬英九總統參考。劇中「李公公」李蓮英大罵「什麼?哼﹗你好大的官威呀,包大人。如 果再讓你做兩年官,恐怕你連老佛爺也不放在眼裡。」而男主角包龍星則回說「我當然不放在眼裡,老佛爺是要放在心裡尊重的,像你這樣整天掛在嘴邊講,你有何 居心?」

        馬總統常以發揚中華文化為己任,更以「讀經班」為題拍攝競選廣告。然而,孔子在《論語》中展現的治國理念,馬總統又作到了多少呢?筆者也想跟馬總統說,孔夫子是要放在心裡尊重的,像你這樣整天宣傳對手不重視孔子,是何居心?

本文刊於:《極光電子報》第269期

9/20/2011

行政院長帶職參選副總統是憲政惡例

一、前言:

        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負責選務的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查辦賄選的法務部、有「天下第一大部」之稱的內政部,都是隸屬於行政院,所以 自從今年六月「馬吳配」成形參選2012總統,在行政資源與選舉資源難以明確劃分之下,各界對吳敦義院長「帶職參選」的質疑就不曾停止過。九月中立法院一 開議,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就質詢吳敦義不該帶職參選,否則違反行政中立原則,要求吳先辭閣揆再力拚選舉;但吳敦義則是以「全世界都是這樣」、「帶職參選有 前例可循」來應付質疑聲浪,從未仔細檢討自己所作所為是否符合憲政原理、是否對民主制度造成不良影響。
二、檢驗吳敦義院長的各種說詞:

         (一) 有前例可循?

        吳敦義所說的「帶職參選有前例可循」,指的是1996年的「連戰模式」,當時的連戰以行政院長與國民黨副主席身份,與兼任國民黨黨主席的前總統李登輝搭擋參選中華民國首次的總統直選。

        吳院長所引用的前例是個「爛斃了」的例子。因為當時的中華民國才正要從威權時代走入民主化時代,憲政體制可以說是「百廢待舉」,台灣人民只敢盼望「總統直選」,不敢奢求「總統不得兼任黨主席」,更無法奢談「禁止帶職參選」。

        此外,「連戰模式」後來還惹出了不小的風波。由於連戰以行政院長身分搭配李登輝競選,使得當選後還發生了「副總統可否兼任行政院長?」的憲政疑義。在野黨也提出釋憲案,質疑行政院長與副總統有憲法備位關係,不得為同一人。

        後來司法院大法官在1996年12月31日作出了釋字419號解釋,解釋理由書即以「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二者職務性質尚非顯不相容,惟副 總統及行政院院長二職位由一人兼任,如遇總統缺位或不能視事時,將影響憲法所規定繼任或代行職權之設計,故由副總統兼任行政院院長,與憲法設置此二職位分 由不同之人擔任之本旨,未盡相符。」婉轉地確認副總統不宜兼任行政院長一職。雖然如此,連戰仍然堅持擔任行政院長,直到翌年4月台灣發生重大治安事件才辭 去行政院長一職,專任副總統。

        今吳敦義是否帶職參選的問題亦然:如果勝選,「吳副總統」是否也要繼續兼任行政院長?如果不是,為何不現在辭職呢?挑明了說,不就是為了要把行政資源與選舉資源混用,不是嗎?

         (二)全世界都是這樣?

        吳敦義這幾天還說,「全世界民主國家包括中華民國,現任總統、縣市長與立委都是帶職參選」這真是可笑至極的謬論。吳敦義所舉的公職皆是透 過選舉而來,請問行政院長是人民直選的嗎?再者,中華民國總統的職責,僅在於國防、外交、兩岸事務;行政院長所指揮監督的卻是內政部、法務部、中選會、文 建會等各個部會以及國營事業,這些單位從今年六月至今,真的都有嚴守分際嗎?一點也不!我們看到的是「行政不中立」的事件層出不窮!﹝可參閱極光電子報第 266期〈人民公僕淪為助選機器 行政不中立醜態百出〉一文﹞

         (三)法律並無禁止帶職參選?

        此外,吳敦義還說「法律並無禁止帶職參選」,這說法更是荒謬。「法律沒有禁止就能作」的思維,是從人民的觀點出發,代表的意義是「國家沒 有禁止人民為某種行為」、背後的精神是「人民對抗國家」的反抗精神。換句話說,這樣的思維並不能套用到國家自身,從政者更不應該以此思維作為正當性基礎來 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否則就是國家權力的濫用,是不知節制的巨獸。

        法律沒有禁止,是將來憲政制度有待改善之處,必須依靠修改憲法、累積憲政慣例,或是制定新憲法;法律沒有禁止,並非等於鼓勵行政院長帶職參選。筆者很遺憾,吳敦義身為行政院長,心中卻連一丁點的憲政思維都沒有。

三、結語:

        從政者必須要有前瞻性,必須時時刻刻提醒自己是否創下惡例。吳敦義先生如果能夠以身作則辭職參選,就能夠樹立優良的「憲政慣例」,將會是 民主發展史的表率、使得民主制度永續發展的條件更加成熟穩定。將來無論是任何一個政黨執政,都必須遵從這一個慣例,就像美國華盛頓總統立下了「任期不超過 八年」的典範。當然,這樣的要求是把吳敦義視作一個「聖人」、一個「人格者」。遺憾的是他不是這種人、而可悲的是馬英九不但把這麼大的一個包袱背在身上、 還因此在台灣的民主史上再添了一個污點。

本文刊於《極光電子報》267期

9/18/2011

參選副總統 吳揆應辭職

刊於中國時報投稿標題為「吳院長應辭職參選 建立優良憲政慣例」,以下為全文:

立法院才剛開議,民進黨籍立委翁金珠就給了行政院長吳敦義一個憲政議題的大哉問「是否帶職參選?」吳院長則是以「全世界都是這樣」回應。此外,同樣的問題,在今年六月「馬吳配」成形時吳院長也曾以「帶職參選有前例可循」回應過。

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負責選務的中央選舉委員會、負責查辦賄選的法務部、有「天下第一大部」的內政部,都是隸屬於行政院。行政院長帶職參選總統選戰,行政資源與選舉資源難以明確劃分,這無疑是對憲政民主的一個傷害

 姑且不論世界上其他國家如何,台灣的民主經驗其實是備受全世界關注的。所以說,民主國家的憲政制度如何運作,正是一個新興民主國家所面臨的最大考驗。吳敦義院長所說的「前例」雖然不遠,然而1996年連戰先生以行政院長身分搭配李登輝先生競選總統,卻還只是中華民國的第一次總統直選,才正要從威權時代走入民主時代。

民主制度必須永續發展,唯有如此,即便政黨惡鬥也不會影響政府庶務的運作以及人民的日常生活。也唯有如此,每一場選舉才會是公平公正的選舉。吳敦義先生如果能夠以身作則辭職參選,就能夠樹立優良的「憲政慣例」,將會是民主發展史的表率。


9/13/2011

人民公僕淪為助選機器 行政不中立醜態百出

法律上對於「行政中立」的要求,在於穩定國家,使得政治權力的競逐不致影響國家庶務的運作,這也是《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立法目的。但是看看這段日子的新聞,卻能發現這原則已經被架空了:

一、816日,財政部長李述德公開表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與前財政部長林全所提出的財政稅制主張,「政府都已在作」並且質疑蔡英文「財政平衡的定義為何」。

二、816日,法務部調查局台北調查處的一名調查官,杜立麒先生,登門拜訪「台灣人權協會」。由於拜訪時間為上班時間,而且該名官員並未於第一時間表明身分,行事神祕,台權會乃藉由公開聲明調查局軟性威權 台灣重回戒嚴時代?〉以及正式發函調查局,表達民間團體的憂慮,要求公務人員應恪守「正當法律程序」、不得任意騷擾公民團體。

三、822日,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公布「十年政綱」,內政部社會司國會聯絡人,趙樹堂先生,於上班時間出席活動現場「作筆記」,一反過去方式(如向記者索取資料、蒐集報章雜誌),「過度關心」引起「黨政不分」而違反「行政中立」的質疑。

四、822日,在十年政綱「兩岸篇」出爐前夕,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即提出「十八問」,尖銳挑戰蔡英文的兩岸論述;無獨有偶,824日,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也隨後公布拿出與海協會的「兩會函電」攻擊蔡英文提出的「台灣共識」。

五、831日,曾勇夫在最高檢察署查察賄選執行小組揭牌儀式中,舉827日的斗六市長補選為例,指因檢調查賄查得很嚴,有人無從下手賄選,才讓「謝姓候選人」當選。曾勇夫的一席發言暗指雲林縣斗六市長補選綠營候選人張聰明的樁腳賄選不成,致對手謝淑亞當選的一席話,引發軒然大波;張聰明隔日便到台北地檢署控告曾勇夫涉嫌加重誹謗罪。

以上諸多事件可以看到,自從「馬吳配」成形,行政資源便隨即成為候選人「全面監控」在野黨以及公民社會的工具與武器。更過分的是,除了對付在野黨,馬政府對人權團體也不放過。這些民主法治國家的醜態,恐怕都有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疑慮,而應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予以懲戒或懲處。例如:
●財政部長李述德與陸委會主委賴幸媛,砲轟在野黨「十年政綱」的行為,違反了「公務人員不得介入黨政派系紛爭」的規定﹝第5條第2項﹞。
●法務部調查局的杜立麒先生的行為,也可能違反了「不得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予以差別待遇」﹝第4條﹞。
●杜立麒與趙樹堂的事件,屬於政策執行方面,責任承擔者不限於事務官,部會首長如調查局局長、社會司司長,也需對下屬執行職務的違法結果負責。
這一切的「角色混亂」現象,皆是因為馬英九先生與吳敦義先生的「多重角色重疊」所致。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此為憲法第53條所明定;而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長乃由總統所任命,因此總統對其擁有直接的任命權與間接的免任權。換句話說,憲政制度將行政權設計成一種「金字塔」的科層制結構,上下級官員存有隸屬關係,下級受上級指揮監督。綜合上述,馬英九先生應盡速調整「總統」、「黨主席」、「總統候選人」之間的身分拿捏,並且約束內閣官員對於競選對手﹝如蔡英文、宋楚瑜﹞政見的抨擊,關於競選對手之主張應一律由國民黨或競選辦公室回應;吳敦義先生則應辭去行政院長一職,避免未來再有更多因為首長帶職參選而造成的行政不中立狀況出現。

本文刊於:極光電子報第26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