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2007

大法官被提名人、小虎隊、廢死刑

剛跟玄德君聊天,聊到大法官被提名人的事兒。報載阿,藍軍橘軍有意擋住劉幸義、許志雄這兩位綠色色彩濃厚的老師、以及學經歷可能不符合要求的葉賽鶯女士;而葉俊榮老師則因為他有環保專業,以及算是扁內閣中有風骨的,藍軍橘軍肯考慮讓他過。

先跳開一下。看了這新聞還蠻令我開心,理由除了葉俊榮老師的實力本來就好之外,還有個很幼稚的理由:「小虎隊全員進入憲法法庭」。從入法律系之後,就不時 耳聞許宗力老師、林子儀老師還有葉俊榮老師素有小虎隊的美稱XD~;我也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大約推想的理由是:這三位老師的確都蠻帥的(而且又 強!!) :P

回到與玄德君的談天。我向玄德提了一個問題,「廢死刑的人當了大法官會不會對除罪化的案件採比較寬鬆的態度?」。會問這問題,是因為向來阿,釋憲實務上, 大法官對於刑罰的違憲審查,雖然是採嚴格審查沒錯,但結果通常是合憲。我想說向來強力主張廢死刑的劉幸義教授若是當上了,也許會對這現象帶來一些衝擊也不 一定,才問玄德該問題的。

這兩者的聯結其實說有直接關聯也未必,說真的還真有些跳躍思考的疑慮。畢竟也是有極大的可能性,一個主張廢除死刑的人,會認為在手段上可以強化其他自由刑,以代替廢除死刑後的一些社會疑慮。

繼續說聊天的事情,後來不知道為何,就「開花」開去死刑問題了...後來我就找了些東西給玄德看,剛剛想說其實有些也能放在這,於是有了這篇網誌。

●【死刑廢除前,我們能做些什麼?】,9月19日廢死聯盟有這個研討會,請來了Joseph L. Hoffmann 教授來分享他的經驗:


2003年,美國麻州州長Romney邀集了10位不同領域的專家(包括法官、檢察官、辯護律師、 刑事警察實驗室主任等。李昌鈺教授也是其中一員。)組成一個由印第安那大學法學院Hoffmann教授與哈佛大學病理學系Frederick R. Bieber教授擔任主席的委員會,對於「死刑配套措施」進行研究。這個委員會主要探討:如果麻州真的要恢復死刑,該有什麼樣的制度設計來配合?
委員會的目標是:
 一、在實體上,死刑應該限縮於某些類型的「一級謀殺」行為,確保被處罰的謀殺行為與謀殺犯都是「至惡中的最惡」(worst of the worst) 。
二、在程序上,應以科學證明方法,盡可能確保無辜之人(包括未犯罪者,以及罪不致死者)不會被判處死刑。
研究委員會在2004年5月時提出的報告內容中,提出了十點建議,包括:
(1)  嚴格限縮可判死刑的謀殺行為。
(2)  適度控制潛在死刑案件中,檢察官的起訴(求刑)裁量權。
(3)  可能的死刑案件中,一個能確保被告擁有高品質辯護的制度。
(4)  新審判程序,以避免同一陪審團審理兩階段死刑案件所衍生的問題。
(5)  法官對陪審團以人證定罪時,應為特別之指示。
(6)  應有科學證據證明被告犯罪。
(7)  提高證明標準以提升陪審團決定的正確性。
(8)  對於科學證據的蒐集、分析與呈現,進行獨立的科學審查。
(9)  賦予事實審法院與上訴法院撤銷錯誤死刑判決的廣泛權限。
(10)設置死刑審查委員會以審查有關實體錯誤的申訴案件,並研究此等錯誤之原因。

(標楷體字為轉載自廢死聯盟網站)

而關於這洋洋灑灑的十大點,有興趣深入了解的朋友但不方便前往研討會現場聆聽的朋友,可以看看這篇廖元豪老師在他新聞台寫的文章:
蘇案...粗糙卻可判人死刑的刑事司法制度(美國死刑改革研究)

●另外,台灣最近一次關於死刑的釋憲案,就我的記憶中,最新的大概是去年年底鍾德樹的釋憲案。相關的資料可以看看這些:

大法官第1297次會議不受理決議案 ,第廿四點 (聲請人:鍾○樹 )
執行死刑消息傳出後,廢死聯盟搶救鍾德樹
鍾德樹當年犯下的案子

●玄德君跟我很好奇,想看看判決書,但是司法院的檢索系統這號判決是不公開的,謹列出案號而無法提供連結: 九十二年台上字4252號判決

唔,都放了這些,好像也該講一下自己的看法?大致來說,我雖然也大約了解廢除死刑的一些理念,但到了最後最終那個點阿,我還是主張保留死刑,不過有個但書啦:「留在那但是請少用」。 HOWEVER,死刑存留問題,似乎永遠吵不完,我倒覺得上述那十點還比較實際。

最後放上小虎隊照片好了


早先一步當上大法官的
許宗力老師、林子儀老師


葉俊榮老師

PS:許宗力老師作為大頭目,自是霹靂虎了。但是林葉兩位各是什麼虎?
如果以"紅的早晚"還有"年紀"來分,林是小帥虎、葉是乖乖虎 XD
(以上為本人胡亂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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