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2008

恩踢劈憂怕不力克之後─北大法研公法組考紀(一)


圖為北大三峽校區法學院動土儀式,左三穿背心者為陳師公春生


本篇不知道從何說起,這次是要談北大法研考試的。當不知從何著手時,設定綱目是不錯的應對,所以暫且以「各科表現」來嘗試完成這篇。僅此向催促我完稿的朋友們致意。

壹、各科表現部分

一、英文

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了,我英文也是蠻濫的。選擇題有一堆處於二選一的窘境,事後還陸陸續續發現似乎都是選到錯的,也許會栽在英文門檻也說不定。

栽什麼栽?是這樣的,雖然英文不計入總分,但要是英文未到門檻,就算你考了榜首的成績,對不起我台北大學還是對你說聲「謝謝請回」。

二、憲法

(一)真調會個什麼鬼大頭?

第一題問合憲解釋的界限,還要以此談論釋字585。看到有點嚇到,想說都N年前的梗了,怎麼還拿出來。我一直想說,釋字起碼都會考六百一十幾以後的吧,果然是我腦子太白痴。但這也是沒辦法,考前面對一堆釋字一堆文章一堆爭點,總會想要排除一些不太可能考的。

雖然我考前根本就不去理會什麼阿鬼真調會的,但好在你爸我很愛法學方法論,所以合憲解釋自是難不倒我─「585是吧?阿不就考許宗力協同~~」─總之本題寫的頗爽,什麼文義解釋啦那堆一般法學方法都寫給你看,「強暴立法者」更是要寫給你看!

所以似乎可以,多多讀各大法官的意見書果然是有點用處的。話說很久很久以前,我還曾經發憤K完許宗力、林子儀大法官的意見書。結果當然是失敗了,不過也因此學到了不少就是。

題外話,考完之後,高木同學很慎重的問我,「是考合憲解釋還是合憲性解釋?」(註1.)時,還真是差點唬住了我,當時為了建築信心的高牆,不斷告訴自己「只是翻譯問題」、「而且都問界限跟585了!」,事後回家查詢許大法官意見書,好險只是高木同學多慮了!

(二)什麼鬼庭?

這題是給了一段627的解釋文,「五人特別合議庭」的那段,然後要我們依此談論司法與立法的關係。

之前便猜測且豪賭愛娥老師一定是出「考前一年4月到當年2月」(註2.)這段時間的文章,而關於憲法我就把精力都賭在2007年9月一篇討論627的文章,以及考前不久發表在憲政時代的一篇關於平等權還有社會立法的(註3.)。總之這題我是一看就歡喜的XD

愛娥老師該文寥寥十頁左右,卻讓我K了快3小時,外加「猜會怎麼出」還有「擬答」總共花了我4小時吧。三個大重點以及10個小重點我全整理了,結果其實陳老師這題只考了2個小重點。

一言以蔽之,要談的是「憲法解釋與憲法續造」,必須討論還有批判關於大法官提出「五人特別合議庭」的妥當性。學理的東西就不多談了,話說我個人第一次讀627這部分的時候也是很直觀的想「靠邀!有這個庭?」。

我當時還傻傻地去翻閱刑訴,一無所獲之時方知「原來是法官造法啊!」。這就好像,拿著小六法去問大法官:「老師,這個庭是哪個法定的啊?」然後大法官打一下你的頭說:「笨蛋!這我們創的啦!」。

大法官未盡說理義務,莫過於此。我還丟了釋字637李震山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大法官應盡可能將憲法解釋的資訊投入溝通場域」,自己還很得意了一下XD

(三)民主,多少之惡以汝之名行之XD!

本題總共佔50%,一共問了四個小題,題目記不得了:
國民主權原則與民主國原則有何不同?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的優劣?民主國原則對於立法者在關於行政組織的立法產生什麼樣影響?對於此,大法官blablabla?(問釋憲實務就是了)

這題很歡樂。一望便知是愛娥老師的題目──沒有時間多想「為何不考平等權lol?」、沒有時間多想「陳春生老師怎麼沒出題?」(註4.)──打開考卷看到這題的時候就決定了要留下起碼40分鐘跟他大戰一番!考試結束時間是12:10,我成功地在11:20與他展開生死鬥。

1.國民主權原則與民主國原則

老實說我早忘記國民主權原則與民主國原則之間的關係,事實上,我都懷疑自己有沒有念過...lol~ 我大概是先談國民主權原則的重點是「正當化國家的存在」,就像社會契約論還有國家目的理論所談到的,人民決定讓國家來決定關係到所有人的事情。而民主國原 則的重點是「所有國家行為必須有回溯到人民的正當性連結」,並且分為a.功能與制度的民主正當性(權力分立、權限分配秩序);b.組織與人員的民主正當性 (阿就組織人員咩);c.事物與內容的民主正當性(依法行政、依法審判)。

我印象中我並沒有提及兩者誰是上位或誰具體化了誰。考完後聽到高木同學談到這個點,有點意外與可惜。然而,高木同學認為是國民主權原則「具體化民主國原則」的論點我卻不能同意。(註5.)

簡單的說,國民主權原則認為主權在民,所以國家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人民對於國家有所付託;因此,國家的行為必須有民意的基礎,這時民主國原則對諸此行為有了要求,亦及必須可直接或間接的回溯到人民身上。直言之,我會認為是民主國原則具體化了國民主權原則。

我嘗試作如此不十分精確的比喻:國民主權原則有點像是「組織法」,而民主國原則有點像是「作用法」;或說,前者有點像「目的」,後者是「手段」。

此外,像是多數決原則還有政黨政治等等,我都沒談,因為當時我覺得那些不是本題的重點,而且由於題目設計上之後有問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我就沒在此多談。我覺得也許這是因為我看到「行政組織立法」那部份就覺得跟直接民主代議民主無關。

2.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

這部分我沒有下功夫討論,心思都在後面,所以就大約談了一下古典城邦政治還有公民投票,然後順著直接民主的缺失「引出」代議民主,然後談到內閣制總統制是代議民主的產物之類的,就結束了這部分。

3.釋字613?!

3、4小題我只想得到釋字613,所以就狂討論613了。我先提到了「責任政治」、「行政一體」與民主國原則的關係,扣到「組織與人員的民主正當性」去分析。說行政一體可以擔保民主正當性連結的不間斷之類的。

接著我自問自答,其實這有點危險,因為可能是我自己誤會或胡亂推導。我說,從NCC案子來看,立法者如此強烈介入NCC人事權問題,「不就表示組織與人員的民主正當性非常強大?」

然後指出,其實NCC案子也與「功能與制度的民主正當性」有關,因為權力分立還有權限分配秩序本身也是有來自立憲者的民主正當性,換句話說,這類型的民主正當性要求發揮了功能。

其實好像有點胡扯了。而眼看當時時間也快到了,想起考前有高人諄諄告誡「有作結論總比沒作結論好」,所以趕快胡扯了結論冏

印象中,我似乎是稱讚前述的三種民主國正當性類型在學理上很有道理之類的XDDD

(四)小結

整體看起來,有種「整張考卷都是陳愛娥老師出的」的感覺XD,但第一題也有可能是陳慈陽老師出的。然而,陳慈陽老師沒出憲法或基本權核心理論倒是讓我頗失望,我有整理耶>_<

我也不知道自己會幾分,自己覺得自己虎濫的還不錯,但也怕會被「看破手腳」。所以我想大概是30分~50分左右吧?其實我主觀上有上破60的期待的說....

三、民法
四、刑法
五、行政法

三四五就不寫了,放在下一回吧!(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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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參高木同學網誌,「第一天、二、憲法 第二段」,有精闢的分析: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tallwood/3/1305274836/20080331000912/

註2.這是本人我經過實證研究與理性判斷的結果,對於研究所猜題的理論與實務有興趣者歡迎來信、來電或當面預約「兵敗如山倒不負責講座」。

註3.英文考試後憲法考試前的休息時間,發現高木還有傳奇賢伉儷、忠廷等人拿著愛娥老師一篇約莫93年的平等權文章,不免緊張地告訴他們不會考那篇,「要念這篇!(指著手上的文章)」。好家在後來愛娥老師並未考平等權,不然真的好可惜!

註4.考前便聽聞陳春生老師今年由於忙於行政工作,可能不出題,沒想到似乎是真的@@。

註5.詳參前揭註1.高木同學網誌以及留言板。

3/23/2008

通傳附大怕不力克之後─政大法研公法組考紀(二)


圖為布佬廚房一角

按:本篇寫得不但不流暢而且還很沒梗。也許跟接著週末要考台北大有點輕微緊張有關係...


一、失態冏rz

經過了中午的「輕鬆時間」之後,較諸憲法,下午的行政法似乎寫得順很多。雖然我到現在還是不確定兩位老師到底要問什麼........。

考外文前的所有考生是放鬆的。約莫二十分鐘的休息時間歡樂氣氛不輸平日校園的下課時間,反正外文只是加分用的,也無法準備。

所以我也不例外地同大夥哈拉。三點二十是考試開始的時間,約三點十七、八分時我問了弦璋:「ㄟㄟㄟ~阿你們學校英文是要考啥啦~?」,整個很沒禮貌的問題也換來了很沒禮貌的答案XD:「阿就選擇題咩!隨便猜一猜就可以出來了啦!」。

講著講著就鈴響了,大家趕緊進入考場教室。此時彥賦熊熊緊張地說:「ㄟ我忘記帶2B鉛筆耶!」;我急著(或被人潮推著地)進入考場,耳聞弦璋正幫彥賦張羅著,也就安心地進入考場了。

桌上的答案卷覆蓋住題目卷,當我坐定掀開它之後─「幹你娘!!!」─低聲的國罵卻也讓周遭的同學看了我一下,我想其中的女同學一定覺得「這人怎麼這麼沒水準!?」。

到底是什麼玩意兒讓我一看就理智斷線?─「英翻中80%;中翻英20%」,阿不是說好是選擇題??然而,這段「驚愕─咒罵─冷靜─接受」的過程其實也僅在轉念間便已完成。反正說老實話,也沒什麼恐怖啦XD。我想那三字經的成分絕大部分是「意外」而已。

二、迷宮

總之英文很快就寫完了,大概才三點多快四點吧。不想再呆在這個充滿不愉快的考場更多時間,我抬頭看了一下,監考人員呆呆的像是什麼都不知道;於是我便翻了一下准考證上的規定,確定要滿四十分鐘才能交卷;而且還看到外面已有考生走動,才決定當本教室第一個起立交卷的。

走出考場要與其他人會合。會合的路上在綜合院館裡穿梭,好像迷宮,身後還有個女性考生也跟著我四處迷路。打算從一樓出去的我,竟然是剛好在一樓繞了一圈以後才走出大樓外。事後跟功二提起該大樓建築,不免同樣覺得「晚上一定很恐怖!」、「人會在轉角被人嚇死!」。

三、山的味道

盡地主之誼的弦璋與允翔兩位帶著我們四處晃,順便造造口業聊聊八卦。東看西看,總覺得通傳附大與中研院有相似之處,允翔也有同感;而不同之處就在於這裡的「人氣」多了許多,所以反到不似中研院「山的味道比較濃」。

我還蠻喜歡山的味道的。今年都還沒四處走走,享受山的味道的機會寥寥無幾,除了通傳附大這裡的一點點之外,就屬兩次:一次就是去中研院聽研討會;另外一次則是程明修老師帶我們去新店的布佬廚房。

四、賦歸

我是與玄德還有功二一起搭taxi離開通傳附大而前往動物園的。三個人share 85元,比較可惜的是,taxi在道南橋前等紅綠燈就等了快十分鐘........。

taxi快到達動物園站時,看到路旁一串人龍,似乎是排隊搭乘貓纜的。當時那股「台灣人怎麼那麼愛排隊?」的情緒又上來了。

3/22/2008

一黨獨大又怎樣?(二):投票



上午就去投票了。提著順便陪老媽去菜市場買的菜,看著投票所與路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心情還不錯。

一、亮票?

我投誰?開門見山,2004年投廢票,這次也是。雖然曾經對民進黨失望到想含淚投國民黨,然而,周錫瑋可以含著淚投得下去,總統這票還是投不下去。

廢票是我的極限。很多對民進黨灰心而不願投票的人,會因為家中有人投藍而決定「至少擋掉他這票」,職此,則我應該也是會決定「至少擋住我娘親這票」才對。

兩個圈選欄外加謝蘇馬蕭的嘴巴─總共蓋了六下,好爽,電腦前的各位只能蓋一下,羨慕嗎?領票時才想起忘記先吃口香糖,原本先前打算用口香糖黏住兩組王八蛋的臉然後對折的說。

入聯返聯都贊成,我媽則是只領返聯。我媽把票投入票櫃時竟然還有個工作人員問她怎麼「只有一張?」,頗為白目。

二、置之死地而後生?

希望民進黨能慘敗,反省改革力量才夠。差個3趴4趴的似乎還不夠,最好差個10%(雖然不太可能Orz)─我想看薛凌被開除黨籍、被檢調搜索、被判決有罪 ─最好大法官的不受理決議書還會把理由寫出來:「法治國的婊子不受憲法第23條保護」;還有那堆小夫的子弟兵最好也滾出民進黨。

運氣好的話(或天佑台灣?),也許三年內就能改革成功,下次就讓馬冏下台鞠躬。

三、慈母多敗兒─疼惜民主還是相信民主?

我知道我一定又要被罵說是假中立的藍蛆了,特別是當我一直罵民進黨而少罵了國民黨。

愛之深,責之切。民進黨那個呼籲年輕人出來投票的廣告我很喜歡,但我還是不會受到感召。不是因為我什麼都不懂─甚至可以說,我對廣告中提及之事的了解程度也不輸那些死忠支持者。

「他七歲的時候,有人自焚爭取言論自由」,我很好奇,鄭南榕若在世,他辛辣的批判會不會也讓他成為「十四寇」之一(十三寇+他=十四)?想必他會是大話新聞節目中的眾矢之的吧。

該被疼惜的,早被他們自己毀於殆盡。慈母多敗兒,姑息、縱容與溺愛都是不智的。

PS:我知道,這篇文一定會被說是在加碼、在選邊,隨便他們吧。

拒馬(二)


圖1.正常狀態

週五去學校上張桐銳老師的社會法之前,以及下午班師回朝時,各順便拍了幾張照片。既然都作了,也在網誌提到了,所以才會想說拍照留念好了。

唔,這有違反什麼行政法上義務嗎...@.@


圖2. 看起來像是老夫婦幹的XD


圖3.


圖4. 這張我喜歡


圖5. 在女生後面拍照有些不好意思 冏>


圖6.兩個交通椎遙遙相對

只放幾張就好,其他放在相簿裡了。

3/20/2008

一黨獨大又怎樣?(一):我也準備好了



一、最後一班列車


我必須趕緊對於總統大選此議題發表一點看法,毋寧,選前表態是重要且必要的,免得被人說是西瓜偎大邊、柿子挑軟的吃,還有事後諸葛。

二、都嘛是一黨獨大

綠軍說:「國民黨選上,行政權與立法權被同一政黨把持,會導致一黨獨大,重回威權體制」。那,民進黨選上,就意味著藍軍「連馬英九出來都贏不了」,試問以 後還有誰選得贏民進黨?這,不也是一黨獨大?當然,反對者自可以向我反駁道,「不一樣,民進黨選上是兩黨均衡,不是一黨獨大」,這我勉強可以接受,但請注 意,我所強調的是,「永遠沒人選得贏民進黨」意義下的一黨獨大。

三、我馬謝都投

行文至此,「極地牧羊童挺藍的!」的結論呼之欲出,好似我是反串民主中立人士,骨子裡卻是個幫著國民黨的職業學生,「可以去領錢了」。世風日下,沒有不必須澄清政治屬性與政治色彩的─這確確實實成了言論自由的負擔與成本。所以我也懶得再一直不停消毒消毒消毒,不信算了。

四、我也準備好了

說真的,我想看國民黨一黨獨大。兩黨均衡或相互制衡已經看八年了,有點無聊了(論者或謂:厚厚厚~又說要尋求改變、拼經濟救台灣了~)。我想看國民黨要怎 麼在勝選之夜向人民承諾;我想看民進黨要如何在敗選之夜解釋這局面;我想看國民黨喊了那麼多年的改變到底有多少能耐實現;我想看民進黨能夠撤徹底底的反 省,而不是在立委選戰敗選之夜大喊「人民教訓我聽到了!」、拜訪幾個反扁大老之後,便又繼續作著與自己口號「和解共生」矛盾,持續不停以「國族建構」、抹 紅等途徑以尋求總統大位。

我們的憲法能夠乘載多少憲政爭議?─這是我最想看的。國民黨一黨獨大,才是檢驗我們民主成果的好時機(論者謂:唉唷~好噁心~),我不相信我們的憲法規範 還有違憲審查管不住國民黨政府,我不相信台灣人民會乖乖地接受國共合作,眼巴巴看國民黨出賣主權(注意,我不是「不相信國民黨會這麼作」,而是「不相信人 民會乖乖接受」)。

國民黨最新一波廣告,是一堆白痴(註1.)不停喊著「XX也準備好了!」(註2.)。我也準備好了,我準備好看國民黨如何背棄民意、玩弄政權了(註3.)。

行使「公民不服從權」,我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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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這班白痴中,我最討厭的是台東縣長鄺麗貞。相信不少人都忘記她了吧?她老公貪污被關、她代夫出征好不悲情、她還找來馬英九背書!馬英九當時說,貪污有罪的是她老公,而不是她。真好笑,請問電腦前的你(妳)相信有「夫妻不一起貪污」的嗎? 縱然,鄺女士真能不與丈夫同流合污,那何以藍軍馬陣營又抓著「布袋枝」不斷地打呢?布袋枝污錢是她的事!關謝小夫什麼事?

註2.這票縣市長級的白痴中,我最瞧不起的就是「中華民國第一喬手‧吳主席伯雄先生」。看看這群以「喬事達人」為首的死老禿每個都言不由衷,好不噁心。

註3.「第一喬手」相信會是這場政治醜事的主人翁。天下沒有他不能喬的,「討黨產公投」可以喬到大家都乖乖不領;這次還可以喬到大家同意「要領返聯公投」。有他這位「無役不與」地替國民黨「有利不利一併注意」的守護神,相信國民黨定能事事順心。

拒馬(一)



一、拒絕馬英九?


在最近這段紛紛擾擾的日子中,以「拒馬」作為篇名似乎稍嫌敏感,尤其我又是這麼政治化的人(俗稱「政治魔人」)。明著講,會讓人聯想到「抗拒馬冏」、「拒絕馬冏」之類的話。然而,本篇其實是紀錄關於大家時常在集會遊行現場看到的「拒馬」。所以,本篇名完全無雙關。

是這樣的,從上週起東吳城中校區的周圍路口就疊著一落一落的拒馬。我以東吳城中校區為中心描述此現象,目的就是為了強調一個莫名其妙的景象:大學的周圍堆著拒馬是怎樣?

看了很賭濫,特別是當拒馬擺在我每日必經過的文化大學大新館門前,更加深了我心中的怒火與怨念。

二、躺著也中槍的大新館

文化大學大新館?是的,我講的就是那棟「網咖」─從騎樓往裡一望不是喝咖啡的人就是上網的人─不是網咖難道是史塔巴克斯?君不見其門牌號碼更是令人歸攬趴火!「127」,延平南路127號,行政程序法第127條是什麼?答案是「公法上不當得利」!操他媽的我一想到當年東吳大學搶輸文化財團我就想衝進去演崩潰戲。據說當年交易結果一出來,還有學長抬棺灑冥紙抗議,同是性情中人的我,不免因來不及參與而感到遺憾與難過。

一罵就罵過頭了,回到本篇主題。我剛剛談到哪?我談到一落落的拒馬擺在文化大新館門口。(以下可再接一次上述咒罵,無限repeat直到大新館館長哭著到法學院門口下跪交付並移轉登記)

三、王八蛋政府

如果有人細心地注意的話,這幾日應該會發現一件事兒:本來擺在拒馬旁的交通椎(http://www.qxes.tc.edu.tw/~lifemast/car/images1/4103.jpg)被人倒插在拒馬上─那是滿心怒火的小弟我作的好事兒。

我為何作這事?並不是因為我賭濫大新館,而是我實在很賭濫台北市(總統府?國防部?中正二分局?警政署?環保署?AIT?─管他去死)老是在路邊大喇喇地擺放拒馬,萬一弄傷了人怎麼辦?

是阿,誰沒事會往拒馬跳啊?─故得證拒馬如此擺放超級無敵安全無疑?

我們可以想像,萬一今天有個行人跌倒,或是機車騎士因車禍而摔倒,會不會就這麼湊巧地被拒馬割傷或甚至好死不死脖子就這麼地畫了數個口子?

我抗議拒馬到處隨意擺放,我抗議本來就狹窄的人行道不但有拒馬來湊熱鬧還有個「行人必須因他而繞開的交通椎」也來湊熱鬧!去你的交通椎,躺在拒馬上吧你!

四、代結論:不見棺材不掉淚,改革永遠需要烈士?

難道,真的要有人因為我的烏鴉嘴而致死傷才會帶來改變?

難道真要我們如此想像:五十年後,你(妳)帶著小孫女走在街上,小孫女指著路旁「一駝」用帆布覆蓋的「不明物體」問道:「爺爺(奶奶)!那是什麼啊?」;而你(妳)娓娓道來:「喔~那是要怕我們老百姓被割到阿~最近不是因為選舉,警察北北經常要用到拒馬阿~.....這種帆布是有故事的喔~很久很久以前阿,有個很可憐的葛格騎著摩托車結果不小心.....

請小心無天良政府。

3/16/2008

通傳附大怕不力克之後─政大法研公法組考紀(一)



1.筆者按:爆久沒好好寫一篇網誌了,面對著編輯器竟然有一種生疏感。
2.再按:史瑞克中的大野狼好可愛,故以此圖為封面。
3.追加按:通傳附大是我自創的梗。靈感來自於有一天突然想到:「會不會」蘇、劉兩位老師的英文名片上不但寫著Commissoner of NCC而且還寫著Professor of NCCU?以至於外賓收下名片時會誤以為NCCU是NCC的附設大學─台灣產官學合作的成果!─好冷的梗,但我自己很喜歡XD (據說劉老師也曾在課堂上提過這個XD)
4.最後,由於小弟懶惰+無力,拖到今天(3/20)才把這篇(而且只有上)完工,所以在此對進來每日點選閱覽本網誌而致一般行動自由受到限制的親朋好友奉上100%的歉意....<(_ _)>

一、跟著感覺走,讓他帶著我?

周六五點多就起床了,在家門口吃了蛋餅豆漿之後就出發了。大概從西門捷運站開始吧,車廂內就紛紛出現手持小六法的乘客─這 讓我輕鬆許多,一路上不須看路,「跟著法律人走就沒錯(爆)」。結束忠孝復興站那長到高到靠北的電扶梯之後,差點往中山國中站走去,好在這次是「學習式六 法人」提醒了我走錯路。

必須指正的是有關上述電扶梯為何靠北:我沒有懼高症,謝謝關心。我每次搭乘時害怕的是前或後有人推我或摔倒或其他什麼原因造成的「骨牌效應」。

二、美國總統─坐白宮

莫名其妙,到達考場時才七點四十,算算大概花七十分鐘左右吧。還有時間,背刑分條文,複習物權,還有東看西看。桌子好小,椅子跟東吳差不多,好在我有帶著椅墊,否則屁股一定超級痛。

考卷來了。打開,喔耶,沒考物權,一題刑法給條文,一題附屬刑法一定要給條文─「剛‧剛‧讀‧個‧大‧頭‧鬼‧阿」。不過也好,會寫比較重要XD 刑法第一題好親切,引誘式的問法,讓我覺得應該是黃源盛老師出的(?)。(按:後來聽說宣稱要考身份法的刑法組不但物權沒考而且連身份也沒考半題,... 這已經不是殘念可以形容的了,「被玩爽的」,我覺得這是最棒的形容詞。)

考完民刑之後,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考前最擔心的科目似乎過關了,心情大概就像縣市長大選中周錫瑋那白痴大個兒在綠營大票倉新莊拿到過半票數一樣吧。沒想到在憲法滑鐵盧。

三、夾縫中生存?

董保城老師那題好大,要寫的好多;廖元豪老師竟然出了兩題「可以寫50分」的考題。寫不完,第三題動筆時只剩下20分鐘,好不快樂XD。而且廖老師那題 【變性人案】實在太猛了,不但基本權找不到,似乎應該往平等權寫的「分類標準」以不知其蹤。痛苦歸痛苦,但也實在覺得痛快─動腦動的好爽!(一眼即知誰出 題是基本功,別驚訝地問我怎知道@@)

3/20按:據可靠消息指出,【變性人案】並非廖老師所出,然一切仍處於傳聞證據階段,流言滿天飛,令人頭暈目眩!


考前看著考古題還在想,廖老師「能出的都出完了吧!」,現在證明我這擔心是多餘的XD,憲法的人權議題真的是層出不窮QQ

這就像是泛藍立委選戰超級大勝但卻敗了個三重吧!

四、雞排便當與多多綠

感謝弦璋提供的午餐。可惜先前不知竟然有五十嵐能喝,但紅茶也是超好喝。(按:多多綠少糖去冰是我的最愛,往後請客與打算給我驚喜者可選擇此途徑...) 此外我竟然耍了個笨事,把便當嗑完才問桌上紙袋包的是啥─弦璋:「你的雞排阿!」─我都忘記我前晚跟他說我要雞排便當,但把池上便當的雞排大口大口吃的感 覺還不錯。

邊吃便當邊喝飲料,讓我忘卻不少憲法帶來的不愉快─子曰:「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慧,難矣哉。」─魯洨、造口業正是如此,然而其更具有放鬆的效果也是不爭的事實,何樂不為?

待續...。